Sunday, December 29, 2013

《联想的逻辑——读〈逻辑中的逻辑〉有感》>>晚探明

《联想的逻辑——读〈逻辑中的逻辑〉有感》>>>晚探明

当作品完成后,它基本已不再属于作者,随着读者主观的诠释,作品从此展开新的命运。以上意思很多人表达过,最初出自哪位高人,我亦不甚了了,但却是读《逻辑中的逻辑》(18/12/2013)后的感触。

也许首先澄清误会是合宜的。拙作《评委与逻辑》(7/12/2013)从头到尾都不曾提到本人担任过任何讲故事比赛或演讲比赛的评委,而只是以普遍情况来对照余老师耿耿于怀的演讲比赛而已。可惜经过戴上有色眼镜的审视后,我顿时成了被怀疑偷了斧头的邻居,反正左看右看都是个贼样,还因此被套上“不学无术”、“泻了底”的评语,如此诠释法真叫人哭笑不得。

或许是本人孤陋寡闻,至今尚未听说有任何赛事的评审团不是由超过一人组成的。目的何在?我推测,无非是为了看看会否出现不同的意见,再经讨论后取得一个求同存异的客观共识。重点在于经过意见交换后,得出所有评委都认可的一个结论;各人观点尽管不同,共识却通常是可以达成的。当然,这个结论就单纯是评审团的共同意见,并不代表真理。然而,建议专人为评委开班,如果目的只是为了“取得一致或较接近的相同观点”,或说得直白一点的为了“取得和家长以及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一致或较接近的相同观点”,我想,还是免了吧,社会资源毕竟很有限。

如前所述,我针对的是普遍情况,但即使讲故事比赛或演讲比赛有其一定的规范标准,只要超过一人组成评审委员会,除了个人观点可能不同,每个人对规范标准的理解与诠释也难免有出入,终究还是有可能出现争议的;评委们的意见可以接近,但这不是惟一的可能与他们存在的目的。让人疑惑的是,难道羽球赛的规范标准复杂得不是任何打过两场球的人就能明白的?再或者羽球评判是不需要像乒乓评判那般取得认证的?否则联想的逻辑为何选择在此赫然而止?再联想远一点,法律比赛事的规范标准更严格吧?而如果法律条文只有一种诠释方式,这世界大概不会有律师行业的存在。限于篇幅,就不继续联想下去了。

作者在文中回答了我的提问,但不尽然解开我的疑惑。一、放个笔名写文章,然后表明前乒乓国手身份(对此我并不怀疑),就算是负文责,这种认知很有点意思。没错,“鲁迅”也是笔名,这一点我懂。二、原来是作者的女儿没因为一次不愉快的演讲比赛成绩而放弃“学业”,才获得后来的成就。顺便说个题外话,我倒觉得如果作者的千金是不因那次比赛成绩而放弃“演讲”,最后成为一个如刘墉般到处演讲的名嘴,那会更励志些,也更值得作者告慰。三、社会有很多贤达,一点也没必要去怀疑。我感兴趣的是,贤达归贤达,既然这位贤达对演讲比赛的判断足以让作者提上一笔,何妨点破谜团,好让读者了解贤达是否果真对演讲比赛的心得已达到某种令社会群众折服的高度(他上过评委课程吗?)。四、花木兰是文学中的虚构人物(苏轼应为苏武的笔误),有套正方形的台湾绘本硬把她列为民族英雄,而作者显然也认同,那有什么问题?信仰自由嘛,只要能够说服自己就好。

总的来说,我相信求同存异多于争辩。不过,如果有一天见到李宗伟跟小学校队成员打羽球,我们可以对这个情景作出天马行空的种种诠释,但可实在不好认为人家是在竞赛。借此也赠余老师(假设您姓余,但请别假设我姓晚)忠言一则,用贴标签的方式来写文章,实际上既高不了你,也低不了我,揭示的恐怕只是一个人的层次而已。

29/12/2013 《南洋商报》《言论》版

《逻辑中的逻辑--答晚探明》>>余妹妹

《逻辑中的逻辑--答晚探明》>>>余妹妹

很高兴拙文一篇,晚探明君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不过,其中摆在最显眼处的“评委与逻辑”,我想还是有些商榷余地的。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注释逻辑有两种:(1)思维的规律,(2)客观的规律性;它另有注解:指人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思维方式,它以抽象性为特征,撇开具体形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也叫抽象思维。

既然晚探明君在我的文章里挑出其中的逻辑,又提问几个问题,在此谨一一作答。

以做学问的人来说,我对晚探明君的坦白自认,自己并非在此方演讲或讲故事的专才,是勉为其难而被主办方盛意邀请,又以义不容辞的义务方式出任评委的,我佩服你为教育和社会的牺牲之外,连带地也想到这是多么的不幸,也为参赛者面对只用逻辑观念,作为唯一的评分的评委的可悲。

当然,这不是晚探明君的错,或是主办单位的错,就像我上文提议,该是一项疏忽或疏漏,除了不够严肃、严谨看待,也少了一份长远眼光,因为演讲赛和讲故事赛是为配合整个华教的系统,特别是华小教育,这是一条长线,而且这条长线还放着远鸢,犹如我看到陈丽晶女士和蒙润荣老师的涉及面,没有照章行事,正如晚探明君又只用逻辑学去当口才技艺的评委,这与上面的谈话,便陷入了主观、单一的臼框之中。

晚探明君十分不同意评委评出成绩的相近性,更举出与其如此,不如用机械人来比赛,不仅是负气话,也是题外话了。据我一个不算在语音、语调、姿态和内容学习上达到专才程度的过气老师,也浅略知道它的标准规范的皮毛,那又怎么会评出来的分数会像羽毛球赛的争辩执拗?这便算是漏了底,就因不学无术出任评判才会出现的状况了。

提到逻辑,除了开头引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之外,它当然与联想、联系是分不开的,我在前文中提到的几个方面,谨回答晚探明君如下:(一)我讲我曾是国家乒乓球国手,逻辑上是让人联想到乒乓球赛的评判是经上课合格,持有文凭的。另外,这也是一种责任的申明,即我的话我负责。假如我要借此出风头,我会写出更多“小小银球传友谊”时的我国与中国处在历史分水岭的事。

(二)我说“告慰”我女儿没有放弃华文的学习,她修完法律系,也考获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也是让大家去联想,要是我女儿因为那一次“如此水平”的评委主观地让她失落,自暴自弃,身为家长的我该当如何?由此,我深深地了解乐瑶妈劝女儿不要参赛,原因是评委水平参差。这跟晚探明君你提出的逻辑不会有什么相悖吧?

(三)那位社会贤达,曾是一所学校的董事长,他的一个儿子是全国知名的心理辅导师,我一写出其名谁都知晓,那是一个实情实录,但晚探明却很在意,以为我在捏造,特意向我找茬。

(四)历史是以当时的年代和情况来论述评定的,苏轼、花木兰、岳飞、文天祥、史可法是民族英雄是不可质疑的,不会因为中国在民国时把汉满蒙回藏规划成五大中华民族,便可消掉历史痕迹。

一个人搞学问,要灵活,要是一味钻牛角尖,爬象牙塔,左一个逻辑,右一个逻辑,缺乏联想,知一反三,最后只有掉进一个执着的死脑筋的涡流中,这是令人惋惜的。
本人不善与人争辩,到此收住,下不回应。

18/12/2013 《南洋商报》《言论》版

Monday, December 09, 2013

《评委与逻辑——读〈旧怨新愁上心头〉有感》>>晚探明

《评委与逻辑——读〈旧怨新愁上心头〉有感》>>>晚探明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曾经在半推半就的情况下担任过几次评委,其中有小型的校际比赛,也有全国性的赛事。我必须承认自己从没报名参加过什么评委培训课程,但应该也还不至于被归类为滥竽充数之流。

当然,人家之所以找上门来恐怕也是逼不得已的事,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据知,我国华团似乎并没准备一笔像样评委费预算的传统,因此这种义务或半义务性质的工作,要找“专业”评委真是谈何容易?即使仅仅找几位足以撑场面的“热心人士”,往往也够让主办单位满头大汗了。

在许多比赛中,要求评委“取得一致或较接近的相同观点”是种十分奇怪的想法,除了抹煞个别评委的独立性,这种中了“标准答案”流毒的观念,其实比较适用于要求主办单位采用同一牌子的电脑或机械人组成评委。

即使是一场汤杯羽球赛,裁判、球员、教练都是专家中的专家,却往往也会对一个判决有着天差地远的看法。这说明了什么?他们不够专业?球员或教练得失心过重影响了判断?无论什么都好,总之重点是专业也存在着失误的可能,而正是这种不稳定的人性元素,让一场羽球赛成为“人”的比赛。我个人认为,看一场人的羽球赛肯定要比机器人的羽球赛有趣得多。

《旧》文的作者可能对忆起的不快往事无法释怀,激动起来以致文章中出现几处虽然无伤大雅,但也不妨点出的瑕疵,毕竟写文章时逻辑是很重要的一环。试问曾经是乒乓国手跟整篇文章有什么关系(我小学一年级曾经拿过图画比赛第二名呢!)?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是不是对演讲比赛的见解必然高人一等(如果把当事人的大名亮出来可能有助于回答这个疑问)?没有放弃学习华文,和完成法律学位、高级特许会计文凭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

至于说岳飞“精忠报国”的故事还要不要讲给学生听?余老师没听说过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吗?岳飞一生的伟大功绩在于“抗金”,当年的金人也就是今天满族的祖先,而满族现在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其中一个成员了。那么,岳飞“精忠报国”的故事还该不该继续讲?要讲的话该怎么讲?这还是留给有兴趣的人去思考吧。

07/12/2013 《南洋商报》《言论》版

《旧怨新愁上心头》>>余妹妹

《旧怨新愁上心头》>>>余妹妹

在《南洋商报》言论版上,看了几篇针对讲故事比赛评委没有照章评审,只套了一句“你感动不到我”,便下了判定而引发的议论文章。

犹如蒙润荣先生指出,为评委们开个班,请专人授教,使评委取得一致的或较接近的相同观点已是当务之急。比如每年华校教师公会办的全国演讲比赛、广东会馆办的全国讲故事比赛、年尾书香的讲故事公开赛等,这样对提高学习正确的华文华语,以及培养学生学习标准语音和肯定老师教导规范的华文,都会有所补益。

我曾是乒乓国手,也曾是华小老师,对戏剧、演讲和讲故事有一定的兴趣,尤其是教学上规定用到的规范标准正音。教育局如此规定,相信要和世界十几亿华人发出统一的声音,是用心良苦的。当然,目前我国在国产的电影、电视和电台故意将华语正音扭曲,言之为本土华语,这是令人费解的。

我以旧怨新愁为题,因为我有一份过去的遗憾,也有一份未来的隐忧。

我看过乐谣妈的参赛学生的母亲的真诚剖白,我也阅读了代表主办单位的陈燕晶反驳蒙先生的文章,这让我更深深地想起多年前我女儿参加全国教师公会主办的演讲比赛的情况。我女儿在题为:《团结就是力量》的总结演讲前激昂地说:“各位,一个团结强盛的国家,是一个有阻吓力的国家、有能力抵抗外侮的国家,让我们从今天起,摒弃一切歧见,各族人民团结在马来西亚的旗帜之下,为我们将来的快乐幸福而手挽手、肩并肩地同步迈进吧!”我女儿右手举起了拳头,然后鞠躬步下讲台;也许受到了爱国意识的感染,全场掌声雷动,一位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可能不知她是我女儿,我与他又刚好毗邻而坐,他拍着手,兴奋地向我说:哗!真好!这学生应该拿到第一名了。

成绩真如其人所言吗?当然不!大家可能很想知道原因吧?当时台上一位男主评的讲话可以为大家解密的,他的话至今还在我心中缭绕。

“刚才一位同学,她讲了团结就是力量,我认为这是大人的话题,小学生不适合也不该拿来讲,她的语音相当标准,语调高低也很吸引人,但是,结尾处她手握拳头,这是很不恰当的,就像林吉祥……!”

听了他的评语,我如被五雷轰顶,“隆”的一声,这不是希望失落的摇撼,而是身为一位老师的我,一下惊呆了,孩子送去学校受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无非让他们懂得做人处事的道理,尤其是马来西亚的国情有别其它,期望长大了与各族和谐共处,要知道爱国、卫国、报国。这样的话题却被评判认为不妥当的、不适合小学生的,怎么叫人信服?

童歌有唱:今天好儿童,明天主人翁;这是我们对未来栋梁的企盼和托付。

我看到了蒙先生的文章举出:兴奋发怒捉拳头。在台上呼吁国人要坚定爱国、报国的意志也变了林吉祥?

这到底是什么歪理怪论?我们还要不要讲岳飞“精忠报国”的故事给学生听?

因此,旧怨新愁上心头,正视严肃看待演讲比赛的评委素质不但是时候,更不可迟疑了;别让它流于蒙先生所言:老师教对了,学生学懂了,评委却评错了的事件发生。告慰的是,我女儿没有放弃学习华文,她修完了法律学位,也考取了高级特许会计文凭。

01/12/2013 《南洋商报》《言论》版

Sunday, December 01, 2013

《人生如戏》>>01/12/2013 《移民可以解决的问题》周嘉惠

《移民可以解决的问题》>>>周嘉惠

在过去的年代,流放是一种刑罚。从古希腊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可以得知,那时候的人似乎把流放国外看成是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古代中国也流行这一套方法,屈原、柳宗元、苏东坡等都是流放名单中我们比较熟悉的人物。苏东坡相对比较达观的个性,使他在流放黄州期间还写下了“人似秋鸿有来信,事如春梦了无痕”的豁达诗句,其他人可就不一定像他那么看得开;柳宗元的“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江雪》),屈原的“去终古之所居兮,今逍遥而来东。羌灵魂之欲归兮,何须臾而忘反。”(《九章•哀郢》),感觉上悲凉多了。

现代人观念改变,流放的吓阻指数恐怕已不如往昔。许多人因为各种原因,觉得原居地已经无法忍受,往往甚至选择自我流放,或者用我们较习惯的说法:移民。

移民这种行为至今仍经常被套上“不爱国”的大帽子,对于我们这种移民社会而言,这其实很有指着祖宗灵位高声问候的意味。无论如何,若不从道德层面予以置评,单看那百万计的同胞移居海外,我们难免好奇,外国真的是天堂吗?

我个人曾经在海外居住多年,遇过形形色色的各国朋友;基本上可说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人是不骂政府,或者不对社会现况满腹牢骚的,大家只是恼怒的程度稍有所不同而已,跟我们的情况并没有大差别。

有一年在纽西兰巧遇一位移居当地多年的中学校友,据他说,每年移民到纽西兰的人固然多,但还不及移民出纽西兰的人数多。澳洲、美国、英国有人移民到其他国家吗?当然有。奇怪,“先进国”不都是天堂吗?曾在西澳柏斯遇过一位理科大学毕业的电子工程师,宁可转行去当洗车工人也执意移居当地。然而,我也同时知道有位拥有耶鲁大学博士学位的美国人,目前长期居留在砂劳越的热带雨林中。

这些先进国的公民在自己的国家“住洋楼、养番狗”,那不是神仙般的日子吗?他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对此我苦思良久,偶有一得,提出供大家参考。

对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祖国,我们的各种不满,除了人天生爱嫌东嫌西的特性外,主要应该源自我们对国家有所要求,而去到国外只是过日子,一圆“住洋楼、养番狗”的心愿,就此知足。纽西兰空气好,到那里就尽力呼吸新鲜空气吧,你会因为毛利人受亏待而激动吗?到其他国家也一样,社会问题基本不是我的问题。

“过日子”说穿了就是“事不关己,己不关心”的简写,不关心则省心,而凡事都以省心的态度面对的话,天地间还有什么可埋怨的呢?

今天和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马来西亚有一个共同点,总是让人觉得有一股挥之不去的窒息感,那实在也是我们过于关心国事,对国家有所要求,渴望官大人少说令人发指的鬼话。这犹如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对隔壁家的孩子,你可有什么期许?移民只是转移注意力,或许解决了我们的牢骚,但问题依旧,留给自愿关心的人去处理而已。

移民是个选择题,不是道德题。

01/12/2013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记:苏东坡的诗句出自《正月二十日与潘郭二生出郊寻春忽记去》,太长了,所以在文章中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