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泽明如何发音?》>>>周嘉惠
翻译的本质之一就是不完美。
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其中牵涉到文化差别、翻译者对原文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译入语的表达能力等等因素,以致根本不可能出现完美的翻译。假如我们能够接受这个前提,那么对于翻译后所呈现的种种现象,即使不太合自己的心意,也比较容易产生“同情的理解”。
4月16日苏丹庆对于tsunami一字的音译发表了他的意见,认为应该按日文的原文发音才对。这类意见其实并不新奇,中国翻译古希腊戏剧文学的两名先驱,罗念生与周作人就对此事持不同意见;罗念生译本出现的人名采用的是英译标准,周作人则认为应该按古希腊发音翻译。一方考虑的是普及,另一方考虑的是忠实,说不上绝对的对或错。
如果我们在说日语时把tsunami念成sunami,那当然是错误的。但如果我们说的不是日语,只要接受方明白所指为何物,那岂不已经达到了沟通的原初目的了吗?语文本身是约定俗成的产物,个人认为不用太看不开。本文的题目或可供苏丹庆对这个课题作深一层的思考,华语新闻播报员在提到“黑泽明”时,该念成hei-ze-ming?还是Kurosawa Akira?英语新闻播报员在提到这位大导演时,该念成Kurosawa
Akira?还是按西方的习俗把姓氏放在后方,继续照旧念Akira Kurosawa(明黑泽)?
话说回头,实际上在2004年的大海啸发生之前,英文原称海啸为tidal wave,为什么会有后来的转变?这不是个更值得探讨的有趣现象吗?
2012/04/19《星洲日报》《言路》版
Thursday, April 19, 2012
2012/04/16《Tsunami如何发音?》>>苏丹庆
《Tsunami如何发音?》>>>苏丹庆
从前有一位老师,被派到乡下教书。碰巧遇上了“梟”字,不会唸又不知甚么意思,却懒得查字典求证。反正中文字体是象形文字,鸟在木上面,就当著是蹲吧,准不会错,故把“梟”读成“蹲”。他就这一教,就教了40年,终於必须告老还乡退休去。
乡下来了个年轻的新教师,有一日,教到“梟”这个字,就叫学生们读xiao。可是学生们都笑著说,老师唸错了,应该读蹲,因为他们的家长也都唸蹲!老师再怎么解释也不得要领。年轻老师没法子,只得找前任老教师询问。老教师说,你说不是蹲,但我不蹲也蹲了40年,你现在才来,哪有人会相信你?
就最近谈论的中文译音课题,笔者联想到TSU的发音。以罗马字母(所谓的英文)书写的海啸Tsunami应该如何唸?
Tsunami乃原自日文故必须以日文发音。上至首相,下至平民百姓,绝大多数的马来西亚人唸成Sunami。可是Tsu绝对不是Su,要不然就不必多此一举加上T,故发音就有不同。
Tsu是唸著Zhi(只),而不唸著Su。日本著名的跨国財团三井Mitsui,其实应该唸Mi-tsu–I(Mi-zhi–E),而不唸Mit-sui。因为在日文Mitsu是一个“三”字,而I是井字。我们所熟悉的三菱集团Mitsubishi也是应该唸Mi-tsu-bi-shi,而不唸Mit-subi-shi。Akai应唸著A-Ka-I而不唸A-Kai!
音频新闻媒体不单只是报导正確新闻信息,也负有教育公眾的使命。新闻播报员若不懂,应该查证,不应该有边读边错误读出,造成民眾就跟著错误的唸了!
2012/04/16 《星洲日报》《言路》版
Friday, April 13, 2012
Friday, February 17, 2012
Thursday, February 02, 2012
2012/02/01 《我家宝宝的自述》>>周嘉惠
《我家宝宝的自述》>>>周嘉惠
真的觉得爸爸、妈妈也应该喝奶奶,我都从49公分长到65公分了,他们一点都没长大,好可怜。奶奶味道不坏呀,营养又好!只要把手伸进罐子里就有奶粉可以泡了,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还要用两根小棍子去“抓”那些绿色的树叶,还有另一些奇怪东西吃。
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平时最喜欢跟我玩了,他们总是很担心地问我:“睿睿,要不要睡觉?”他们怕我一睡觉就没人陪他们玩了。没办法,我只好努力打起精神来陪他们,常常弄得我实在撑不住哭起来。
这些大人很迷糊,到今天都还不记得我就是周睿,一下子“小臭蛋”,一小子又“小坏蛋”的乱叫,搞什么嘛?大家太应该去喝我的奶奶了,妈妈说奶奶里面含有DHA成份,喝了会聪明。上楼梯后,爸爸喜欢把我的双手举起来转圈圈,然后在旁边喊:“Rocky! Rocky!”妈妈说爸爸天天看书,脑壳可能坏掉,DHA应该也可以救到他的。
爸爸、妈妈跟我很要好,常常跟我说话、玩游戏。等改天长大,我也要他们躺在床上,喂一口水,就赞美一声:“爸爸好聪明!”或者“妈妈好厉害!”是了,帮他们换尿片的时候要记得说“臭屁股!”然后,特别是要爸爸双手轮流抬高,再放下,“左右左、左右左”地在床上“操步”。当然,我不会忘记还要爸爸把手贴在耳朵边招手扮招财猫,他喜欢这个游戏。
妈妈经常要我变装。今天是小红帽,明天是小海盗,后天在头上缠块尿布变成汉都亚,大后天又穿上“小时候”紧蹦的衣服扮“猪肉佬”。我从镜子看了都觉得很好笑;外婆从没说过我是好宝宝,但外婆说我是可爱的光头小红帽。
改天我也要把妈妈装扮成小红帽,妈妈学校里的小哥哥、小姐姐一定很喜欢!
2012/02/01《星洲日报》《星云》版
真的觉得爸爸、妈妈也应该喝奶奶,我都从49公分长到65公分了,他们一点都没长大,好可怜。奶奶味道不坏呀,营养又好!只要把手伸进罐子里就有奶粉可以泡了,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还要用两根小棍子去“抓”那些绿色的树叶,还有另一些奇怪东西吃。
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平时最喜欢跟我玩了,他们总是很担心地问我:“睿睿,要不要睡觉?”他们怕我一睡觉就没人陪他们玩了。没办法,我只好努力打起精神来陪他们,常常弄得我实在撑不住哭起来。
这些大人很迷糊,到今天都还不记得我就是周睿,一下子“小臭蛋”,一小子又“小坏蛋”的乱叫,搞什么嘛?大家太应该去喝我的奶奶了,妈妈说奶奶里面含有DHA成份,喝了会聪明。上楼梯后,爸爸喜欢把我的双手举起来转圈圈,然后在旁边喊:“Rocky! Rocky!”妈妈说爸爸天天看书,脑壳可能坏掉,DHA应该也可以救到他的。
爸爸、妈妈跟我很要好,常常跟我说话、玩游戏。等改天长大,我也要他们躺在床上,喂一口水,就赞美一声:“爸爸好聪明!”或者“妈妈好厉害!”是了,帮他们换尿片的时候要记得说“臭屁股!”然后,特别是要爸爸双手轮流抬高,再放下,“左右左、左右左”地在床上“操步”。当然,我不会忘记还要爸爸把手贴在耳朵边招手扮招财猫,他喜欢这个游戏。
妈妈经常要我变装。今天是小红帽,明天是小海盗,后天在头上缠块尿布变成汉都亚,大后天又穿上“小时候”紧蹦的衣服扮“猪肉佬”。我从镜子看了都觉得很好笑;外婆从没说过我是好宝宝,但外婆说我是可爱的光头小红帽。
改天我也要把妈妈装扮成小红帽,妈妈学校里的小哥哥、小姐姐一定很喜欢!
2012/02/01《星洲日报》《星云》版
Sunday, December 18, 2011
《人生如戏》>>18/12/2011《安置地底电缆,好吗?》周嘉惠
《安置地底电缆,好吗?》>>>周嘉惠
国家能源公司为了输送电力,计划征用万挠新村的土地,遭到当地居民激烈反对。双方都相当坚持立场,以致问题纷扰了多年都无法解决。近来,突然有闻一种新建议:“建地底电缆”。
万挠居民抗议输电塔经过新村,追根究底,他们担心的是输送电流时必然会产生的“辐射”。这和各地居民抗议电讯公司在住宅区设置电讯塔的理由是一样的。首先,或许我们该弄清楚,电讯塔和高电压输送塔产生的并不是“辐射”,而是“电磁波”。众所周知,辐射对健康不好,但电磁波又如何?
卫生部长曾经说过,没有证据证明电磁波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严格来说,这句话并没错,但只是事实的部分。那另一部分是什么呢?同样没有证据证明电磁波不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更别说有益身心了。这里不提任何物理公式,我们需要知道的基本道理只是,电力越大,电磁波必定随着增强,它们之间有着成正比的关系。
我不清楚国能公司计划设置的是多少电压的高压电缆,但法律规定高压电缆至少必须距离地面5.49公尺到7.3公尺之间,视电压高低而定。电磁波除了和电力成正比,也和距离成正比,可见当年立法者早已作了这方面的考量。我个人相信,国能公司不至于在输电塔的高度方面偷工减料,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知故犯。意即只要国能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高度兴建输电塔,就完全是合法的。现在的问题在于,合法的不一定就合情合理。
当地居民担心“辐射”,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感受,与法律无关。所有大言不惭认为电磁波是没有问题的人,我敢担保,他绝对不会愿意搬到高电磁波的地区居住。
既然输电塔有这样的问题,那么安置地底高压电缆的建议又如何?这种眼不见为净的做法,和把问题扫进地毯底下并没什么两样。我们不妨做个实验,到购物中心或高楼大厦的底层停车场,然后尝试用手机打电话。地下一楼,有时候还可以收到讯号,地下二楼,通常就不行了。这说明了电磁波还是有能力穿透一层楼的距离,起码得两层楼以上的距离电磁波才弱得令手机收不到讯号。
假如设置地底电缆,我国法律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那我们应该建议国能公司把电缆埋在多深的距离?两层楼的深度吗?即使不考虑往后维修时需要挖掘同样深度的难度,两层楼的深度真的比上述的5.49公尺的高度更好吗?况且,根据我国传统的做法,电缆一般不会埋在超过3公尺的深度(美国威斯康星州的标准是4英尺,即不足1.5公尺)。这也意味着,对地面上的居民来说,地底电缆的电磁波肯定比采用输电塔方法来得高。
假如大家坚持使用地底电缆的方法,虽然这方法将需更高成本,未来的保养也将更麻烦,但为了解决眼前问题,恐怕国能公司最后决定顺水推舟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是,万挠居民,那真的是你们想要的吗?
18/1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10/12/2011《中国报》社论题目为《建地底电缆好吗?》,本文算是回应。地底电缆可以铺设,可以安置,其实不是靠“建”的。
国家能源公司为了输送电力,计划征用万挠新村的土地,遭到当地居民激烈反对。双方都相当坚持立场,以致问题纷扰了多年都无法解决。近来,突然有闻一种新建议:“建地底电缆”。
万挠居民抗议输电塔经过新村,追根究底,他们担心的是输送电流时必然会产生的“辐射”。这和各地居民抗议电讯公司在住宅区设置电讯塔的理由是一样的。首先,或许我们该弄清楚,电讯塔和高电压输送塔产生的并不是“辐射”,而是“电磁波”。众所周知,辐射对健康不好,但电磁波又如何?
卫生部长曾经说过,没有证据证明电磁波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严格来说,这句话并没错,但只是事实的部分。那另一部分是什么呢?同样没有证据证明电磁波不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更别说有益身心了。这里不提任何物理公式,我们需要知道的基本道理只是,电力越大,电磁波必定随着增强,它们之间有着成正比的关系。
我不清楚国能公司计划设置的是多少电压的高压电缆,但法律规定高压电缆至少必须距离地面5.49公尺到7.3公尺之间,视电压高低而定。电磁波除了和电力成正比,也和距离成正比,可见当年立法者早已作了这方面的考量。我个人相信,国能公司不至于在输电塔的高度方面偷工减料,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知故犯。意即只要国能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高度兴建输电塔,就完全是合法的。现在的问题在于,合法的不一定就合情合理。
当地居民担心“辐射”,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感受,与法律无关。所有大言不惭认为电磁波是没有问题的人,我敢担保,他绝对不会愿意搬到高电磁波的地区居住。
既然输电塔有这样的问题,那么安置地底高压电缆的建议又如何?这种眼不见为净的做法,和把问题扫进地毯底下并没什么两样。我们不妨做个实验,到购物中心或高楼大厦的底层停车场,然后尝试用手机打电话。地下一楼,有时候还可以收到讯号,地下二楼,通常就不行了。这说明了电磁波还是有能力穿透一层楼的距离,起码得两层楼以上的距离电磁波才弱得令手机收不到讯号。
假如设置地底电缆,我国法律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那我们应该建议国能公司把电缆埋在多深的距离?两层楼的深度吗?即使不考虑往后维修时需要挖掘同样深度的难度,两层楼的深度真的比上述的5.49公尺的高度更好吗?况且,根据我国传统的做法,电缆一般不会埋在超过3公尺的深度(美国威斯康星州的标准是4英尺,即不足1.5公尺)。这也意味着,对地面上的居民来说,地底电缆的电磁波肯定比采用输电塔方法来得高。
假如大家坚持使用地底电缆的方法,虽然这方法将需更高成本,未来的保养也将更麻烦,但为了解决眼前问题,恐怕国能公司最后决定顺水推舟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是,万挠居民,那真的是你们想要的吗?
18/1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10/12/2011《中国报》社论题目为《建地底电缆好吗?》,本文算是回应。地底电缆可以铺设,可以安置,其实不是靠“建”的。
Tuesday, December 06, 2011
Raja Petra's article on 5/12/2011 中文版
毫不留情:我们需要另一场『五一三』
国阵政府就像是一个用纸牌叠成的高楼,这纸牌高楼将不能持久,倒塌只不过是意料中的事。全国大选看来是具有合法性的,它给了我们一个幻觉,以为我们有了一个民选的政府治理国家。可是,幻觉终究还是是幻觉。
也许在下一届全国大选中,国阵再次凯旋而归是不容否认的。可是,还是有一项问题依旧不能获得解答:他们能否真的获得人民的支持之下,在一个公平的赛场上较劲?仰或是,他们能获胜是因为完全不同的理由。
这是困扰着国阵领导层的问题,他们不太担心这个获胜的部分,无论怎样都好,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能够稳操胜券,而他们也知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所担心的是,无论他们怎么做都好,他们获胜的机会渺茫。
我相信那些靠欺骗而获胜的人心知肚明,他/她将寝食难安。使用这种手段下获胜的人,他们的满足感是非常有限的。虽然他们会自我安慰的说,他们实际上已经获胜,可是,无论如何都好,他们会对所获得的胜利感到相当的不安。
国阵领袖们知道,如果竞赛场是公平的,他们将会失去政权。如果他们能够在电台和电视台中给予反对党同样多的时段,同时也不在群众演说中付诸严格的条律,这个政府老早就易手了。如果大马选举是根据一人一票制、各选区的选民差距居于15%至20%之间、取消邮寄票,再加上让海外大马人有权投票,对国阵而言,那将会是末日。
国阵输掉了选举,无论是我们还是国阵都心照不宣。美国知道国阵输掉了选举(如果你已阅读了上半年刊登在《今日大马》的《维基泄密》报告),国阵输掉选举的事是众所皆知的事,每个人都知道官方成绩显示国阵在选举中获胜只是在做戏,而不是反映出真正的情况。
而这既是为何,在上周末的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中,巫统领袖作出各种各样的言论。他们知道,实情是他们已经失去了政权。他们知道,他们唯一还掌握政权的原因是不择手段的在选举中获得胜利,而他们知道,如果要继续掌握政权,他们必须在来届全国大选中继续不择手段。
国阵政府就像是一个用纸牌叠成的高楼,这纸牌高楼将不能持久,倒塌只不过是意料中的事。全国大选看来是具有合法性的,它给了我们一个幻觉,以为我们有了一个民选的政府治理国家。可是,幻觉终究还是是幻觉。
因此,我们要破除这个幻觉,我们需要粉碎掉它,而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让选举举行,除非我们看到选举制度的改革和一个公平的赛场。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我们需要发动人民在任何情况(使用与国阵同样的一招)下阻止选举的举行。如果必须触发『大马之春』,那就来场『大马之春』吧!
空谈理想的时刻已经过去,我已听得太多了,《今日大马》中有太多的留言,可是我们现在需要把这些话语加以实践,现在我们要鼓起勇气,准备共赴艰难。
我们需要另一场的『五一三』,可是,这个『五一三』不是种族之战,那将不是一场马来人对抗非马来人之战,那是一场人民对垒执政者之战,那是被统治者对抗统治者之战,那是一场资产阶级群众(bourgeois masses)对抗统治精英之战。
你准备好面对这一切了吗?又或是说,你们大家还在空谈?是的!许多事已经说过了,可是这些全都是匿名后躲在电脑键盘后所说的事。嘴说容易,说话是廉价的,你心里是否已做好准备言行一致呢?
除非我们都准备好两肋插刀,那我们也许也该别再说下去了,要不然,就让国阵继续执政马来西亚吧!如果我们真的希望政府的改变,让我们就必须准备面对各种后果,而这些结果必须是阻止举行大选,直至选举改革的落实,即使流血也在所不惜。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是否《今日大马》的读者们只不过是在空谈和说废话!
无论如何,请静待更进一步的宣布。
××××××××××××××××××××
纳吉: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
【马新社】首相拿督斯理纳吉拉萨表示,国民阵线(国阵)和巫统要在下届大选中组织一个强大的政府。
「无论一个强大的政府应有的元素要如何定义,这些都是我们要的,一个三分二(大多数议席)是理想的,可是,更重要的是,它必须是个强大的政府,」他在2011年巫统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中这样表示。
当时,在问及在大选中,国阵是否满意三分二大多数议席或是简单多数议席的问题时如是表示。
他补充说,一个强大的政府可由一个有效的大多数议席或一个三分二大多数议席下组织起来。
纳吉是巫统全国主席,他也表示,国阵有能力来届大选中赢得四个反对党统治的州属,可是,他也说他不会低估反对党。
××××××××××××××××××××
慕尤丁列出七项必胜因素
【马新社】巫统全国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雅欣今天列出七项元素,以确保巫统和国民阵线(国阵)能在大选中获得胜利。
「我认为,除了在接下来几年内落实我们的集中点,要确保巫统和国阵阵线获胜是没有任何魔术成分的。
我们必须辛勤工作,以确保党的胜利,上苍保佑,我们的党将会成功,」他在今天的2011年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中的辩论中这样表示。
他补充,这些元素是:团结、忠诚、服务、牺牲、勤劳、服从与接受。
副首相也说,最重要的元素是巫统标榜的团结。
「要获胜,团结是重要的,我已在妇女、青年和女青团的大会中已提过。我们要要团结的心意和目标,这是重要的,这些将转化为我们决心下的团结」他表示。
他也提醒党员们勿再产生新事端,包括暗算和破坏自己人。
其次,副首相也表示,巫统党员必须忠诚,不该采取一些可被视为不服膺(党)的行为。
「在这一重要和具有挑战性的时刻,别作出任何违反党伦理和对党造成损害的事,」他表示。
第三点,慕尤丁表示,巫统党员必须全心全意服务党,不该在执行他们的工作时太过计较。
「我们正处于关键时刻,我们需要加倍努力,如同主席所言:『今时不同往日』,别忘了这是个挑战性的时刻和环境而作出一样的行为,」他表示。
第四点,他表示,所有的巫统党员必须有为党牺牲的意愿,无论是时间、精力和不求回报的想法。
对于第五个元素,他表示,党内的每个人都必须在选举中为胜利而奋斗,因为勤奋将保障成功。
「巫统党员必须有团队精神,就如同足球队那般,前锋必须在前线、守门员必须扮演好守门员的角色,而不是先锋,反之亦然。」
「最重要的是别射乌龙球,这是足球,乃至选举中的避忌,别把球踢入自己龙门,」他补充。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 :We need another ‘May 13’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05-12-2011
翻译∶西西留
发布者 西西留 Labels: 毫不留情
国阵政府就像是一个用纸牌叠成的高楼,这纸牌高楼将不能持久,倒塌只不过是意料中的事。全国大选看来是具有合法性的,它给了我们一个幻觉,以为我们有了一个民选的政府治理国家。可是,幻觉终究还是是幻觉。
也许在下一届全国大选中,国阵再次凯旋而归是不容否认的。可是,还是有一项问题依旧不能获得解答:他们能否真的获得人民的支持之下,在一个公平的赛场上较劲?仰或是,他们能获胜是因为完全不同的理由。
这是困扰着国阵领导层的问题,他们不太担心这个获胜的部分,无论怎样都好,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能够稳操胜券,而他们也知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所担心的是,无论他们怎么做都好,他们获胜的机会渺茫。
我相信那些靠欺骗而获胜的人心知肚明,他/她将寝食难安。使用这种手段下获胜的人,他们的满足感是非常有限的。虽然他们会自我安慰的说,他们实际上已经获胜,可是,无论如何都好,他们会对所获得的胜利感到相当的不安。
国阵领袖们知道,如果竞赛场是公平的,他们将会失去政权。如果他们能够在电台和电视台中给予反对党同样多的时段,同时也不在群众演说中付诸严格的条律,这个政府老早就易手了。如果大马选举是根据一人一票制、各选区的选民差距居于15%至20%之间、取消邮寄票,再加上让海外大马人有权投票,对国阵而言,那将会是末日。
国阵输掉了选举,无论是我们还是国阵都心照不宣。美国知道国阵输掉了选举(如果你已阅读了上半年刊登在《今日大马》的《维基泄密》报告),国阵输掉选举的事是众所皆知的事,每个人都知道官方成绩显示国阵在选举中获胜只是在做戏,而不是反映出真正的情况。
而这既是为何,在上周末的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中,巫统领袖作出各种各样的言论。他们知道,实情是他们已经失去了政权。他们知道,他们唯一还掌握政权的原因是不择手段的在选举中获得胜利,而他们知道,如果要继续掌握政权,他们必须在来届全国大选中继续不择手段。
国阵政府就像是一个用纸牌叠成的高楼,这纸牌高楼将不能持久,倒塌只不过是意料中的事。全国大选看来是具有合法性的,它给了我们一个幻觉,以为我们有了一个民选的政府治理国家。可是,幻觉终究还是是幻觉。
因此,我们要破除这个幻觉,我们需要粉碎掉它,而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让选举举行,除非我们看到选举制度的改革和一个公平的赛场。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我们需要发动人民在任何情况(使用与国阵同样的一招)下阻止选举的举行。如果必须触发『大马之春』,那就来场『大马之春』吧!
空谈理想的时刻已经过去,我已听得太多了,《今日大马》中有太多的留言,可是我们现在需要把这些话语加以实践,现在我们要鼓起勇气,准备共赴艰难。
我们需要另一场的『五一三』,可是,这个『五一三』不是种族之战,那将不是一场马来人对抗非马来人之战,那是一场人民对垒执政者之战,那是被统治者对抗统治者之战,那是一场资产阶级群众(bourgeois masses)对抗统治精英之战。
你准备好面对这一切了吗?又或是说,你们大家还在空谈?是的!许多事已经说过了,可是这些全都是匿名后躲在电脑键盘后所说的事。嘴说容易,说话是廉价的,你心里是否已做好准备言行一致呢?
除非我们都准备好两肋插刀,那我们也许也该别再说下去了,要不然,就让国阵继续执政马来西亚吧!如果我们真的希望政府的改变,让我们就必须准备面对各种后果,而这些结果必须是阻止举行大选,直至选举改革的落实,即使流血也在所不惜。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是否《今日大马》的读者们只不过是在空谈和说废话!
无论如何,请静待更进一步的宣布。
××××××××××××××××××××
纳吉: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
【马新社】首相拿督斯理纳吉拉萨表示,国民阵线(国阵)和巫统要在下届大选中组织一个强大的政府。
「无论一个强大的政府应有的元素要如何定义,这些都是我们要的,一个三分二(大多数议席)是理想的,可是,更重要的是,它必须是个强大的政府,」他在2011年巫统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中这样表示。
当时,在问及在大选中,国阵是否满意三分二大多数议席或是简单多数议席的问题时如是表示。
他补充说,一个强大的政府可由一个有效的大多数议席或一个三分二大多数议席下组织起来。
纳吉是巫统全国主席,他也表示,国阵有能力来届大选中赢得四个反对党统治的州属,可是,他也说他不会低估反对党。
××××××××××××××××××××
慕尤丁列出七项必胜因素
【马新社】巫统全国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雅欣今天列出七项元素,以确保巫统和国民阵线(国阵)能在大选中获得胜利。
「我认为,除了在接下来几年内落实我们的集中点,要确保巫统和国阵阵线获胜是没有任何魔术成分的。
我们必须辛勤工作,以确保党的胜利,上苍保佑,我们的党将会成功,」他在今天的2011年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中的辩论中这样表示。
他补充,这些元素是:团结、忠诚、服务、牺牲、勤劳、服从与接受。
副首相也说,最重要的元素是巫统标榜的团结。
「要获胜,团结是重要的,我已在妇女、青年和女青团的大会中已提过。我们要要团结的心意和目标,这是重要的,这些将转化为我们决心下的团结」他表示。
他也提醒党员们勿再产生新事端,包括暗算和破坏自己人。
其次,副首相也表示,巫统党员必须忠诚,不该采取一些可被视为不服膺(党)的行为。
「在这一重要和具有挑战性的时刻,别作出任何违反党伦理和对党造成损害的事,」他表示。
第三点,慕尤丁表示,巫统党员必须全心全意服务党,不该在执行他们的工作时太过计较。
「我们正处于关键时刻,我们需要加倍努力,如同主席所言:『今时不同往日』,别忘了这是个挑战性的时刻和环境而作出一样的行为,」他表示。
第四点,他表示,所有的巫统党员必须有为党牺牲的意愿,无论是时间、精力和不求回报的想法。
对于第五个元素,他表示,党内的每个人都必须在选举中为胜利而奋斗,因为勤奋将保障成功。
「巫统党员必须有团队精神,就如同足球队那般,前锋必须在前线、守门员必须扮演好守门员的角色,而不是先锋,反之亦然。」
「最重要的是别射乌龙球,这是足球,乃至选举中的避忌,别把球踢入自己龙门,」他补充。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 :We need another ‘May 13’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05-12-2011
翻译∶西西留
发布者 西西留 Labels: 毫不留情
Raja Petra's article on 5/12/2011
The Barisan Nasional government is built on a house of cards. And houses of cards tend to not last and will fall when least expected. The general elections give this appearance of legitimacy. It gives us the illusion that we have a democratically elected government in power. But that is all it is, an illusion.
NO HOLDS BARRED
Raja Petra Kamarudin
There may be no doubt that Barisan Nasional will win the next general election and will get to form the federal government yet again. The question remains, however, as to whether Barisan Nasional can win on a level playing field and will they win because they really do have the peoples’ support or for entirely different reasons.
This is what is troubling the Barisan Nasional leadership. They are not too concerned about the winning part. They are confident enough that they can win by hook or by crook. And they know they will need to do so by hook and by crook. What is of concern to them is that unless it is by hook and by crook they have a slim chance of winning.
I suppose anyone who wins through fraud and knows that he or she can only win through fraud would not rest easy. They would get very little satisfaction from that type of win. Even though they would be consoled by the fact that they won, they would nevertheless be quite restless about the win.
The Barisan Nasional leaders know that if it were on a level playing field they would be out of power. If they gave the opposition equal airtime on radio and television and did not impose such stringent rules and procedures for ceramahs, the government would have been changed long ago. If Malaysian elections were based on one-man-one-vote and within 15% or 20% variance between constituencies and the postal voting system was abolished plus overseas Malaysians were allowed to vote, that would be the end of Barisan Nasional.
We know that Barisan Nasional lost the election. Barisan Nasional knows that it lost the election.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knows that Barisan Nasional lost the election -- if you had been reading the Wikileaks reports that Malaysia Today has been publishing this last half-year or so. There is no one who does not know that Barisan Nasional lost the election. And everyone knows that the official results showing that Barisan Nasional won the election is a sham and not a reflection of the real situation.
And that is why the Umno leaders have been making all sorts of statements over the last weekend during the Umno general assembly. They know that the reality of the situation is they are out of power. They know that the only reason they are still in power is because they had to use by hook and by crook methods to win. And they know that, to continue to stay in power, they have to continue applying by hook and crook methods in the coming election.
The Barisan Nasional government is built on a house of cards. And houses of cards tend to not last and will fall when least expected. The general elections give this appearance of legitimacy. It gives us the illusion that we have a democratically elected government in power. But that is all it is, an illusion.
So we need to break this illusion. We need to smash it to pieces. And the only way to do that is to not allow elections to be held until and unless we see electoral reforms and a level playing field.
Over the next few months we need to galvanise support from the rakyat to block, by hook or by crook (the methods being employed by Barisan Nasional), elections from being held. If a ‘Malaysian Spring’ needs to be triggered then a Malaysian Spring it will have to be.
The time for idle talk and empty rhetoric is over. I have heard and read a lot of things. So many comments by readers were posted in Malaysia Today. But now we have to walk the talk. Now we have to brace ourselves and prepare for hard times.
We need another 'May 13'. But this 'May 13' is not a race war. It is not Malays versus non-Malays. It is the rakyat versus the establishment. It is the ruled versus the ruler. It is the bourgeois masses versus the ruling elite.
Are you ready for this? Or are you all talk and hot air? Yes, many things have been said. But this is all being said anonymously and hidden behind the computer keyboard. Talk is easy. Talk is cheap. How far are you prepared to walk that talk?
Unless we are prepared to bite the bullet then we might as well stop talking. Just let Barisan Nasional continue to rule Malaysia. If we really want a change of government then we must be prepared to face all consequences. And the consequences must be the elections must be blocked until and unless electoral reforms are in place even if that has to result in bloodshed.
Now let us see if Malaysia Today’s readers are mere empty talk and bullshit!
Anyway, stayed tuned for further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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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ant a strong government, says Najib
Prime Minister Datuk Seri Najib Razak said Barisan Nasional (BN) and Umno want to form a strong government in the next general election.
"Whatever constitutes the definiton of a strong government, this is what we want. A two-thirds (majority) is something which is ideal but what is important is a strong government," he said at a news conference at the end of the 2011 Umno General Assembly, here.
He was responding to a question whether he would be happy with a two-thirds majority or a simple majority for the BN in the election.
He added that a strong government could be formed from a working majority or a two-thirds majority.
Najib, who is Umno president, also said that the BN was capable of winning the four opposition-ruled states in the coming election but said that he would not want to underrate the opposition.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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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hyiddin outlines seven winning ingredients
Umno deputy president Tan Sri Muhyiddin Yassin today outlined seven ingredients that would ensure Umno and the Barisan Nasional's (BN) victory at the polls.
"I think there is no magic ingredients to ensure Umno and Barisan National's victory in the general election other than implementing our focus over the next few years.
"We have to work hard to ensure the party's victory, then God willing, our party will succeed," he said when winding up the debate at the Umno General Assembly 2011 here today.
The ingredients are unity, loyalty, service, sacrifice, hard work, acceptance and submission, he added.
The deputy prime minister said the most important ingredient was unity in line with Umno's slogan.
"To win, unity is important as I have mentioned at the Wanita, Youth and Puteri assemblies. It is important that we have unity of hearts, minds and objective, and all these translated into unity in our resolve," he said.
He also reminded party members not to cause new problems, including resorting to back-stabbing and sabotage.
The deputy prime minister said secondly, Umno members must be loyal and should not take action that could be deemed not toeing the line.
"Do not do anything against the party's ethics and damage the party during this important and challenging time," he said.
Muhyiddin said thirdly, Umno members must serve wholeheartedly to the party and should not be calculative in performing their tasks.
"We are in a critical moment. We need to double our efforts as the president had said 'business is not as usual'. Do not take the same approach without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changing times and environment," he said.
Fourthly, he said all Umno members must be willing to sacrifice for the party regardless of time, energy and thinking without expecting any reward.
For the fifth ingredient, he said everyone in the party must strive for victory in the election as hard work would guarantee success.
"Umno members must be good team players just like in a football team. A good striker should play upfront, a goalkeeper should play as a goalkeeper and not becoming a striker or vice-versa.
"And what is most important is not to score own goals. This is a taboo in football as well as in the election, do not score own goals," he added. -- Bernama
Friday, November 04, 2011
27/10/2011 《从"嬉"想起》>>观察
《从"嬉"想起》>>>观察
昨天补习老师为了启发学生的创意,因此以一则谚语:“勤有功,○无益”这个填充题。填上自己觉得合适的单字。
今天学员交上来的作品,于17名学员中,选出三名:第一名:“迷”;第二名“辱”;第三名:“诋”。我刚好参观了这个游戏。我最钦佩“迷”字的创意,却对“勤有功,戏无益”表示疑惑。
日前,〈商余〉刊登周嘉惠的作品:《嬉有益》令人刮目相看。于是顺便查谚语字典,“勤有功,嬉无益。“跃然于眼前。“书到用时方恨少”,诚然,若没有周先生“嬉”的提醒,我还不愿查字典呢!
让我也参与填字游戏。“勤有功,过无益”据报有一少年,玩电脑游戏非常沉迷,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规劝不听,令父母大伤脑筋。适可而止,过度有害。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得,实践却如登天之难。
曾经读过鲁迅《风筝》:他劝亲戚勿阻止孩子到广场上放风筝,避免令他变成书呆子。
李智中医师指出:现代人整天于电脑前面注视着荧幕,是导致颈椎病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议尽量到旷野上放风筝,或者站起来转动一下颈部。对于改善此疾患大有裨益。
古代谚语是历史瑰宝,它具备发人深省的启迪功效。不过时代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古为今用乃咱们的座右铭;去芜存菁也许是大家不可推辞的任务吧!
27/10/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附:假如讲究对仗,即使不理平仄,迷、辱、诋、过、戏似乎都还是对不上。
昨天补习老师为了启发学生的创意,因此以一则谚语:“勤有功,○无益”这个填充题。填上自己觉得合适的单字。
今天学员交上来的作品,于17名学员中,选出三名:第一名:“迷”;第二名“辱”;第三名:“诋”。我刚好参观了这个游戏。我最钦佩“迷”字的创意,却对“勤有功,戏无益”表示疑惑。
日前,〈商余〉刊登周嘉惠的作品:《嬉有益》令人刮目相看。于是顺便查谚语字典,“勤有功,嬉无益。“跃然于眼前。“书到用时方恨少”,诚然,若没有周先生“嬉”的提醒,我还不愿查字典呢!
让我也参与填字游戏。“勤有功,过无益”据报有一少年,玩电脑游戏非常沉迷,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规劝不听,令父母大伤脑筋。适可而止,过度有害。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得,实践却如登天之难。
曾经读过鲁迅《风筝》:他劝亲戚勿阻止孩子到广场上放风筝,避免令他变成书呆子。
李智中医师指出:现代人整天于电脑前面注视着荧幕,是导致颈椎病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议尽量到旷野上放风筝,或者站起来转动一下颈部。对于改善此疾患大有裨益。
古代谚语是历史瑰宝,它具备发人深省的启迪功效。不过时代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古为今用乃咱们的座右铭;去芜存菁也许是大家不可推辞的任务吧!
27/10/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附:假如讲究对仗,即使不理平仄,迷、辱、诋、过、戏似乎都还是对不上。
Thursday, September 15, 2011
15/9/2011《嬉有益》>>周嘉惠
《嬉有益》>>>周嘉惠
女儿虽然才八个多月大,但我们充分理解早教的重要性,从一开始就经常跟她说些绘本上的小故事,或者自己改编的精简版《哈姆莱特》之类,再不然就念乘法表给她听。顺便提一下,最近我们正在背(a+b)乘(a-b)等于a2-b2。总之,我们家女儿不能输在起跑点!
当然,小朋友还是需要适当的有些游戏,我就不时配合她玩些小朋友的玩意。为了省钱“买大房子住”,我们不玩购物中心的机动游戏机,也让我深深体会鲁迅“甘做孺子牛”所必须具备的体力。都这一把年纪了,负着一个8公斤重的“游客”在家中四处参观,还得不时发出牛叫声或大象叫声助兴。相信我,这绝对有极佳的减肥效果。
凭良心说,身为小学教师的妻子确实比较懂得怎么逗女儿玩。但她总有没空的时刻,而我又不能老是重复《哈姆莱特》、《诗学》“精选”。好吧,“阿睿,我们来赛跑!”为了表示无意欺负还不会走路的小朋友,我都抱着她在房间跑。可是很讨厌,每次都是她赢一点点。下回不抱她跑了,背着跑,看谁先到终点?
偶尔我们也学电视上的演员般脸贴着脸跳探戈,家里找不到红玫瑰,孩子的妈就让我将就叼着一根青菜,反正“差不多”。女儿也很喜欢躲猫猫的游戏,用尿布遮着她的视线,然后假装很紧张地问,“哎呀!阿睿在哪里?”她自己会一把扯掉尿布“现身”,还乐得呵呵直笑。
女儿目前正值“口腔期”,拿到什么都往嘴里塞。曾经试探地把手往她嘴边伸,她毫不迟疑张口就啃。睿睿呀,现在让你啃啃没关系,不过长大后可不能成为啃老族!
15/9/2011《南洋商报》《商余》版
女儿虽然才八个多月大,但我们充分理解早教的重要性,从一开始就经常跟她说些绘本上的小故事,或者自己改编的精简版《哈姆莱特》之类,再不然就念乘法表给她听。顺便提一下,最近我们正在背(a+b)乘(a-b)等于a2-b2。总之,我们家女儿不能输在起跑点!
当然,小朋友还是需要适当的有些游戏,我就不时配合她玩些小朋友的玩意。为了省钱“买大房子住”,我们不玩购物中心的机动游戏机,也让我深深体会鲁迅“甘做孺子牛”所必须具备的体力。都这一把年纪了,负着一个8公斤重的“游客”在家中四处参观,还得不时发出牛叫声或大象叫声助兴。相信我,这绝对有极佳的减肥效果。
凭良心说,身为小学教师的妻子确实比较懂得怎么逗女儿玩。但她总有没空的时刻,而我又不能老是重复《哈姆莱特》、《诗学》“精选”。好吧,“阿睿,我们来赛跑!”为了表示无意欺负还不会走路的小朋友,我都抱着她在房间跑。可是很讨厌,每次都是她赢一点点。下回不抱她跑了,背着跑,看谁先到终点?
偶尔我们也学电视上的演员般脸贴着脸跳探戈,家里找不到红玫瑰,孩子的妈就让我将就叼着一根青菜,反正“差不多”。女儿也很喜欢躲猫猫的游戏,用尿布遮着她的视线,然后假装很紧张地问,“哎呀!阿睿在哪里?”她自己会一把扯掉尿布“现身”,还乐得呵呵直笑。
女儿目前正值“口腔期”,拿到什么都往嘴里塞。曾经试探地把手往她嘴边伸,她毫不迟疑张口就啃。睿睿呀,现在让你啃啃没关系,不过长大后可不能成为啃老族!
15/9/2011《南洋商报》《商余》版
Tuesday, August 16, 2011
16/08/2011 《功率因数并非用电量》周嘉惠
《功率因数并非用电量》>>>周嘉惠
相信刘伟伦的文章《用电量少被罚不合理》(10/08/2011)是看了某中文报8月3日的封面报道而写的,可惜刘君没搞清楚状况就下笔抨击国能公司,这是有欠公道的。
对一般民宅的用电量,国能并没有因为用电量不达最低门槛而实施“罚款”的制度,但会有一个3令吉的每月最低收费。然而,国能公司对于三相电(3-phase supply)的用户一般则有一个功率因数(power factor)的最低要求0.85,少过这个标准就得多付一笔附加费。当然,以消费者的立场来说,附加费和罚款并无两样,反正就是得另外掏钱。
什么是功率因数?这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问题,假如用非专业的语言来说,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功率因数与电力公司的成本效益有关,功率因数越高表示电力公司把电输送给消费者的使用过程中损失越少,所以全世界的电力公司都会有最底功率因数的规定,通常会定在0.85到0.95之间,国能公司的最低标准0.85实际上是很客气的要求。提高功率因数对消费者方面是否有好处?答案是肯定的,譬如增加负载容量、延长电线的寿命、减低设备投资成本等。这同样也是很专业的问题,弄不懂是很正常的事,想弄懂的话需要比普通常识更高深一点的专业知识。
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的三相电用户的功率因数都达不到这个最低标准,那怎么办?通常的解决方法就是安装一个电容器箱(capacitor board)。这需要经过专业工程师的计算才能妥善设计,轻信“咖啡店谗言”的后果不是造成过量浪费,就是依旧解决不了功率因数过低的问题。
对于这类专业性的问题,负责任的报道不是上网谷歌一下,然后抄下一些连自己都看不懂的解释就算功德圆满,足以交差的。最起码,找个专业工程师询问一下,那么整篇报道看起来肯定会更有逻辑。我曾经尝试联络上述中文报以厘清问题的真相,可惜电话始终打不通,只好作罢。
顺道在此提一下刘君文章中提及的太阳能发电这种“环保”潮流。太阳能发电确实不会产生二氧化碳,但太阳能发电的元件――太阳能晶片的生产过程是否也同样环保呢?这是鼓励太阳能发电者不会告诉你的事,但大家不妨去了解一下内情。我的观点是,要环保,追根究底只有一个方法:别浪费。节省用电就是环保!这才是正道。
16/08/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附:一般人不懂这些专业知识是无可厚非的事,但连封面报道也敷衍了事就很不对了。这篇东西实际针对的是《中国报》。报上所刊经过删改,这是原版。
相信刘伟伦的文章《用电量少被罚不合理》(10/08/2011)是看了某中文报8月3日的封面报道而写的,可惜刘君没搞清楚状况就下笔抨击国能公司,这是有欠公道的。
对一般民宅的用电量,国能并没有因为用电量不达最低门槛而实施“罚款”的制度,但会有一个3令吉的每月最低收费。然而,国能公司对于三相电(3-phase supply)的用户一般则有一个功率因数(power factor)的最低要求0.85,少过这个标准就得多付一笔附加费。当然,以消费者的立场来说,附加费和罚款并无两样,反正就是得另外掏钱。
什么是功率因数?这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问题,假如用非专业的语言来说,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功率因数与电力公司的成本效益有关,功率因数越高表示电力公司把电输送给消费者的使用过程中损失越少,所以全世界的电力公司都会有最底功率因数的规定,通常会定在0.85到0.95之间,国能公司的最低标准0.85实际上是很客气的要求。提高功率因数对消费者方面是否有好处?答案是肯定的,譬如增加负载容量、延长电线的寿命、减低设备投资成本等。这同样也是很专业的问题,弄不懂是很正常的事,想弄懂的话需要比普通常识更高深一点的专业知识。
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的三相电用户的功率因数都达不到这个最低标准,那怎么办?通常的解决方法就是安装一个电容器箱(capacitor board)。这需要经过专业工程师的计算才能妥善设计,轻信“咖啡店谗言”的后果不是造成过量浪费,就是依旧解决不了功率因数过低的问题。
对于这类专业性的问题,负责任的报道不是上网谷歌一下,然后抄下一些连自己都看不懂的解释就算功德圆满,足以交差的。最起码,找个专业工程师询问一下,那么整篇报道看起来肯定会更有逻辑。我曾经尝试联络上述中文报以厘清问题的真相,可惜电话始终打不通,只好作罢。
顺道在此提一下刘君文章中提及的太阳能发电这种“环保”潮流。太阳能发电确实不会产生二氧化碳,但太阳能发电的元件――太阳能晶片的生产过程是否也同样环保呢?这是鼓励太阳能发电者不会告诉你的事,但大家不妨去了解一下内情。我的观点是,要环保,追根究底只有一个方法:别浪费。节省用电就是环保!这才是正道。
16/08/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附:一般人不懂这些专业知识是无可厚非的事,但连封面报道也敷衍了事就很不对了。这篇东西实际针对的是《中国报》。报上所刊经过删改,这是原版。
Monday, July 18, 2011
Thursday, July 14, 2011
Monday, July 11, 2011
《人生如戏》>>12/07/2011《政府,谁?》周嘉惠
《政府,谁?》>>>周嘉惠
净选盟誓言在7月9日举行大游行的计划,山雨未来风已灌满楼。警方采取的“先发制人”手法,灵感大概源自美国反恐战略,不过凡是有参加过2007年净选盟第一次游行经验的人,恐怕始终都搞不清楚我们要反的“恐”究竟是“恐怖”,还是“恐惧”?“恐怖”的话,是什么在恐怖呢?“恐惧”的话,又是在恐惧些什么呢?
当多数人还搞不太清楚状况之时,倒是有人一口咬定净选盟的真正目的其实在推翻政府。
从新加坡电影得来的刻板印象是,在那个岛国“没有政府”是很有“天塌下来”意味的。总的来说,我们好像没那么歇斯底里,只不过“推翻政府”这顶大帽子感觉上还是蛮有压力的。但是再深入想想,实际上“政府”到底是什么呢?
假如去敲小明家的门,我们清楚知道来应门的小明是长怎么个样子。但是,如果我们去敲政府的门(假设我们知道上哪里去敲门),有谁能够描述政府是长什么样子吗?请举手!没有吧?
确实,没有具体形象的事物最可怕,因此够格的恐怖电影是不会安排几个丑八怪到处追杀主角的。任由想象力去自由建构的形象才最恐怖,因为只有我们最清楚自己害怕什么,所以自行想象出来的恐怖形象绝对每一次都可以正中红心。M奈特沙马兰电影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对恐怖气氛,而不是恐怖实体形象的营造。
好吧,政府的确不是小明。那么,政府是谁?政府是那些占了我国人口百分之五的庞大公务员群体吗?我们都知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公务员是所谓“吃公粮”的,理论上他们是公仆,但留给大家的整体印象却更像是公爷。如果不论形象,只讲实质,公务员其实只是政府的雇员,并不等于是政府。比利时已超过一年“没有政府”,但是公务员按显然不错的既定制度在无政府状态下,让国家继续正常运转,实在功不可没!
政府的观念似乎越想越抽象。从比利时的经验来看,再套句过去流行歌曲的词,政府其实更像是我们的一种习惯,而不是我们的爱。这就好比平时我们穿鞋又穿袜,那是习惯。假如有一天突然没袜子可穿,确实会感觉有点怪。
再换个角度看,对我们这些市井小民来说,政府会不会就等于由那几十位成员组成的内阁呢?啊!这个想法似乎比较靠谱。他们掌握了资源分配的权力,可以随意“你帮我,我帮你”,还可以不时做出一些普通人办不到的事情,譬如正副首相官邸平均每天水费超过一千令吉,电费超过五千令吉。或许官邸有人肠胃不好,经常拉肚子吧?
“人生而平等,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是卢梭代表作《社会契约论》中的名句。《社会契约论》还有许多针对政府而论述的内容,恕我不便在此转述,恐怕引起有关部门(即是什么部门呢?)误会又有外国势力欲插手我国内政,而将卢先生列入黑名单,禁止他入境。
或许我还该代为澄清,卢先生绝不是中国籍人仕,警方至少不用担心他会是为了共产主义复辟而可能派来的特务。至于不久前我们家老大跟共产主义的一名重要头目言谈甚欢的镜头还历历在目…,唉!这局势我也无语了,忽然很想看场电影解闷气,《无间道》或No Way Out(1987)都行。
12/07/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文章被删得一塌糊涂,真不知道干嘛还要用我的名字刊登?这是原版。不知道No Way Out是什么电影的话,上网查一下啦!
文章后交由《当今大马》当作读者来函(22/7/2011)刊登: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170775
净选盟誓言在7月9日举行大游行的计划,山雨未来风已灌满楼。警方采取的“先发制人”手法,灵感大概源自美国反恐战略,不过凡是有参加过2007年净选盟第一次游行经验的人,恐怕始终都搞不清楚我们要反的“恐”究竟是“恐怖”,还是“恐惧”?“恐怖”的话,是什么在恐怖呢?“恐惧”的话,又是在恐惧些什么呢?
当多数人还搞不太清楚状况之时,倒是有人一口咬定净选盟的真正目的其实在推翻政府。
从新加坡电影得来的刻板印象是,在那个岛国“没有政府”是很有“天塌下来”意味的。总的来说,我们好像没那么歇斯底里,只不过“推翻政府”这顶大帽子感觉上还是蛮有压力的。但是再深入想想,实际上“政府”到底是什么呢?
假如去敲小明家的门,我们清楚知道来应门的小明是长怎么个样子。但是,如果我们去敲政府的门(假设我们知道上哪里去敲门),有谁能够描述政府是长什么样子吗?请举手!没有吧?
确实,没有具体形象的事物最可怕,因此够格的恐怖电影是不会安排几个丑八怪到处追杀主角的。任由想象力去自由建构的形象才最恐怖,因为只有我们最清楚自己害怕什么,所以自行想象出来的恐怖形象绝对每一次都可以正中红心。M奈特沙马兰电影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对恐怖气氛,而不是恐怖实体形象的营造。
好吧,政府的确不是小明。那么,政府是谁?政府是那些占了我国人口百分之五的庞大公务员群体吗?我们都知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公务员是所谓“吃公粮”的,理论上他们是公仆,但留给大家的整体印象却更像是公爷。如果不论形象,只讲实质,公务员其实只是政府的雇员,并不等于是政府。比利时已超过一年“没有政府”,但是公务员按显然不错的既定制度在无政府状态下,让国家继续正常运转,实在功不可没!
政府的观念似乎越想越抽象。从比利时的经验来看,再套句过去流行歌曲的词,政府其实更像是我们的一种习惯,而不是我们的爱。这就好比平时我们穿鞋又穿袜,那是习惯。假如有一天突然没袜子可穿,确实会感觉有点怪。
再换个角度看,对我们这些市井小民来说,政府会不会就等于由那几十位成员组成的内阁呢?啊!这个想法似乎比较靠谱。他们掌握了资源分配的权力,可以随意“你帮我,我帮你”,还可以不时做出一些普通人办不到的事情,譬如正副首相官邸平均每天水费超过一千令吉,电费超过五千令吉。或许官邸有人肠胃不好,经常拉肚子吧?
“人生而平等,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是卢梭代表作《社会契约论》中的名句。《社会契约论》还有许多针对政府而论述的内容,恕我不便在此转述,恐怕引起有关部门(即是什么部门呢?)误会又有外国势力欲插手我国内政,而将卢先生列入黑名单,禁止他入境。
或许我还该代为澄清,卢先生绝不是中国籍人仕,警方至少不用担心他会是为了共产主义复辟而可能派来的特务。至于不久前我们家老大跟共产主义的一名重要头目言谈甚欢的镜头还历历在目…,唉!这局势我也无语了,忽然很想看场电影解闷气,《无间道》或No Way Out(1987)都行。
12/07/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文章被删得一塌糊涂,真不知道干嘛还要用我的名字刊登?这是原版。不知道No Way Out是什么电影的话,上网查一下啦!
文章后交由《当今大马》当作读者来函(22/7/2011)刊登: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170775
Sunday, July 10, 2011
Friday, July 08, 2011
Tuesday, July 05, 2011
Legally Bersih2.0
Yeh! Yeh! Kita menang!…hmm…or did we?
NO HOLDS BARRED
Tuesday, 05 July 2011
.
Bersih 2.0 will hold its rally for electoral reforms in a stadium and not in the streets, the group said today fresh from an audience with the Yang Di-Pertuan Agong in Istana Negara. “We accept the government’s offer to hold the demonstration in a stadium. We will not hold it in the streets,” Bersih 2.0 chief Datuk Ambiga Sreenevasan told reporters today.
NO HOLDS BARRED
Raja Petra Kamarudin
Datuk: Tan Sri!
Tan Sri: Calm down, Datuk….apa hal bising sangat ni?
Datuk: I have some good news, Tan Sri.
Tan Sri: Ah, what is it this time? Ambiga has migrated and has applied for Australian citizenship?
Datuk: No lah, Tan Sri. Better than that.
Tan Sri: What can be better than Ambiga leaving Malaysia?
Datuk: The BERSIH march is off…cancelled…batal.
Tan Sri: Hmm…that is certainly good news. How come?
Datuk: Ambiga had an audience with the Agong this afternoon and BERSIH has agreed to cancel the street march and hold a rally in the stadium instead.
Tan Sri: His Majesty agreed to meet Ambiga?
Datuk: Yes.
Tan Sri: So that means His Majesty recognises BERSIH?
Datuk: Looks like it.
Tan Sri: So that means we can’t ban BERSIH then.
Datuk: Why not, Tan Sri?
Tan Sri: Aiyah...if His Majesty had an official meeting with BERSIH this would mean His Majesty recognises BERSIH.
Datuk: So?
Tan Sri: So it means we can’t ban BERSIH. If not then His Majesty would be guilty of collaborating with an illegal organisation and we would have to arrest His Majesty under the Internal Security Act.
Datuk: Oh…I never thought of that.
Tan Sri: Yes…and that’s why you are a mere Datuk while I am a Tan Sri.
Datuk: That also means we cannot allege that BERSIH is backed by the Communists and Jews. If not then His Majesty would be guilty of working with the Communists and Jews.
Tan Sri: Now you are getting it. So how can that be good news?
Datuk: Didn’t His Majesty think of this? Aiyah…why so stupid?
Tan Sri: Hey, that is seditious. You can’t call the Agong stupid.
Datuk: No, I didn’t mean it like that. I meant it was stupid of us to allow the Agong to meet Ambiga.
Tan Sri: But we dragged the Agong into this. So how can we prevent the Agong from meeting BERSIH?
Datuk: Ia lah. We made a big mistake in issuing that statement from the Agong.
Tan Sri: Hey! Cakap baik sikit!
Datuk: Sorry, I meant we made a big mistake in asking the Agong to issue that statement.
Tan Sri: That’s better. Don’t ever say we issued that statement on behalf of the Agong.
Datuk: Okay lah, but at least the street march is off…now it’s been reduced to just a rally in a stadium.
Tan Sri: How many people do you think will attend the rally?
Datuk: Not sure. Maybe 100,000…could even be 200,000. Now that it is no longer an illegal assembly and there is no danger of arrests many more people may turn out. Those who were initially afraid to turn out may now turn out since it is safe. Mana tahu? Could even be 300,000 people.
Tan Sri: How would 300,000 people park their cars at the stadium?
Datuk: Oh, cannot lah. There is not enough car park space for 300,000 people. They will have to park their cars elsewhere and walk to the stadium…or take public transport.
Tan Sri: So, to get to the stadium they will have to walk, right?
Datuk: That’s right.
Tan Sri: Which means they will be marching to the stadium instead of marching to the Agong’s palace, right?
Datuk: Yes, that’s right…oh…I see what you mean.
Tan Sri: Yes, that’s what I mean. So the march is still on then. Only now it is a legal march, not an illegal march. And they will march to the stadium instead of to the palace. And we can’t do anything about it because the Agong has agreed to this. We can no longer arrest the marchers.
Datuk: Aiyah! This is a disaster. We got tricked. What to do, Tan Sri?
Tan Sri: What can we do? His Majesty has just given BERSIH legitimacy and it has been agreed that a legal rally can be held in the stadium and because of the huge crowd that may turn out they cannot drive to the stadium but will have to march there dressed in yellow shirts.
Datuk: Mampus!
Tan Sri: Yes, mampus. This is even worse. At least if they proceeded with the original plan we can ban BERSIH and declare it a menace to society and a threat to nation security. Now we can’t touch them. We can’t even arrest anyone on 9th July. And because the rally is legal more people will come out. They are not scared any more. And Umno Youth and PERKASA can’t march on the streets in opposition to BERSIH. If they do we will have to arrest them.
Datuk: Alamak. We can’t touch the BERSIH marchers but will have to arrest the Umno Youth and PERKASA marchers. And Khairy already said if BERSIH cancels the street march he is prepared to work with them. So Umno Youth must now support the BERSIH rally at the stadium.
Tan Sri: Exactly. Now you know why I am a Tan Sri and you are just a Datuk?
Datuk: And that means we can’t also ask the Agong to revoke Ambiga’s citizenship.
Tan Sri: Revoke citizenship for what? For obeying the Agong by cancelling the street march and by holding a rally at the stadium like how Najib asked them to?
Datuk: Somehow I think we have been had…suckered big time.
Tan Sri: Aiyah…please get out of here and leave me alone. I need to draft my resignation letter.
Datuk: What should I do, Tan Sri?
Tan Sri: I suggest you also go draft your resignation letter. Najib will want both our heads on a silver platter after this.
NO HOLDS BARRED
Tuesday, 05 July 2011
.
Bersih 2.0 will hold its rally for electoral reforms in a stadium and not in the streets, the group said today fresh from an audience with the Yang Di-Pertuan Agong in Istana Negara. “We accept the government’s offer to hold the demonstration in a stadium. We will not hold it in the streets,” Bersih 2.0 chief Datuk Ambiga Sreenevasan told reporters today.
NO HOLDS BARRED
Raja Petra Kamarudin
Datuk: Tan Sri!
Tan Sri: Calm down, Datuk….apa hal bising sangat ni?
Datuk: I have some good news, Tan Sri.
Tan Sri: Ah, what is it this time? Ambiga has migrated and has applied for Australian citizenship?
Datuk: No lah, Tan Sri. Better than that.
Tan Sri: What can be better than Ambiga leaving Malaysia?
Datuk: The BERSIH march is off…cancelled…batal.
Tan Sri: Hmm…that is certainly good news. How come?
Datuk: Ambiga had an audience with the Agong this afternoon and BERSIH has agreed to cancel the street march and hold a rally in the stadium instead.
Tan Sri: His Majesty agreed to meet Ambiga?
Datuk: Yes.
Tan Sri: So that means His Majesty recognises BERSIH?
Datuk: Looks like it.
Tan Sri: So that means we can’t ban BERSIH then.
Datuk: Why not, Tan Sri?
Tan Sri: Aiyah...if His Majesty had an official meeting with BERSIH this would mean His Majesty recognises BERSIH.
Datuk: So?
Tan Sri: So it means we can’t ban BERSIH. If not then His Majesty would be guilty of collaborating with an illegal organisation and we would have to arrest His Majesty under the Internal Security Act.
Datuk: Oh…I never thought of that.
Tan Sri: Yes…and that’s why you are a mere Datuk while I am a Tan Sri.
Datuk: That also means we cannot allege that BERSIH is backed by the Communists and Jews. If not then His Majesty would be guilty of working with the Communists and Jews.
Tan Sri: Now you are getting it. So how can that be good news?
Datuk: Didn’t His Majesty think of this? Aiyah…why so stupid?
Tan Sri: Hey, that is seditious. You can’t call the Agong stupid.
Datuk: No, I didn’t mean it like that. I meant it was stupid of us to allow the Agong to meet Ambiga.
Tan Sri: But we dragged the Agong into this. So how can we prevent the Agong from meeting BERSIH?
Datuk: Ia lah. We made a big mistake in issuing that statement from the Agong.
Tan Sri: Hey! Cakap baik sikit!
Datuk: Sorry, I meant we made a big mistake in asking the Agong to issue that statement.
Tan Sri: That’s better. Don’t ever say we issued that statement on behalf of the Agong.
Datuk: Okay lah, but at least the street march is off…now it’s been reduced to just a rally in a stadium.
Tan Sri: How many people do you think will attend the rally?
Datuk: Not sure. Maybe 100,000…could even be 200,000. Now that it is no longer an illegal assembly and there is no danger of arrests many more people may turn out. Those who were initially afraid to turn out may now turn out since it is safe. Mana tahu? Could even be 300,000 people.
Tan Sri: How would 300,000 people park their cars at the stadium?
Datuk: Oh, cannot lah. There is not enough car park space for 300,000 people. They will have to park their cars elsewhere and walk to the stadium…or take public transport.
Tan Sri: So, to get to the stadium they will have to walk, right?
Datuk: That’s right.
Tan Sri: Which means they will be marching to the stadium instead of marching to the Agong’s palace, right?
Datuk: Yes, that’s right…oh…I see what you mean.
Tan Sri: Yes, that’s what I mean. So the march is still on then. Only now it is a legal march, not an illegal march. And they will march to the stadium instead of to the palace. And we can’t do anything about it because the Agong has agreed to this. We can no longer arrest the marchers.
Datuk: Aiyah! This is a disaster. We got tricked. What to do, Tan Sri?
Tan Sri: What can we do? His Majesty has just given BERSIH legitimacy and it has been agreed that a legal rally can be held in the stadium and because of the huge crowd that may turn out they cannot drive to the stadium but will have to march there dressed in yellow shirts.
Datuk: Mampus!
Tan Sri: Yes, mampus. This is even worse. At least if they proceeded with the original plan we can ban BERSIH and declare it a menace to society and a threat to nation security. Now we can’t touch them. We can’t even arrest anyone on 9th July. And because the rally is legal more people will come out. They are not scared any more. And Umno Youth and PERKASA can’t march on the streets in opposition to BERSIH. If they do we will have to arrest them.
Datuk: Alamak. We can’t touch the BERSIH marchers but will have to arrest the Umno Youth and PERKASA marchers. And Khairy already said if BERSIH cancels the street march he is prepared to work with them. So Umno Youth must now support the BERSIH rally at the stadium.
Tan Sri: Exactly. Now you know why I am a Tan Sri and you are just a Datuk?
Datuk: And that means we can’t also ask the Agong to revoke Ambiga’s citizenship.
Tan Sri: Revoke citizenship for what? For obeying the Agong by cancelling the street march and by holding a rally at the stadium like how Najib asked them to?
Datuk: Somehow I think we have been had…suckered big time.
Tan Sri: Aiyah…please get out of here and leave me alone. I need to draft my resignation letter.
Datuk: What should I do, Tan Sri?
Tan Sri: I suggest you also go draft your resignation letter. Najib will want both our heads on a silver platter after this.
Sunday, July 03, 2011
Friday, July 01, 2011
02/07/2011 《游行自由与法治》2.0 >>陈莉珍
《游行自由与法治》2.0>>>陈莉珍
如果我没有詮释错误,上週<游行自由与法治>一文刊出后,网路上有人认为我具备担任首相政治秘书的潜能。
如果我是首相的幕僚,针对凈选盟2.0游行一事,我会如何献议呢?
与一个在香港工作,且参加过六四和平示威的朋友聊起这事,他给了我一些启示。
如果我是首相的幕僚,我会建议:(一)让警察发出集会准证,不管是支持凈选盟的,或反对凈选盟的,让大家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游行前,召集组织者,要他们確保游行的路途不会妨碍到商家做生意,或者让大家在某广场上或室內体育馆静坐示威;
(三)当天,確保警察部队动员所有的人力,维持现场秩序、確保游行不会造成交通阻塞、设立医药站,为身体突然不適的游行者提供治疗服务、提供饮水机、垃圾桶;
(四)游首相本人一起加入凈选盟游行。有人或许会反对,认为首相参加游行,就代表著承认之前的选举有问题。不过,选委会既然独立,选举如果有问题就是选委会失责,作为一个在奉行民主制度国家的政府,自然也有討伐这个独立机构的权利。这与当年检討大马“司法制度”是否独立的问题,如出一辙。
我不反对以集会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亦赞同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更没有反对人民通过自己的言论检討有问题的制度,如凈选盟要求改革选举制度。像很多人一样,我也希望有一个公平、干凈的选举制度。
有律师说,赋予警察发集会准证权力的法律,即警察法令第27(5)条是违宪的,不过,始终没有人否认参与集会的人会被一套“违宪”的法令对付,或许与其等候立法者在国会推动修改法律,不如提上法院,让法官审判,届时人们就有机会让法院检討这套“违宪”的法律。
没有人可以准確预测参加示威群眾人数的多寡,不过有人估计,人数会比2007年的5万人多。面子书上支持“凈选盟2.0”游行的人都在照片上贴上了黄色的徽章,而我面子书帐號里贴上黄色徽章的朋友与日俱增。
凈选盟虽然多次澄清不含任何政治议程,不过,反对党搭个便车就“凈选盟2.0”大事炒作一番也是不爭的事实,首相如果要力挽狂澜,或许可以认真参考我的拙见,否则將会有再一次將对付自己的武器拱手送入反对党的手中。
假如国阵要证明这是个奉行且推崇民主的政府,“凈选盟2.0”是个很好的表现机会。
02/07/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附:看来作者其实是明白大游行的意义何在的。
如果我没有詮释错误,上週<游行自由与法治>一文刊出后,网路上有人认为我具备担任首相政治秘书的潜能。
如果我是首相的幕僚,针对凈选盟2.0游行一事,我会如何献议呢?
与一个在香港工作,且参加过六四和平示威的朋友聊起这事,他给了我一些启示。
如果我是首相的幕僚,我会建议:(一)让警察发出集会准证,不管是支持凈选盟的,或反对凈选盟的,让大家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游行前,召集组织者,要他们確保游行的路途不会妨碍到商家做生意,或者让大家在某广场上或室內体育馆静坐示威;
(三)当天,確保警察部队动员所有的人力,维持现场秩序、確保游行不会造成交通阻塞、设立医药站,为身体突然不適的游行者提供治疗服务、提供饮水机、垃圾桶;
(四)游首相本人一起加入凈选盟游行。有人或许会反对,认为首相参加游行,就代表著承认之前的选举有问题。不过,选委会既然独立,选举如果有问题就是选委会失责,作为一个在奉行民主制度国家的政府,自然也有討伐这个独立机构的权利。这与当年检討大马“司法制度”是否独立的问题,如出一辙。
我不反对以集会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亦赞同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更没有反对人民通过自己的言论检討有问题的制度,如凈选盟要求改革选举制度。像很多人一样,我也希望有一个公平、干凈的选举制度。
有律师说,赋予警察发集会准证权力的法律,即警察法令第27(5)条是违宪的,不过,始终没有人否认参与集会的人会被一套“违宪”的法令对付,或许与其等候立法者在国会推动修改法律,不如提上法院,让法官审判,届时人们就有机会让法院检討这套“违宪”的法律。
没有人可以准確预测参加示威群眾人数的多寡,不过有人估计,人数会比2007年的5万人多。面子书上支持“凈选盟2.0”游行的人都在照片上贴上了黄色的徽章,而我面子书帐號里贴上黄色徽章的朋友与日俱增。
凈选盟虽然多次澄清不含任何政治议程,不过,反对党搭个便车就“凈选盟2.0”大事炒作一番也是不爭的事实,首相如果要力挽狂澜,或许可以认真参考我的拙见,否则將会有再一次將对付自己的武器拱手送入反对党的手中。
假如国阵要证明这是个奉行且推崇民主的政府,“凈选盟2.0”是个很好的表现机会。
02/07/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附:看来作者其实是明白大游行的意义何在的。
Thursday, June 30, 2011
01/07/2011 《更高的法--回应〈游行自由与法治〉》>>周嘉惠
《更高的法--回应〈游行自由与法治〉》>>>周嘉惠
当苏格拉底被套上莫名其妙的罪名判处饮鸠自尽,朋友想营救他出狱,并安排他离开雅典。结果苏格拉底拒绝了朋友的好意,选择牺牲自己的性命以维护雅典法律制度的完整。他认为自己以七十高龄,在之前不曾反对制度的不公正或不公平,直到危险降临自己的头上,才大为愤怒,甚至逃到外国,那是“伤害了你最不应该伤害的,包括你自己、你的朋友、你的国家”(摘自柏拉图对话录《克里托》篇54C)。
两千五百年后回头看苏格拉底站在鬼门关前侃侃而谈个人对制度的责任,完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这份爱国真情实在令人动容。将这样的一位爱国份子处死,雅典的法律制度显然有其不足之处;但即使如此,苏格拉底认为,身为公民就有责任去完善这个制度,否则是不道德的。
回到今天的现实,经过两千多年的时间长河,我们是不是吸取了足够的历史教训,将制度制定得尽善尽美、毫无暇疵?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我们可以断言,只有最无耻的专制政权才有脸面宣称,自家的制度已经完善得再没有可供挑剔之处。
当在朝在野的人民代议士们将时间、精力花在各个方面,而众多不完善的制度至今仍然原地踏步,“不见曙光”。那身为公民的一份子,我们该怎么做?没错,可能我们在大选时瞎了眼,也可能我们虽然选对人,代议士却独木难支大厦之将倾。回到同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公民的一份子,我们该怎么做?
难道最道德的做法就是默默承受,直到下一届大选来临,再愤怒地用我们“神圣的一票”来“教训”这些政客?我们必需承认,保持缄默确实能够维持表面的秩序。但失去公正的“有秩序”,是不是可能比“混乱”更不可取?好比几个色狼排队有秩序地轮奸一名受害人,难道我们竟应该为这样的井然秩序鼓掌(就个人感受而言,是的,我常有被各种制度强奸的感觉)?更进一步思考,不以公正、正义作为道德前提,却期望良好的政制模式和社会秩序从天而降,岂非脑袋烧坏了?
当政客的表现不再令我们感觉值得寄予厚望时,身为公民的一份子,我们对国家的责任是继续默默承受?还是把不满大声说出来?这没有标准答案,还请大家自行抉择。
当制度不再符合多数人心目中的“公道”尺度时,相关制度就该被提出认真检讨,而不是以法律之名给大家戴大帽子。当日常的“实在法”实现不了公平正义,我们不能等危险降临到自己头上才愤怒地发出悲鸣,苏格拉底告诉我们那是不道德的行为。
纳粹战犯都严格遵循战时的德国法律,但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基本人道和良知,所以逃不掉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刑。所有法律人都该知道,“实在法”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自然法”,它所代表的公正原则相当于一般人日常用语中“举头三尺有神明”的“神明”,或“公道自在人心”的“公道”。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在自然状态中就已存在的正义法则,无需人为设计,而且大家感同身受,那是想漠视也不可能的。
01/07/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附:题目被编辑改成《公民的责任》,不是不好,但淡化了回应陈莉珍文章的原意。文章中有两句话被删掉,在此恢复原状。
当苏格拉底被套上莫名其妙的罪名判处饮鸠自尽,朋友想营救他出狱,并安排他离开雅典。结果苏格拉底拒绝了朋友的好意,选择牺牲自己的性命以维护雅典法律制度的完整。他认为自己以七十高龄,在之前不曾反对制度的不公正或不公平,直到危险降临自己的头上,才大为愤怒,甚至逃到外国,那是“伤害了你最不应该伤害的,包括你自己、你的朋友、你的国家”(摘自柏拉图对话录《克里托》篇54C)。
两千五百年后回头看苏格拉底站在鬼门关前侃侃而谈个人对制度的责任,完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这份爱国真情实在令人动容。将这样的一位爱国份子处死,雅典的法律制度显然有其不足之处;但即使如此,苏格拉底认为,身为公民就有责任去完善这个制度,否则是不道德的。
回到今天的现实,经过两千多年的时间长河,我们是不是吸取了足够的历史教训,将制度制定得尽善尽美、毫无暇疵?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我们可以断言,只有最无耻的专制政权才有脸面宣称,自家的制度已经完善得再没有可供挑剔之处。
当在朝在野的人民代议士们将时间、精力花在各个方面,而众多不完善的制度至今仍然原地踏步,“不见曙光”。那身为公民的一份子,我们该怎么做?没错,可能我们在大选时瞎了眼,也可能我们虽然选对人,代议士却独木难支大厦之将倾。回到同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公民的一份子,我们该怎么做?
难道最道德的做法就是默默承受,直到下一届大选来临,再愤怒地用我们“神圣的一票”来“教训”这些政客?我们必需承认,保持缄默确实能够维持表面的秩序。但失去公正的“有秩序”,是不是可能比“混乱”更不可取?好比几个色狼排队有秩序地轮奸一名受害人,难道我们竟应该为这样的井然秩序鼓掌(就个人感受而言,是的,我常有被各种制度强奸的感觉)?更进一步思考,不以公正、正义作为道德前提,却期望良好的政制模式和社会秩序从天而降,岂非脑袋烧坏了?
当政客的表现不再令我们感觉值得寄予厚望时,身为公民的一份子,我们对国家的责任是继续默默承受?还是把不满大声说出来?这没有标准答案,还请大家自行抉择。
当制度不再符合多数人心目中的“公道”尺度时,相关制度就该被提出认真检讨,而不是以法律之名给大家戴大帽子。当日常的“实在法”实现不了公平正义,我们不能等危险降临到自己头上才愤怒地发出悲鸣,苏格拉底告诉我们那是不道德的行为。
纳粹战犯都严格遵循战时的德国法律,但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基本人道和良知,所以逃不掉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刑。所有法律人都该知道,“实在法”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自然法”,它所代表的公正原则相当于一般人日常用语中“举头三尺有神明”的“神明”,或“公道自在人心”的“公道”。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在自然状态中就已存在的正义法则,无需人为设计,而且大家感同身受,那是想漠视也不可能的。
01/07/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附:题目被编辑改成《公民的责任》,不是不好,但淡化了回应陈莉珍文章的原意。文章中有两句话被删掉,在此恢复原状。
25/06/2011 《游行自由与法治》>>陈莉珍
《游行自由与法治》>>>陈莉珍
凈选盟2.0大游行,引起举国关注,这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游行经歷。
曾参加过一次大规模的和平游行,而召集人就是凈选盟2.0游行召集人即凈选盟主席安美嘉。那是2007年律师公会召集律师走上街头要求设立皇委会调查马来西亚司法独立的游行。当天,数百名律师著黑色西装浩浩荡荡的由布城法院步行至首相署前广场,没有推挤、没有纷爭,我们漫步在这座精心设计的政府行政中心区,途中还不断遇到许久不见的同窗,嘘寒问暖一番,看似轻鬆,內心却沉重。警察、防暴部队在旁监视,却没有发射催泪弹,更没有兵荒马乱。
几天前,好友问我会出席凈选盟2.0游行?不假思索地就回应了一句:“会”。其实,回答的时候纯粹天生爱反对的基因作祟,根本未曾静下心思考。今天,午餐会上和一位前辈聊起了这件事情,开始思考赞成甚至参与这次游行的意义到底何在?
据召集单位的说法,凈选盟2.0大游行的目的是为了要求一个公平乾净的选举,更笼统地以砂拉越州选涉及舞弊作为依据,但召集者並没有清楚举出砂州州选舞弊的例子或证据,最后安美嘉也以为时已晚的理由拒绝会见选委会代表,坚持游行不能被取消。更吊诡的是,反对党领袖安华竟然可以公开表示只要首相许诺一个公平、乾净的选举,他可以要求安美嘉取消集会,这个大游行到底由谁召集?虽然安美嘉后来公开澄清,安华无法影响游行。
据悉,警察当局不会发出游行准证。依据警察法令,假如未获警方批准,超过3人以上的集会属非法集会,而任何召集、参与人士將面对2千至1万令吉的罚款以及不超过一年的监禁。如果你仔细阅读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针对凈选盟2.0的声明,你会发现他完全没有要求公眾人士参与游行,他的声明要求当局尊重人民和平游行的权利,强调这是联合国人权宣言及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指出各造多次呼吁修改相关警察法令不果。换言之,没有被修改的法令,就算不公平或违宪,依然是有效的法令,只要警方不发出准证,参与凈选盟2.0游行的公眾就是违法。推动法令的修改,是人民用选票送进国会的代议士的责任,308大选已过了几年,我们依然看不到曙光,依然受制於同样几条违宪的法律。这些代议士是否应该检討检討?
联邦宪法的確赋予我们言论、集会自由,不过却没有允许我们违法,如果我们无视警察不发出准证的事实,继续响应、参与凈选盟2.0,我们是不是在鼓吹一种只要声音大,懂得舞弄民眾情绪就可以无视法律存在的社会?如果连法律都可以漠视,这个社会的规范准则到底是甚么?
25/06/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凈选盟2.0大游行,引起举国关注,这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游行经歷。
曾参加过一次大规模的和平游行,而召集人就是凈选盟2.0游行召集人即凈选盟主席安美嘉。那是2007年律师公会召集律师走上街头要求设立皇委会调查马来西亚司法独立的游行。当天,数百名律师著黑色西装浩浩荡荡的由布城法院步行至首相署前广场,没有推挤、没有纷爭,我们漫步在这座精心设计的政府行政中心区,途中还不断遇到许久不见的同窗,嘘寒问暖一番,看似轻鬆,內心却沉重。警察、防暴部队在旁监视,却没有发射催泪弹,更没有兵荒马乱。
几天前,好友问我会出席凈选盟2.0游行?不假思索地就回应了一句:“会”。其实,回答的时候纯粹天生爱反对的基因作祟,根本未曾静下心思考。今天,午餐会上和一位前辈聊起了这件事情,开始思考赞成甚至参与这次游行的意义到底何在?
据召集单位的说法,凈选盟2.0大游行的目的是为了要求一个公平乾净的选举,更笼统地以砂拉越州选涉及舞弊作为依据,但召集者並没有清楚举出砂州州选舞弊的例子或证据,最后安美嘉也以为时已晚的理由拒绝会见选委会代表,坚持游行不能被取消。更吊诡的是,反对党领袖安华竟然可以公开表示只要首相许诺一个公平、乾净的选举,他可以要求安美嘉取消集会,这个大游行到底由谁召集?虽然安美嘉后来公开澄清,安华无法影响游行。
据悉,警察当局不会发出游行准证。依据警察法令,假如未获警方批准,超过3人以上的集会属非法集会,而任何召集、参与人士將面对2千至1万令吉的罚款以及不超过一年的监禁。如果你仔细阅读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针对凈选盟2.0的声明,你会发现他完全没有要求公眾人士参与游行,他的声明要求当局尊重人民和平游行的权利,强调这是联合国人权宣言及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指出各造多次呼吁修改相关警察法令不果。换言之,没有被修改的法令,就算不公平或违宪,依然是有效的法令,只要警方不发出准证,参与凈选盟2.0游行的公眾就是违法。推动法令的修改,是人民用选票送进国会的代议士的责任,308大选已过了几年,我们依然看不到曙光,依然受制於同样几条违宪的法律。这些代议士是否应该检討检討?
联邦宪法的確赋予我们言论、集会自由,不过却没有允许我们违法,如果我们无视警察不发出准证的事实,继续响应、参与凈选盟2.0,我们是不是在鼓吹一种只要声音大,懂得舞弄民眾情绪就可以无视法律存在的社会?如果连法律都可以漠视,这个社会的规范准则到底是甚么?
25/06/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Friday, June 24, 2011
24/6/2011 《告别陈老师》>>周嘉惠
《告别陈老师》>>>周嘉惠
森州万茂华小的陈惠娇老师在六月的假期中突然辞世,教所有人始料不及。在事发前一天,还有其他老师见到她回学校处理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久前她也曾经投诉身体不舒服。陈老师的健康向来都不好,但没人想到她会就这样离去。
简单的丧礼很快就结束了。同事们还没回过神,怎么世界上就骤然少了一名成员?无常啊!真是难以接受的无常啊!
丧事总是一记当头棒喝,提醒大家生命原就没什么理所当然的道理,日子也不仅仅是改作业、去学校、回家的一再重复。如果愿意细细地品味,在一成不变中自也能体会出不一样的感觉。生活压力大是一回事,生命麻木与否却是另一回事。对待生命的态度,实际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妻在半年前调离万茂华小,平时大家各忙各的,旧同事间亦鲜少联络。陈老师的丧事期间,反而明显多接了几通“长气”电话。大家怀念陈老师的善良、为过去陈老师的贡献被忽视抱不平,更重要的是,大家马上表达了同事间的友爱与关怀。
我与陈老师有数面之缘,算不上深交。以后再没机会听到她平和不激动的说话,也再不会见面了,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告辞时轻轻说一声,陈老师,再见!
24/6/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森州万茂华小的陈惠娇老师在六月的假期中突然辞世,教所有人始料不及。在事发前一天,还有其他老师见到她回学校处理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久前她也曾经投诉身体不舒服。陈老师的健康向来都不好,但没人想到她会就这样离去。
简单的丧礼很快就结束了。同事们还没回过神,怎么世界上就骤然少了一名成员?无常啊!真是难以接受的无常啊!
丧事总是一记当头棒喝,提醒大家生命原就没什么理所当然的道理,日子也不仅仅是改作业、去学校、回家的一再重复。如果愿意细细地品味,在一成不变中自也能体会出不一样的感觉。生活压力大是一回事,生命麻木与否却是另一回事。对待生命的态度,实际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妻在半年前调离万茂华小,平时大家各忙各的,旧同事间亦鲜少联络。陈老师的丧事期间,反而明显多接了几通“长气”电话。大家怀念陈老师的善良、为过去陈老师的贡献被忽视抱不平,更重要的是,大家马上表达了同事间的友爱与关怀。
我与陈老师有数面之缘,算不上深交。以后再没机会听到她平和不激动的说话,也再不会见面了,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告辞时轻轻说一声,陈老师,再见!
24/6/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Wednesday, June 01, 2011
5/5/2011 Utusan Malaysia《先锋报》的转载
KENAL PASTI PUNCA MASALAH
AKHBAR Nanyang Siang Pau bertarikh 1 Mei 2011 dalam ruangan Pendapat Yuanlun berkongsi pandangan mengenai perlunya kerajaan mengenal pasti punca sesuatu masalah itu sebelum mencadangkan langkah-langkah penyelesaian.
Artikel yang ditulis oleh penulis bebas, Zhou Jia Hui di halaman A14 bertajuk ‘Tidak ambil berat pada masalah yang sebenar’. Menurut penulis, sesuatu masalah itu tidak boleh dipandang daripada satu sudut sahaja jika kerajaan mahu mencari penyelesaian yang bersifat menyeluruh.
Kegagalan kerajaan untuk melihat kepada punca masalah sangat jelas dalam isu menarik cerdik pandai pulang ke Malaysia apabila ia masih menganggap negara asing menggunakan wang untuk membeli mereka.
Akibat kegagalan mengenal pasti punca masalah sebenar, menyebabkan kerajaan memperkenalkan strategi tidak berkesan seperti mengurangkan kadar cukai pendapatan yang perlu dibayar oleh golongan berkenaan. Ini hanya akan menjadi bahan ketawa pihak lain.
Dalam pada itu, situasi sama berlaku dalam politik apabila parti pemerintah kalah teruk di kawasan Cina pada Pilihan Raya Negeri (PRN) Sarawak Ke-10, baru-baru ini.
Sepatutnya, tumpuan adalah untuk mengenal pasti apakah masalah orang Cina sehingga mereka menyokong DAP? Ini nampaknya tidak dilakukan. Sebaliknya pemimpin-pemimpin BN hanya mengeluarkan kenyataan supaya kaum Cina tidak dihiraukan kerana masih ada kaum lain yang menyokong gabungan itu. Apa yang berlaku ini, jelas membuktikan kerajaan BN lambat bertindak untuk menyelesaikan masalah kaum Cina. Ini akan menyebabkan kaum itu semakin marah dan geram.
Sepatutnya, kerajaan BN merasakan bahawa mereka berada dalam situasi bahaya berikutan keputusan PRN Sarawak ini. Keadaan ini bukan sesuatu yang buruk, kerana ia hanya bertujuan mendesak kerajaan supaya melakukan perubahan drastik.
Apa yang dilakukan oleh kaum Cina adalah umpama mereka menunjukkan jari ke bintang-bintang di langit. Kerajaan hanya perlu meneliti dan mengambil perhatian terhadap bintang-bintang yang ditunjuk itu, supaya ia dapat memahami kaum itu dengan lebih mendalam.
Sementara itu, kegagalan mencari punca masalah juga turut kelihatan dalam menangani isu kedudukan Malaysia yang masih berada dalam kumpulan negara sedang membangun. Pihak kerajaan asyik mengambil contoh negara mundur untuk dibandingkan dengan negara ini untuk mententeramkan jiwa rakyat. Ini menyebabkan rakyat berasa semakin kurang selesa.
Kegagalan kerajaan untuk mencari punca kenapa kita masih lagi menjadi negara sedang membangun sebenarnya telah memperdayakan harapan rakyat. Langkah kerajaan selama ini adalah umpama menyatakan wajah orang yang menghidap penyakit semput lebih ceria berbanding penghidap batuk kering atau membandingkan ukuran orang pendek dengan orang pendek.
Diharapkan pada masa akan datang, apabila kerajaan berhadapan dengan masalah, ia perlu berfikir sejenak dan membuat analisis bagi mengenal pasti sebab-sebab perkara itu terjadi. Jangan kita terus menyelesaikan masalah berkenaan tanpa menggunakan akal fikiran atau cuba menutup masalah itu supaya tidak diketahui orang ramai.
(sumber;http://www.utusan.com.my/utusan/info.asp?y=2011&dt=0505&pub=Utusan_Malaysia&sec=Rencana&pg=re_08.htm)
原文:http://zhoujiahui.blogspot.com/2011/05/01052011.html
附:真是五味杂陈,被Utusan Malaysia转载!
Saturday, May 28, 2011
《人生如戏》>>29/05/2011《吉隆坡人》周嘉惠
《吉隆坡人》>>>周嘉惠
从前看夏目漱石的小说《哥儿》,得知当年的“江户”人颇有他们特殊的气质,且不论其好坏,反正就是与众不同。今日的巴黎人跟上海人也有一个共同点,认为除了本市市民以外的所有人,全可以归类为“乡下人”。上海人还自称他们的气势为“腔调”。
我在想,吉隆坡人是否也有什么“腔调”吗?具备怎么样的特征才能算是吉隆坡人?
假如要住上三代才够格称着吉隆坡人,那么本国首都的人数恐怕会比路边的野狗还要少。显然,住的时间长短只怕并不成为决定性因素。华人新年或开斋节之类大日子,仅仅留在首都当“守城人”就能标签为吉隆坡人吗?不一定,这些人或许只是把回乡的路费赌输了而已。
比较关键的特征或许还得落实到某些“调调”之中。吉隆坡人对某些事的反应或表现,确实有点不同。
譬如说吧,大过年的跑去电影院看票价比平时贵的电影,嗯,这真的是吉隆坡人会干的事吗?假如邻居不时端上一大碗红豆汤或绿豆汤之类的与你分享,我们记忆力还过得去的话,应该记得小时候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和邻居保持亲善关系当然不是坏事,但现在是21世纪了,这就叫着“乡音未改”啊!
马来西亚司机在路上的表现常让人摇头,不过是不是吉隆坡司机还是很明显的。首先,吉隆坡人不太喜欢在大道上换车道,反正每一条车道都在塞,换来换去同样是逃得了佛,逃不了庙,干折腾个什么劲儿?乡下人没认清现实,所以才会白费力气。注意看一下,当在吉隆坡的路上见到有车老在换车道时,一旁冷笑的司机十之八九就是道地吉隆坡人。
在路边双重停车不是吉隆坡人干的事。这跟自私与否无关,只不过吉隆坡人都接受了这个城市不像新村、园丘地带那么空旷。
有些人、有些事会让我们很生气,但是对于吉隆坡人来说,张口咬人这么失仪态的事,简直是无法想象的行为。不知蔡添强的老家住哪里?吉隆坡人并不见得都文质彬彬,但基本分寸的拿捏还不成问题。因此,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在国会开黄腔的都是些乡芭佬。
吉隆坡人对政治的态度不一定很外露,但吉隆坡人毫无疑问都是“无地方政府主义”者。不信?不妨去做个民调,看看有哪一位吉隆坡人说得出历史上任何3位市长的名字?当然,必须强调叶亚来不算是吉隆坡市长。假如见到有吉隆坡人自称会唱直辖区的区歌,请马上报警。绝大多数吉隆坡人根本不知道有直辖区歌存在这回事,更别说会唱了。如此处心积虑,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久前土权会主席扬言发动圣战,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讥其为“小丑”。看!天子脚下的人,气度、气势就是不一样。今年公共服务局奖学金的又一次上演无厘头闹剧,纳兹里却一口咬定“没有冤案”!在这个神鬼莫分的圈子里,话说得太满、太绝,似乎失去了大城市人的圆滑,乡土味有点重呢。
本文充满偏见吗?呵呵,请问客从何处来?
29/05/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从前看夏目漱石的小说《哥儿》,得知当年的“江户”人颇有他们特殊的气质,且不论其好坏,反正就是与众不同。今日的巴黎人跟上海人也有一个共同点,认为除了本市市民以外的所有人,全可以归类为“乡下人”。上海人还自称他们的气势为“腔调”。
我在想,吉隆坡人是否也有什么“腔调”吗?具备怎么样的特征才能算是吉隆坡人?
假如要住上三代才够格称着吉隆坡人,那么本国首都的人数恐怕会比路边的野狗还要少。显然,住的时间长短只怕并不成为决定性因素。华人新年或开斋节之类大日子,仅仅留在首都当“守城人”就能标签为吉隆坡人吗?不一定,这些人或许只是把回乡的路费赌输了而已。
比较关键的特征或许还得落实到某些“调调”之中。吉隆坡人对某些事的反应或表现,确实有点不同。
譬如说吧,大过年的跑去电影院看票价比平时贵的电影,嗯,这真的是吉隆坡人会干的事吗?假如邻居不时端上一大碗红豆汤或绿豆汤之类的与你分享,我们记忆力还过得去的话,应该记得小时候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和邻居保持亲善关系当然不是坏事,但现在是21世纪了,这就叫着“乡音未改”啊!
马来西亚司机在路上的表现常让人摇头,不过是不是吉隆坡司机还是很明显的。首先,吉隆坡人不太喜欢在大道上换车道,反正每一条车道都在塞,换来换去同样是逃得了佛,逃不了庙,干折腾个什么劲儿?乡下人没认清现实,所以才会白费力气。注意看一下,当在吉隆坡的路上见到有车老在换车道时,一旁冷笑的司机十之八九就是道地吉隆坡人。
在路边双重停车不是吉隆坡人干的事。这跟自私与否无关,只不过吉隆坡人都接受了这个城市不像新村、园丘地带那么空旷。
有些人、有些事会让我们很生气,但是对于吉隆坡人来说,张口咬人这么失仪态的事,简直是无法想象的行为。不知蔡添强的老家住哪里?吉隆坡人并不见得都文质彬彬,但基本分寸的拿捏还不成问题。因此,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在国会开黄腔的都是些乡芭佬。
吉隆坡人对政治的态度不一定很外露,但吉隆坡人毫无疑问都是“无地方政府主义”者。不信?不妨去做个民调,看看有哪一位吉隆坡人说得出历史上任何3位市长的名字?当然,必须强调叶亚来不算是吉隆坡市长。假如见到有吉隆坡人自称会唱直辖区的区歌,请马上报警。绝大多数吉隆坡人根本不知道有直辖区歌存在这回事,更别说会唱了。如此处心积虑,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久前土权会主席扬言发动圣战,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讥其为“小丑”。看!天子脚下的人,气度、气势就是不一样。今年公共服务局奖学金的又一次上演无厘头闹剧,纳兹里却一口咬定“没有冤案”!在这个神鬼莫分的圈子里,话说得太满、太绝,似乎失去了大城市人的圆滑,乡土味有点重呢。
本文充满偏见吗?呵呵,请问客从何处来?
29/05/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Thursday, May 19, 2011
19/05/2011《梦的解析》>>周嘉惠
《梦的解析》>>>周嘉惠
婴儿究竟一天睡多少小时?我们夫妻俩穷于应付女儿的哭闹,两个多月以来一直没功夫记录以对照专家的说法。这令我们常觉得自己是不合格的父母,非常伤心遗憾,一时也冲淡了早前要找医生想办法把宝宝塞回肚子里的念头。
宝宝睡觉的时候很可爱。看她白白嫩嫩的皮肤,伴着规律的轻轻呼吸声,不哭又不闹,还不可爱吗?不过,我家女儿睡觉的时候也并不总是那么老实的。
通常婴儿多大开始会笑?我没查过统计数字,但是女儿在十天左右就会偶尔展现刹那的笑容,一闪即逝。老人家说这么小是不会笑的,可能是脸部肌肉抽筋之类。啊?这么严重?赶紧替女儿按摩脸部肌肉,也希望能够经常挤出人工笑容,笑总比哭好。我妈却说:“睿睿,看你老爸十三点。”真是好人难做!
睡觉不老实的宝宝在更小的时候,我们就发现她在睡觉时展现笑容的次数远超过清醒时。她在作什么好梦?“有没有可能是梦到中头奖?”宝宝的妈妈似乎有想钱想到发疯的迹象。
除了笑,宝宝也常突然间从睡梦中惊吓得大哭起来。情况有两种,尿尿了,或者饿了。如果是饿了,奶水一送上,那可真是好一派“狼吞虎咽”的光景啊,甚至还不时会急得呛到!估计梦中正在闹饥荒吧?好可怜!
宝宝偶尔还会在睡梦中剧烈地拳打脚踢。“看!看!睿睿在梦里保护爸爸、妈妈,跟坏人搏斗!”哇!太让人感动了。“她会不会是在学武松打虎?”“啊?喂!喂!周睿要斯文一点,不然改天嫁不掉!”
哎!或许,我是想太多了。
19/05/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婴儿究竟一天睡多少小时?我们夫妻俩穷于应付女儿的哭闹,两个多月以来一直没功夫记录以对照专家的说法。这令我们常觉得自己是不合格的父母,非常伤心遗憾,一时也冲淡了早前要找医生想办法把宝宝塞回肚子里的念头。
宝宝睡觉的时候很可爱。看她白白嫩嫩的皮肤,伴着规律的轻轻呼吸声,不哭又不闹,还不可爱吗?不过,我家女儿睡觉的时候也并不总是那么老实的。
通常婴儿多大开始会笑?我没查过统计数字,但是女儿在十天左右就会偶尔展现刹那的笑容,一闪即逝。老人家说这么小是不会笑的,可能是脸部肌肉抽筋之类。啊?这么严重?赶紧替女儿按摩脸部肌肉,也希望能够经常挤出人工笑容,笑总比哭好。我妈却说:“睿睿,看你老爸十三点。”真是好人难做!
睡觉不老实的宝宝在更小的时候,我们就发现她在睡觉时展现笑容的次数远超过清醒时。她在作什么好梦?“有没有可能是梦到中头奖?”宝宝的妈妈似乎有想钱想到发疯的迹象。
除了笑,宝宝也常突然间从睡梦中惊吓得大哭起来。情况有两种,尿尿了,或者饿了。如果是饿了,奶水一送上,那可真是好一派“狼吞虎咽”的光景啊,甚至还不时会急得呛到!估计梦中正在闹饥荒吧?好可怜!
宝宝偶尔还会在睡梦中剧烈地拳打脚踢。“看!看!睿睿在梦里保护爸爸、妈妈,跟坏人搏斗!”哇!太让人感动了。“她会不会是在学武松打虎?”“啊?喂!喂!周睿要斯文一点,不然改天嫁不掉!”
哎!或许,我是想太多了。
19/05/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Saturday, May 14, 2011
《人生如戏》>>15/05/2011《不系安全带的背后》周嘉惠
《不系安全带的背后》>>>周嘉惠
在高峰时间塞车是全体吉隆坡市民最无奈的宿命。作为首善之都的成员之一,我自然也经常被迫参与其盛。用跟乌龟散步般的速度开车其实也有好处,除了偶尔可以邀请隔壁的司机下棋陶冶性情,还能够静下心来做一些平时没闲情去做的事。最近我个人在堵塞的道路上的消遣就是,统计路上没系安全带的人数。
我国是什么时候开始规定上车要系绑安全带的?这种陈年旧事还真是记不清了,反正没三十年历史,起码也有二十好几年。还以为早已习惯成自然,一上车大家就会自动系上安全带,其实不然。这个规定实行了这么久,按道理讲不会还有人不清楚吧?我因此猜想,不系安全带的人不是不懂规矩,“忘记”估计也不会是主要原因,而根本就是有意识地选择这么做。
根据观察,一般车辆中不系安全带的人数,大约占了整体的一成。这就很好地解释了社会新闻中,经常报道的车祸时“被抛出车外的死者”,是如何可能被抛了。过去美国的报章在报道这类新闻时,最后一句话经常提到“死者没有系安全带”。我觉得这显示了美国报人的社会责任感。
了解我的风格的读者,大概已经可以隐隐感觉到我更关心的并不是那“一般车辆”中不系安全带的人数。好的,我这就揭晓谁是那“非一般车辆”:警车。有没有兴趣猜一猜警车上不系安全带的人数占了全体警车的百分之几?根据我过去三个月来的统计,嗯…,坐稳了?答案是:百分百!
这么完整的一个统计数字,说明了什么?
当然,警察是受过特别训练的,但再怎么特别的训练也无法打破牛顿的运动定律。一旦发生车祸,不系安全带的警察还是一样会成为“被抛出车外的死者”的。而且对于警车执行任务时在路上飞驰的速度,我们都不陌生,万一不幸意外发生,那惯性绝对足以让车内的人被抛出车外很远距离的。当然,我指的是没系上安全带的情况。
我也收集了不系安全带的各种说词,不外是:麻烦、不舒服、去的地方很近、系安全带感觉不自由、车祸发生时来不及逃生、附近没有警察。
假如自己就是警察,那“附近有没有警察”大概就尤其不成为问题了。为什么?不用担心被开罚单嘛!系安全带是交通部的规定,警察在这方面是否被赦免了?假如没有,那我们的执法者是否对“自己人”网开一面,采用了双重标准,或简言之,滥权?我国的警察部队常让人“另眼相看”,问题就是缺乏执行法律时,一种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的态度。
追根究底,系上安全带为的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避免被开罚单吗?在“附近没有警察”的时候不系安全带,可以表达对当权者的精神反抗吗?错!错!错!上车应该系上安全带,因为我们谁都超越不了牛顿运动定律,如果不系上安全带,发生车祸时,屁股粘不住座位,会“被抛”,会成为空中飞人。
安全带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保护我们在意外发生时,把伤害减到最低。大家都应该记清楚这一点。
15/05/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在高峰时间塞车是全体吉隆坡市民最无奈的宿命。作为首善之都的成员之一,我自然也经常被迫参与其盛。用跟乌龟散步般的速度开车其实也有好处,除了偶尔可以邀请隔壁的司机下棋陶冶性情,还能够静下心来做一些平时没闲情去做的事。最近我个人在堵塞的道路上的消遣就是,统计路上没系安全带的人数。
我国是什么时候开始规定上车要系绑安全带的?这种陈年旧事还真是记不清了,反正没三十年历史,起码也有二十好几年。还以为早已习惯成自然,一上车大家就会自动系上安全带,其实不然。这个规定实行了这么久,按道理讲不会还有人不清楚吧?我因此猜想,不系安全带的人不是不懂规矩,“忘记”估计也不会是主要原因,而根本就是有意识地选择这么做。
根据观察,一般车辆中不系安全带的人数,大约占了整体的一成。这就很好地解释了社会新闻中,经常报道的车祸时“被抛出车外的死者”,是如何可能被抛了。过去美国的报章在报道这类新闻时,最后一句话经常提到“死者没有系安全带”。我觉得这显示了美国报人的社会责任感。
了解我的风格的读者,大概已经可以隐隐感觉到我更关心的并不是那“一般车辆”中不系安全带的人数。好的,我这就揭晓谁是那“非一般车辆”:警车。有没有兴趣猜一猜警车上不系安全带的人数占了全体警车的百分之几?根据我过去三个月来的统计,嗯…,坐稳了?答案是:百分百!
这么完整的一个统计数字,说明了什么?
当然,警察是受过特别训练的,但再怎么特别的训练也无法打破牛顿的运动定律。一旦发生车祸,不系安全带的警察还是一样会成为“被抛出车外的死者”的。而且对于警车执行任务时在路上飞驰的速度,我们都不陌生,万一不幸意外发生,那惯性绝对足以让车内的人被抛出车外很远距离的。当然,我指的是没系上安全带的情况。
我也收集了不系安全带的各种说词,不外是:麻烦、不舒服、去的地方很近、系安全带感觉不自由、车祸发生时来不及逃生、附近没有警察。
假如自己就是警察,那“附近有没有警察”大概就尤其不成为问题了。为什么?不用担心被开罚单嘛!系安全带是交通部的规定,警察在这方面是否被赦免了?假如没有,那我们的执法者是否对“自己人”网开一面,采用了双重标准,或简言之,滥权?我国的警察部队常让人“另眼相看”,问题就是缺乏执行法律时,一种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的态度。
追根究底,系上安全带为的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避免被开罚单吗?在“附近没有警察”的时候不系安全带,可以表达对当权者的精神反抗吗?错!错!错!上车应该系上安全带,因为我们谁都超越不了牛顿运动定律,如果不系上安全带,发生车祸时,屁股粘不住座位,会“被抛”,会成为空中飞人。
安全带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保护我们在意外发生时,把伤害减到最低。大家都应该记清楚这一点。
15/05/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Monday, May 02, 2011
03/05/2011 《上大学去学优越感?》>>晚探明
《上大学去学优越感?》>>>晚探明
胡月霞的《是时候承认台湾学位》(4月25号《言路》版)虽然“应景”,但文中有几处读后教人感到十分困惑,在此仅提出两处向作者讨教。
大学教育的宗旨,或许因校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但上大学为的是去学“优越感”?恕我孤陋寡闻,这当真是让人耳目一新的说法!前哈佛大学教授哈瑞•刘易斯在其著作《失去灵魂的卓越》指出,当年哈佛大学在追求卓越的同时,其实已失去了灵魂,意即忘记了教育的宗旨。这种失去灵魂的卓越,难道就是表现在某些大学生身上的“优越感”?
现代大学虽然是西方的产物,但教育向来是中华文化重要的一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一句话里的“大学”,虽然不是英文university之意,虽然各代大儒对这一句话有其各自不尽相同的诠释,但无论如何,中华文化中主流的、正派的教育理念,就我个人的认知,目的绝不会是产生自我感觉良好的飘飘然、优越感。
大学教育或许与追求卓越有关,但再怎么样也不能扭曲成一种优越感,这种态度太不应该了。位于杭州的浙江大学,其校训为“求是创新”,实在也跟优越感风马牛不相及。
虽然只是一家之言,但前香港大学校长金耀基的旧作《大学之理念》,可以为那些上了大学却不知道所为何来的同学,提供一些参考。我建议所有大学生都去翻一翻这本书,或其他类似的书籍。如今“大学生”一词在社会大众的眼中早已大大贬值,但贬值和成为笑话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希望大家自重。
过去几十年以来,据说我国留台生人数达四万人。虽然一直到最近才有少数科系的学位受我国政府承认,但多年来留台生在各领域默默耕耘,为国家付出贡献,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但说到我国的经济贸易、教育文化的发展,“几乎依赖”留台生,那也未免太夸大其词了吧?
本人虽非留台生,但家中有长辈早年曾经留学台湾,因此留台生回国后,因为学位不受承认而经历的酸甜苦辣,我一点也不陌生。我国政府若依照教育的程度而承认台湾学位,我当然举双手赞成。
虽然如此,我个人的建议是,我们不能为了达到某些个人的议程或心愿,就任意信口开河。信口开河的事留给政客去干吧,我们还是实事求是一些比较好。
03/05/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胡月霞的《是时候承认台湾学位》(4月25号《言路》版)虽然“应景”,但文中有几处读后教人感到十分困惑,在此仅提出两处向作者讨教。
大学教育的宗旨,或许因校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但上大学为的是去学“优越感”?恕我孤陋寡闻,这当真是让人耳目一新的说法!前哈佛大学教授哈瑞•刘易斯在其著作《失去灵魂的卓越》指出,当年哈佛大学在追求卓越的同时,其实已失去了灵魂,意即忘记了教育的宗旨。这种失去灵魂的卓越,难道就是表现在某些大学生身上的“优越感”?
现代大学虽然是西方的产物,但教育向来是中华文化重要的一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一句话里的“大学”,虽然不是英文university之意,虽然各代大儒对这一句话有其各自不尽相同的诠释,但无论如何,中华文化中主流的、正派的教育理念,就我个人的认知,目的绝不会是产生自我感觉良好的飘飘然、优越感。
大学教育或许与追求卓越有关,但再怎么样也不能扭曲成一种优越感,这种态度太不应该了。位于杭州的浙江大学,其校训为“求是创新”,实在也跟优越感风马牛不相及。
虽然只是一家之言,但前香港大学校长金耀基的旧作《大学之理念》,可以为那些上了大学却不知道所为何来的同学,提供一些参考。我建议所有大学生都去翻一翻这本书,或其他类似的书籍。如今“大学生”一词在社会大众的眼中早已大大贬值,但贬值和成为笑话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希望大家自重。
过去几十年以来,据说我国留台生人数达四万人。虽然一直到最近才有少数科系的学位受我国政府承认,但多年来留台生在各领域默默耕耘,为国家付出贡献,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但说到我国的经济贸易、教育文化的发展,“几乎依赖”留台生,那也未免太夸大其词了吧?
本人虽非留台生,但家中有长辈早年曾经留学台湾,因此留台生回国后,因为学位不受承认而经历的酸甜苦辣,我一点也不陌生。我国政府若依照教育的程度而承认台湾学位,我当然举双手赞成。
虽然如此,我个人的建议是,我们不能为了达到某些个人的议程或心愿,就任意信口开河。信口开河的事留给政客去干吧,我们还是实事求是一些比较好。
03/05/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25/04/2011 《是时候承认台湾学位》>>胡月霞
《是时候承认台湾学位》>>>胡月霞
大马与中国將互相承认学位,就我个人而言,没有太多的激动与欣喜;唯的確为在中国求学的莘莘学子,尤其是独中生捎来了盼望已久的好消息。但我殷切希望大马教育部在承认中国大学学位的同时,不另设其他附带条件;如此一来,对於促进两国的教育交流不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更能推动马中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
当初选择前往中国就学,从未顾及学位是否获得大马政府承认,一心一意就是为实现梦想。熬过4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感受到杭州之美,有感回国后无法继续沉浸在浓郁的人文氛围里,於是决定继续留杭,直至硕士毕业后回到吉隆坡。毕竟上大学,学的不光是书本上的死知识,学的也是一种优越感,一种氛围,一种具有专业水平的知识。
教育部宣佈马中將签署学位互认协议,希望今次的签署能顺利完成,然而,当我们將所有关注力投向留华学位即將获得全面承认之际,是否也考虑吁请政府同时关注留台学位的承认?
诚如陈泽清所言,希望马中两国政府能秉持一中政策的原则,一併承认留华和留台学位,唯其如此才能充份体现和贯彻一中政策的真正精神和实质意涵。无论留华生或是留台生,只要有所专长,且能对国家有所贡献,教育部就不应该將之摒弃於国门外,国家在发出“一个马来西亚”的口號后,就应该公平对待所有土生土长的子民。君不见这些年来,大马的经济贸易、教育文化的发展,几乎依赖留台生在全马各个角落发挥所长,无可否认的,留台生的確为国家建设与发展付出了无可计算的贡献。
邻国有大量人才乃大马子民,这足以证明大马已流失了不少留华生及留台生。留华生及留台生统统被邻国吸纳,未尝不是件好事;可是仔细一想,学有专长的人都为他国贡献,原来我们只是为他国做嫁衣,为他国培育人才。
当我们的人才一批又一批被“搜刮”到国外时,不知道大马的教育部有何感想,有何感触?为挽留人才,望教育部能有所考量,有所决定。
选择留学中国大陆、台湾的莘莘学子也许並不在意学位是否被承认,然而对於华社而言,对马中互认大学学位当然乐见其成,谨此殷切期待教育部不分彼此且能一样重视留台学位,吸纳更多的人才继续发展国家。
25/04/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大马与中国將互相承认学位,就我个人而言,没有太多的激动与欣喜;唯的確为在中国求学的莘莘学子,尤其是独中生捎来了盼望已久的好消息。但我殷切希望大马教育部在承认中国大学学位的同时,不另设其他附带条件;如此一来,对於促进两国的教育交流不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更能推动马中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
当初选择前往中国就学,从未顾及学位是否获得大马政府承认,一心一意就是为实现梦想。熬过4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感受到杭州之美,有感回国后无法继续沉浸在浓郁的人文氛围里,於是决定继续留杭,直至硕士毕业后回到吉隆坡。毕竟上大学,学的不光是书本上的死知识,学的也是一种优越感,一种氛围,一种具有专业水平的知识。
教育部宣佈马中將签署学位互认协议,希望今次的签署能顺利完成,然而,当我们將所有关注力投向留华学位即將获得全面承认之际,是否也考虑吁请政府同时关注留台学位的承认?
诚如陈泽清所言,希望马中两国政府能秉持一中政策的原则,一併承认留华和留台学位,唯其如此才能充份体现和贯彻一中政策的真正精神和实质意涵。无论留华生或是留台生,只要有所专长,且能对国家有所贡献,教育部就不应该將之摒弃於国门外,国家在发出“一个马来西亚”的口號后,就应该公平对待所有土生土长的子民。君不见这些年来,大马的经济贸易、教育文化的发展,几乎依赖留台生在全马各个角落发挥所长,无可否认的,留台生的確为国家建设与发展付出了无可计算的贡献。
邻国有大量人才乃大马子民,这足以证明大马已流失了不少留华生及留台生。留华生及留台生统统被邻国吸纳,未尝不是件好事;可是仔细一想,学有专长的人都为他国贡献,原来我们只是为他国做嫁衣,为他国培育人才。
当我们的人才一批又一批被“搜刮”到国外时,不知道大马的教育部有何感想,有何感触?为挽留人才,望教育部能有所考量,有所决定。
选择留学中国大陆、台湾的莘莘学子也许並不在意学位是否被承认,然而对於华社而言,对马中互认大学学位当然乐见其成,谨此殷切期待教育部不分彼此且能一样重视留台学位,吸纳更多的人才继续发展国家。
25/04/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人生如戏》>>01/05/2011《忽视问题本身》周嘉惠
《忽视问题本身》>>>周嘉惠
当我们从问题的解决,而不是从问题的本身去对待事情时,便犯了十分严重的错误。解决问题不能单从问题的解决的角度来思考,否则一般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永远不成为真正的解决之道;即使侥幸解决了,极可能只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我们做人不能老是指望出门就会捡到死鸡,而应该表现得更积极些。
近来政府对于人才外流一事好像终于有点感觉了,但仍坚持不正视问题本身,却以为外国又圆又大的月亮纯粹是人家用钞票砌出来的。为了表示有解决“问题表面”的意图,结果提出的建议还是以更优惠的所得税奖掖来吸引专才回流,这绝对是打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的手法。随便去打听一下吧,即使免缴所得税,在我国的收入也未必高得过在国外缴了所得税后的净收入。
忽视问题本身而想解决问题,不但无法对症下药,闹笑话的几率也会相对提高。经常有意无意地点错穴道,除了加深群众心目中政府没有公信力的印象,毫无益处。请当局认真分析人才外流的原因,弄清楚原因后,答案其实完全是明摆在眼前的。当然,我们都明白政治是很复杂的,可能实际上我国并不需要专才回流(曾有人说大可当这些人外流是’麻烦输出’),但摆个欢迎的姿态总是件政治正确的事情。
最近砂劳越州举行了州选举,成绩揭晓后朝野各有各的说词,反正政客的话语听过就算,不必太认真对待。比较有意思的是,执政党在华人区的兵败如山倒,令砂州首席部长特意提醒华人仔细考虑,到底是意欲“摒弃主流外还是要解决问题?”
华人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那些问题会成为华人的问题?伟大人物认为既不重要也不关心。重要的是大家必须支持主流,那么任何问题自然就能获得解决。这种本末倒置的思维说明权力傲慢的程度,教人心寒齿冷。事实证明,假如不认真看待问题本身,我们可以花上几十年时间解决问题,结果是什么也解决不了,问题还是问题。对于这一点,华人似乎觉悟了,可惜砂州首席部长好像还没有。
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里,我国占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位。但政府经常拿更落后的国家来或彰显自己的能耐,或安慰人民,总让人觉得很不妥当。患哮喘病的人看起来当然比患肺病的病人外表要健康,可是老挑矮子来比高,其实是很辜负人民的期望的。
308的政治海啸,以及民联在砂州选举的突破,应该已足以带给国阵政府一些危机感才对。危机不一定是坏事,只是显示需要一种深刻而强烈的改变。人民手指星星,且请认真针对星星思考,别以为望着手指揣摩一番就真的会带来任何“亲民”印象的加分。即使从前民智未开,果真曾经有过这样的经验,那毕竟已经是历史了。我们无法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连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人都已经看透了这一点,难道今天的伟大人物还好意思用同一招数继续浑水摸鱼、自欺欺人?
作为政府,带给人民一些可期盼的希望,应该是最起码的责任。但愿往后面对问题时,政府能够首先静下心来仔细分析问题,而非急着没头没脑地企图解决问题,或等而下之的掩盖问题、转移视线。
如此一来,相信大家对未来都会感觉更有指望些。
01/05/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当我们从问题的解决,而不是从问题的本身去对待事情时,便犯了十分严重的错误。解决问题不能单从问题的解决的角度来思考,否则一般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永远不成为真正的解决之道;即使侥幸解决了,极可能只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我们做人不能老是指望出门就会捡到死鸡,而应该表现得更积极些。
近来政府对于人才外流一事好像终于有点感觉了,但仍坚持不正视问题本身,却以为外国又圆又大的月亮纯粹是人家用钞票砌出来的。为了表示有解决“问题表面”的意图,结果提出的建议还是以更优惠的所得税奖掖来吸引专才回流,这绝对是打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的手法。随便去打听一下吧,即使免缴所得税,在我国的收入也未必高得过在国外缴了所得税后的净收入。
忽视问题本身而想解决问题,不但无法对症下药,闹笑话的几率也会相对提高。经常有意无意地点错穴道,除了加深群众心目中政府没有公信力的印象,毫无益处。请当局认真分析人才外流的原因,弄清楚原因后,答案其实完全是明摆在眼前的。当然,我们都明白政治是很复杂的,可能实际上我国并不需要专才回流(曾有人说大可当这些人外流是’麻烦输出’),但摆个欢迎的姿态总是件政治正确的事情。
最近砂劳越州举行了州选举,成绩揭晓后朝野各有各的说词,反正政客的话语听过就算,不必太认真对待。比较有意思的是,执政党在华人区的兵败如山倒,令砂州首席部长特意提醒华人仔细考虑,到底是意欲“摒弃主流外还是要解决问题?”
华人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那些问题会成为华人的问题?伟大人物认为既不重要也不关心。重要的是大家必须支持主流,那么任何问题自然就能获得解决。这种本末倒置的思维说明权力傲慢的程度,教人心寒齿冷。事实证明,假如不认真看待问题本身,我们可以花上几十年时间解决问题,结果是什么也解决不了,问题还是问题。对于这一点,华人似乎觉悟了,可惜砂州首席部长好像还没有。
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里,我国占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位。但政府经常拿更落后的国家来或彰显自己的能耐,或安慰人民,总让人觉得很不妥当。患哮喘病的人看起来当然比患肺病的病人外表要健康,可是老挑矮子来比高,其实是很辜负人民的期望的。
308的政治海啸,以及民联在砂州选举的突破,应该已足以带给国阵政府一些危机感才对。危机不一定是坏事,只是显示需要一种深刻而强烈的改变。人民手指星星,且请认真针对星星思考,别以为望着手指揣摩一番就真的会带来任何“亲民”印象的加分。即使从前民智未开,果真曾经有过这样的经验,那毕竟已经是历史了。我们无法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连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人都已经看透了这一点,难道今天的伟大人物还好意思用同一招数继续浑水摸鱼、自欺欺人?
作为政府,带给人民一些可期盼的希望,应该是最起码的责任。但愿往后面对问题时,政府能够首先静下心来仔细分析问题,而非急着没头没脑地企图解决问题,或等而下之的掩盖问题、转移视线。
如此一来,相信大家对未来都会感觉更有指望些。
01/05/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人生如戏》>>10/04/2011《人文》周嘉惠
《人文》>>>周嘉惠
最近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美国电影Taking Chance,从网上查到的中文译名为《护送钱斯》。故事情节就只是平铺直叙一位文职军官护送阵亡军人钱斯的尸体回家乡下葬的经过,十分简单。它之所以感人,在于整个过程中所有擦身而过的人对这位阵亡军人都表达了他们的敬意。军人见到了自然是行军礼,普通人见到了则脱帽,或亮车灯致敬。
虽然是电影情节,但剧情中并没有刻意添加好莱坞式的煽情元素,而且根据我本身过去的美国经验来衡量,相信也距离现实不远。这部电影确实反映了美国人对阵亡军人的敬意,这种敬意也可以延伸到美国人对一般认识或不认识的亡者的态度。
在我们的文化中,通常见到死人会是怎么一种什么反应?许多人的条件反射是马上连着“呸!呸!呸!”三下以驱霉气,如果见到有人不幸横死,却总有人忙不迭地拍照,然后放上网广为传播。尤其对于后者,我始终弄不清楚这到底反映了一种怎么样的变态心理,反正总有人乐此不疲。
年初连续发生了多桩自杀事件,某些报章基于尊重读者“知的权力”,把事件当头条新闻处理。在一片骂声之后,终于收敛了。编辑到底是关心读者“知的权力”,还是出于唯恐天下不乱的小报心态见猎心喜?其实无谓花心思去猜测。站在读者的角度,倒是希望编辑们能够经常根据良知进行反思,以期能够呈现更有素质的报道。
“知的权力”在面对更高的价值时,它其实是可以让步的;当年美国报馆拒绝刊登马丁路德金嫖妓的新闻就是一例。不久前我国报章头版头条报道“疑似安华嫖妓”的新闻,反映的则是另一种决然相反的价值观。曾有某编辑告知“独漏新闻”是本地报馆的大忌。问题是,这种怕输心态果真是不可违反的新闻原则吗?难道这种原则就不容质疑?
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论是以什么价值观为出发点都好,任何事情的重点应该仍然回归到必须要对人类实行人道这个标准上。如果我们确实是以人的价值、人的感受、人的尊严为衡量一切的尺度,那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错得太离谱的。
“美国戏剧之父”奥尼尔的剧本《悲悼三部曲》有一句精彩对白,他说有些人“超越了生活,为了不正当的生存而无视生活。”我们政坛上有许多离谱的言论,来来去去都是出自那几位没出息的人物。为什么?因为他们毫无能力为国家作出贡献,但为了让大家记得他们的存在,只好经常在国会表演嘴巴拉屎的把戏。
最让人惊奇的是,有人推荐他们去参选,也有足够的选民支持,否则他们无法代表整个地区的选民到国会去丢人现眼。欧阳文风认为那是因为选民“愚蠢”,我个人则觉得那是选民一种自甘堕落的表现。
我们对死人没有太多的敬意,我们对活人也不见得有太多的关怀,我们甚至连自己也不太尊重,为了“彰显生存”,常常不经大脑就说出一大串似是而非的废话,而且一点也不脸红。
一言以蔽之,我们缺乏对人道的关切,我们没有人文精神。
网上有人说得好,失落人文精神的“发展”,实际上应该叫“发癫”。我们的国家是在发展,还是在发癫?值得大家好好去想一想。
10/4/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最近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美国电影Taking Chance,从网上查到的中文译名为《护送钱斯》。故事情节就只是平铺直叙一位文职军官护送阵亡军人钱斯的尸体回家乡下葬的经过,十分简单。它之所以感人,在于整个过程中所有擦身而过的人对这位阵亡军人都表达了他们的敬意。军人见到了自然是行军礼,普通人见到了则脱帽,或亮车灯致敬。
虽然是电影情节,但剧情中并没有刻意添加好莱坞式的煽情元素,而且根据我本身过去的美国经验来衡量,相信也距离现实不远。这部电影确实反映了美国人对阵亡军人的敬意,这种敬意也可以延伸到美国人对一般认识或不认识的亡者的态度。
在我们的文化中,通常见到死人会是怎么一种什么反应?许多人的条件反射是马上连着“呸!呸!呸!”三下以驱霉气,如果见到有人不幸横死,却总有人忙不迭地拍照,然后放上网广为传播。尤其对于后者,我始终弄不清楚这到底反映了一种怎么样的变态心理,反正总有人乐此不疲。
年初连续发生了多桩自杀事件,某些报章基于尊重读者“知的权力”,把事件当头条新闻处理。在一片骂声之后,终于收敛了。编辑到底是关心读者“知的权力”,还是出于唯恐天下不乱的小报心态见猎心喜?其实无谓花心思去猜测。站在读者的角度,倒是希望编辑们能够经常根据良知进行反思,以期能够呈现更有素质的报道。
“知的权力”在面对更高的价值时,它其实是可以让步的;当年美国报馆拒绝刊登马丁路德金嫖妓的新闻就是一例。不久前我国报章头版头条报道“疑似安华嫖妓”的新闻,反映的则是另一种决然相反的价值观。曾有某编辑告知“独漏新闻”是本地报馆的大忌。问题是,这种怕输心态果真是不可违反的新闻原则吗?难道这种原则就不容质疑?
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论是以什么价值观为出发点都好,任何事情的重点应该仍然回归到必须要对人类实行人道这个标准上。如果我们确实是以人的价值、人的感受、人的尊严为衡量一切的尺度,那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错得太离谱的。
“美国戏剧之父”奥尼尔的剧本《悲悼三部曲》有一句精彩对白,他说有些人“超越了生活,为了不正当的生存而无视生活。”我们政坛上有许多离谱的言论,来来去去都是出自那几位没出息的人物。为什么?因为他们毫无能力为国家作出贡献,但为了让大家记得他们的存在,只好经常在国会表演嘴巴拉屎的把戏。
最让人惊奇的是,有人推荐他们去参选,也有足够的选民支持,否则他们无法代表整个地区的选民到国会去丢人现眼。欧阳文风认为那是因为选民“愚蠢”,我个人则觉得那是选民一种自甘堕落的表现。
我们对死人没有太多的敬意,我们对活人也不见得有太多的关怀,我们甚至连自己也不太尊重,为了“彰显生存”,常常不经大脑就说出一大串似是而非的废话,而且一点也不脸红。
一言以蔽之,我们缺乏对人道的关切,我们没有人文精神。
网上有人说得好,失落人文精神的“发展”,实际上应该叫“发癫”。我们的国家是在发展,还是在发癫?值得大家好好去想一想。
10/4/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Sunday, March 20, 2011
《人生如戏》>>20/03/2011《风险评估的理性与感性》周嘉惠
《风险评估的理性与感性》>>>周嘉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面对的任何一件事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风险。在经过风险评估后,假如觉得所需冒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那我们会进行,否则就应该打消念头。这是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自觉,但却时刻都在处理的事。
且看一个方程式:风险=几率 X 后果
乘法大家都学过,但是不意味每个人就一定明白这方程式的含义,因此有需要稍作解释:风险与几率和后果成比例,意即一旦几率或后果的值增高,风险随着增高,反之亦然。
道理就这么简单。当然,举例说明会让大家更清楚,这里就以过马路为例子。
在行人道亮绿灯时,虽然万一发生意外可能的后果是手折脚断,甚至送命,但发生意外的几率是不高的。心中自我评估一下风险,再往左右望一望,通常我们就这样放心过马路了。意外并非完全不可能发生,但风险低得让我们觉得可以冒这个险。
假设现在我们打算横越高速大道,心里经历的其实也是一次同样的风险评估。后果依然可能是手折脚断,甚至没命,但跨越高速大道发生意外的几率肯定要高上很多。一个很糟糕的后果,加上一个很高的几率,得出一个很高的风险值。许多人因此不会冒险横越高速大道,就算有人基于某种原因决定冒这个险,心跳毫无疑问会比平时快很多。
在日本福岛核电厂发生事故后,根据报道,我国政府依然对核能发电厂一往情深。
我们不妨简单地自我评估兴建核电厂的风险,以便做出理性的判断。
核电厂发生意外的几率有多高?感觉上似乎不高,印象中就那么几桩。
万一核电厂发生意外,最糟后果会有多糟?答案是很糟。1986年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厂爆炸事件可以借鉴。福岛核电厂事故,日本首相认为最坏情况是东日本全毁。
为了加深印象,也不用查地图,我们不妨假设雪兰莪州跟东日本的面积差不多大小。所以,万一我国真的建了核电厂,而且又不幸发生类似福岛的意外,后果将会是一个雪兰莪州完蛋。
对于兴建核电厂的评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客观结论:这是一个几率不高,但后果严重的风险。
在做简单的风险评估的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了考虑以下几点:
一、 核废料的辐射会维持千年以上,但我们是否有能力保障子孙千年的安全?
二、 日本发生地震、海啸、核电厂辐射外泄三合一的大灾难。我国基于人道主义欲第一时间派出救援队,却被对方婉绝。我们必须扪心自问:为什么?
基于对我国特殊国情的认识,我个人并不赞同核电厂的兴建。假如政府最后还是决定“择善而固执”,我个人建议在核电厂附近同时建立一个新城市,然后把所有认为绝对安全而投赞成票的人,限制其三代人居留在该城市。假如对千年的安全都有信心保证,三代人不超过百年,理应会在新城住得很开心。
顺便提一下,上述方程式是我大学的核能工程教授在课堂上告知的。年代久远,唯道理不变。
13/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是机率?还是几率?请看:http://hanyu.iciba.com/a/20090710/1037.shtml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面对的任何一件事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风险。在经过风险评估后,假如觉得所需冒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那我们会进行,否则就应该打消念头。这是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自觉,但却时刻都在处理的事。
且看一个方程式:风险=几率 X 后果
乘法大家都学过,但是不意味每个人就一定明白这方程式的含义,因此有需要稍作解释:风险与几率和后果成比例,意即一旦几率或后果的值增高,风险随着增高,反之亦然。
道理就这么简单。当然,举例说明会让大家更清楚,这里就以过马路为例子。
在行人道亮绿灯时,虽然万一发生意外可能的后果是手折脚断,甚至送命,但发生意外的几率是不高的。心中自我评估一下风险,再往左右望一望,通常我们就这样放心过马路了。意外并非完全不可能发生,但风险低得让我们觉得可以冒这个险。
假设现在我们打算横越高速大道,心里经历的其实也是一次同样的风险评估。后果依然可能是手折脚断,甚至没命,但跨越高速大道发生意外的几率肯定要高上很多。一个很糟糕的后果,加上一个很高的几率,得出一个很高的风险值。许多人因此不会冒险横越高速大道,就算有人基于某种原因决定冒这个险,心跳毫无疑问会比平时快很多。
在日本福岛核电厂发生事故后,根据报道,我国政府依然对核能发电厂一往情深。
我们不妨简单地自我评估兴建核电厂的风险,以便做出理性的判断。
核电厂发生意外的几率有多高?感觉上似乎不高,印象中就那么几桩。
万一核电厂发生意外,最糟后果会有多糟?答案是很糟。1986年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厂爆炸事件可以借鉴。福岛核电厂事故,日本首相认为最坏情况是东日本全毁。
为了加深印象,也不用查地图,我们不妨假设雪兰莪州跟东日本的面积差不多大小。所以,万一我国真的建了核电厂,而且又不幸发生类似福岛的意外,后果将会是一个雪兰莪州完蛋。
对于兴建核电厂的评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客观结论:这是一个几率不高,但后果严重的风险。
在做简单的风险评估的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了考虑以下几点:
一、 核废料的辐射会维持千年以上,但我们是否有能力保障子孙千年的安全?
二、 日本发生地震、海啸、核电厂辐射外泄三合一的大灾难。我国基于人道主义欲第一时间派出救援队,却被对方婉绝。我们必须扪心自问:为什么?
基于对我国特殊国情的认识,我个人并不赞同核电厂的兴建。假如政府最后还是决定“择善而固执”,我个人建议在核电厂附近同时建立一个新城市,然后把所有认为绝对安全而投赞成票的人,限制其三代人居留在该城市。假如对千年的安全都有信心保证,三代人不超过百年,理应会在新城住得很开心。
顺便提一下,上述方程式是我大学的核能工程教授在课堂上告知的。年代久远,唯道理不变。
13/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是机率?还是几率?请看:http://hanyu.iciba.com/a/20090710/1037.shtml
Wednesday, March 16, 2011
17/3/2011《翻译的局限》>>周嘉惠
《翻译的局限》>>>周嘉惠
翻译是一门大学问,尤其在全球化的今天,更是摇身一变成了显学。彭瑞芳欲借《巫译中的心得》(11/3/2011)一文与大家分享翻译心得,恐怕是项庄舞剑,重点其实还落在文章最后的联想部分之中。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彭君为了彰显自己对华文的喜爱,以及鼓励后进好好学习华文,却扯得稍嫌有点过了头。
各种民族和社群都有其独立的语言,并在语言背后带着一整套暗示及共有的特色、偏见、固定的思考习惯;实际上语言暗示的除了整个文化背景,更有特定的心态。再者,翻译派生于原文,而译文中却夹杂着分别来自原作者和译者的思维。因此译文在成就一个作品以形成更丰富的生命体的同时,其复杂性也不可避免地提高了。在传达这些复杂的信息时,译文的可读性就不仅仅是文句流畅的考虑而已,逻辑的陈述更必须瞻前顾后、面面俱到。任何翻译者都无法确认自己是否完全理解作者的含义,误读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因此在面对译文这种“影子的影子”,阅读时尤其应该打起十二分精神。
有鉴于此,一个完美的翻译基本上可以说是不可能存在的。诗的翻译尤其如此,除了尝试拿捏作者的心意,更为难译者的是,顾得了意境,顾不上押韵。就算连押韵也顾上了,两种语言的押韵也绝对押不出相同的味道。
翻译有它的局限,但这是翻译的本质,与语言文化是否伟大无关。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一书收录了新几内亚多布部落的一些祭文、咒文之类的东西,虽然多布文化落后,倒看看谁有那么大本事真有把握将其精髓完全给译出来?假如对多布“落后的”文化一无所知,再好的译文摆在眼前,读后只怕仍然一知半解。不论文化是博大精深或落后鄙陋,经翻译后的情况都不会相差太远。
要了解另一种语文的作品,最理想的方法当然是直接读原文,而且还得对作品当时、当地的文化背景具备一定的知识才行。但基于现实考量,读翻译是退而求其次的折中办法。鼓励学生好好学习是好事,但例子要用对,逻辑不通就失去说服力了。
17/3/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翻译是一门大学问,尤其在全球化的今天,更是摇身一变成了显学。彭瑞芳欲借《巫译中的心得》(11/3/2011)一文与大家分享翻译心得,恐怕是项庄舞剑,重点其实还落在文章最后的联想部分之中。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彭君为了彰显自己对华文的喜爱,以及鼓励后进好好学习华文,却扯得稍嫌有点过了头。
各种民族和社群都有其独立的语言,并在语言背后带着一整套暗示及共有的特色、偏见、固定的思考习惯;实际上语言暗示的除了整个文化背景,更有特定的心态。再者,翻译派生于原文,而译文中却夹杂着分别来自原作者和译者的思维。因此译文在成就一个作品以形成更丰富的生命体的同时,其复杂性也不可避免地提高了。在传达这些复杂的信息时,译文的可读性就不仅仅是文句流畅的考虑而已,逻辑的陈述更必须瞻前顾后、面面俱到。任何翻译者都无法确认自己是否完全理解作者的含义,误读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因此在面对译文这种“影子的影子”,阅读时尤其应该打起十二分精神。
有鉴于此,一个完美的翻译基本上可以说是不可能存在的。诗的翻译尤其如此,除了尝试拿捏作者的心意,更为难译者的是,顾得了意境,顾不上押韵。就算连押韵也顾上了,两种语言的押韵也绝对押不出相同的味道。
翻译有它的局限,但这是翻译的本质,与语言文化是否伟大无关。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一书收录了新几内亚多布部落的一些祭文、咒文之类的东西,虽然多布文化落后,倒看看谁有那么大本事真有把握将其精髓完全给译出来?假如对多布“落后的”文化一无所知,再好的译文摆在眼前,读后只怕仍然一知半解。不论文化是博大精深或落后鄙陋,经翻译后的情况都不会相差太远。
要了解另一种语文的作品,最理想的方法当然是直接读原文,而且还得对作品当时、当地的文化背景具备一定的知识才行。但基于现实考量,读翻译是退而求其次的折中办法。鼓励学生好好学习是好事,但例子要用对,逻辑不通就失去说服力了。
17/3/2011 《星洲日报》《言路》版
Sunday, March 13, 2011
《人生如戏》>>13/03/2011《人味》周嘉惠
《人味》>>>周嘉惠
什么是人?这是我的疑问。
莎翁剧本《麦克白》第四幕有这么一句:“虽然小人全都貌似忠良,可是忠良的一定仍然不失他的本色。”同样逻辑可以套用在我的问题上:虽然披上画皮的妖魔鬼怪全都似乎人模人样,但真正的人一定不失他的本色。
人的这个“本色”,我称其为“人味”。
人味不同于人情味,人情味太高级了。假如没有人情味就等同不是人,那吉隆坡的人类老早已经绝种。把标准定得那么高似有存心刁难的意味,未免过分。如果允许拿死鱼来作比喻的话,“人情味” 的强烈气味如同曝尸三天的死鱼,“人味”则有如刚死的鱼,虚无缥缈,似有还无,但总是存在着一丝淡淡的、异于平常的气味。只要求有那么一点点味道,就算合乎标准。
举例说明是必要的。当车祸发生时,总是有那么一堆人围在现场。提供协助者,散发着十分浓烈的人味,毫无疑问。至于那些在一旁拍照留念的、抄车牌号码准备买彩票的、趁乱偷窃伤者或死者财物的,请问应该作何解释?教育的彻底失败?荀子强调教育对人性塑造的重要性,难道不曾受过任何教育,人性就会沦落到如此田地?但是我们又确知完全没受过教育的人在这年头实在不多见。
赵明福神秘坠楼后,某些大官迫不及待地发表了许多落井下石、往伤口撒盐的言论。当时就满腹狐疑,到底是我的嗅觉失灵?还是这些大官确实连身上的最后一丝人味也蒸发了?虽然死者已没有反应,难道我们可以因此抛弃一切对所有人原就都该抱有的起码尊重了吗?他们受的到底是怎么样的教育?他们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长大,才说得出那样的言论?
就是类似这些的行为,令我倍感困惑,甚至引起身份认同的焦虑。我怎么可能跟他们属于同一种物种?
是不是因为缺乏信仰的关系,才导致现今社会许许多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所谓信仰并不是指宗教信仰,而是指对某一些价值观的真心诚意认同。人是不是应该具有一些甚至不需要宗教提点也可以接受的价值观?
确实,价值观不是阳光、雨水或氧气,不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虽然进化论已抹去了分开人类世界与动物世界的界线,但假如我们还是认为人毕竟要比其他物种稍微高级一些,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低标准?个人不是在此鼓励大家去当个文明边缘的原始人,却也不再兴趣奢谈伟人、圣人的公因数,我只是想知道: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基本素质?
说得白一点,身为人类的最基本义务,就是起码需要表现得更像个人。猪狗不如固然可悲,有如猪狗也不值得开香槟庆祝,作为万物之灵,人无论如何总得比飞禽走兽稍微强一些。
在考虑任何社会地位之前,我们必须认清自己首先是人,然后才可能是其他的。我在想,一种简单的、普世的“良知”是否能够成为人性的阿基米德点?如此确立人味的条件,这样的最低标准大概不算过分。
唯有透过人类特有的人文内涵的铺陈与演绎,人性的光辉才可能得以彰显,最起码的人味才能够成功展现。在这一片人文缺席的丛林,人文教育或许是我们唯一的,并且也是最后的出路。
我们要对得起远道而来的外星人,别让人家捉了只王八却还以为是人!
13/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什么是人?这是我的疑问。
莎翁剧本《麦克白》第四幕有这么一句:“虽然小人全都貌似忠良,可是忠良的一定仍然不失他的本色。”同样逻辑可以套用在我的问题上:虽然披上画皮的妖魔鬼怪全都似乎人模人样,但真正的人一定不失他的本色。
人的这个“本色”,我称其为“人味”。
人味不同于人情味,人情味太高级了。假如没有人情味就等同不是人,那吉隆坡的人类老早已经绝种。把标准定得那么高似有存心刁难的意味,未免过分。如果允许拿死鱼来作比喻的话,“人情味” 的强烈气味如同曝尸三天的死鱼,“人味”则有如刚死的鱼,虚无缥缈,似有还无,但总是存在着一丝淡淡的、异于平常的气味。只要求有那么一点点味道,就算合乎标准。
举例说明是必要的。当车祸发生时,总是有那么一堆人围在现场。提供协助者,散发着十分浓烈的人味,毫无疑问。至于那些在一旁拍照留念的、抄车牌号码准备买彩票的、趁乱偷窃伤者或死者财物的,请问应该作何解释?教育的彻底失败?荀子强调教育对人性塑造的重要性,难道不曾受过任何教育,人性就会沦落到如此田地?但是我们又确知完全没受过教育的人在这年头实在不多见。
赵明福神秘坠楼后,某些大官迫不及待地发表了许多落井下石、往伤口撒盐的言论。当时就满腹狐疑,到底是我的嗅觉失灵?还是这些大官确实连身上的最后一丝人味也蒸发了?虽然死者已没有反应,难道我们可以因此抛弃一切对所有人原就都该抱有的起码尊重了吗?他们受的到底是怎么样的教育?他们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长大,才说得出那样的言论?
就是类似这些的行为,令我倍感困惑,甚至引起身份认同的焦虑。我怎么可能跟他们属于同一种物种?
是不是因为缺乏信仰的关系,才导致现今社会许许多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所谓信仰并不是指宗教信仰,而是指对某一些价值观的真心诚意认同。人是不是应该具有一些甚至不需要宗教提点也可以接受的价值观?
确实,价值观不是阳光、雨水或氧气,不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虽然进化论已抹去了分开人类世界与动物世界的界线,但假如我们还是认为人毕竟要比其他物种稍微高级一些,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低标准?个人不是在此鼓励大家去当个文明边缘的原始人,却也不再兴趣奢谈伟人、圣人的公因数,我只是想知道: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基本素质?
说得白一点,身为人类的最基本义务,就是起码需要表现得更像个人。猪狗不如固然可悲,有如猪狗也不值得开香槟庆祝,作为万物之灵,人无论如何总得比飞禽走兽稍微强一些。
在考虑任何社会地位之前,我们必须认清自己首先是人,然后才可能是其他的。我在想,一种简单的、普世的“良知”是否能够成为人性的阿基米德点?如此确立人味的条件,这样的最低标准大概不算过分。
唯有透过人类特有的人文内涵的铺陈与演绎,人性的光辉才可能得以彰显,最起码的人味才能够成功展现。在这一片人文缺席的丛林,人文教育或许是我们唯一的,并且也是最后的出路。
我们要对得起远道而来的外星人,别让人家捉了只王八却还以为是人!
13/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Thursday, March 10, 2011
《人生如戏》>>11/03/2011《关于本尼迪克特、日神与酒神》周嘉惠

《关于本尼迪克特、日神与酒神》>>>周嘉惠
3月6日刘彦运先生的文章《血染的茉莉花》中提到本尼迪克特、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我读过本氏的书,恰好对日神与酒神精神也略有所知,在此且班门弄斧,多添几笔权作补充。
本氏(Ruth Benedict,1887-1948)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文化人类学家之一。她最为人知的作品是受美国战时情报局委托而写的《菊花与刀》(1946年出版),是一份对日本民族性出色的研究报告。1935年出版的《文化模式》是另一代表作,她认为各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和存在的理由,不会因为其他文化的好恶而有所改变。
为了阐明观点,本氏在《文化模式》中分析了美国东南方普韦布洛印第安人的“日神型”文化、美洲西北海岸克瓦基特尔的“酒神型”文化,和新几内亚多布人的“妄想型”文化。一生致力于原始文化研究的本氏,对所有种族都充满了理解与同情,而且厌恶种族歧视、种族压迫。她认为不同文化之间无所谓地位的优劣或高低,“(各文化)之所以不同,更多是因为它们作为整体适应于不同的方向。它们追求的是不同的目标,路数也不一样,在一个社会中的目标和手段不能按照另一个社会中的那些东西来批判,因为本质上它们是不可比较的。”(摘自〈文化模式•第七章 社会的本质〉)
这种文化相对主义具有极高价值,对马来西亚这种多元文化的国家而言尤其如此。假如大小官员都好好去理解本氏的文化相对主义,或许就不会有强制所有学生穿马来装、叫人回中国、回印度的事发生。当然,理解不代表接受,冥顽不灵又如何?当轻声细语好好说话地进行教育的同时,背后必须有一根坚实大棒(法律)随时等候招呼。我个人对“一个马来西亚”的建议就是,没有反歧视法,再动听的口号跟口水的价值其实是相等的。
日神与酒神都是古希腊的神祗,而且同是希腊众神之王宙斯的儿子。日神阿波罗是奥林匹斯山上十二大神之一,地位远高于掌丰收和酿酒的酒神狄奥尼索斯,而且“形象”更光明与正面。
在希腊神话中,酒神曾经遭人杀害肢解,但又奇迹般地复活。后来希腊人就把他的死而复生比拟成四季的轮转、葡萄的枯萎与成长,又将他的色情本性转化成生殖崇拜的对象。或许值得一提的是,希腊神祗并不清高,凡人有的缺点一应俱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唯一差别只在于神是不死的。古希腊三大悲剧家欧里庇得斯的剧本《酒神的女信徒》可以让我们一睹酒神在当时人眼中的形象,有兴趣的话不妨一读。
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的对比,因为尼采的《悲剧的诞生》而广为人知。正如刘先生文中所言,日神代表着理性,酒神则代表非理性。“非理性”并不等于“不理性”,而是另一种不那么直接、逻辑明晰的理性,通常称之为“感性”。
自从突尼西亚爆发“茉莉花革命”以来,许多人都在省思革命的是非功过,刘先生文中就表达了不愿见到流血革命在我国发生的意见。首相与副首相亦先后对国人提出警告:“不容茉莉花革命在我国发生”。我不是很搞得懂,这显示的究竟是日神抑或酒神精神?总之,借此奉劝各路“别有居心”者,革命前务必先向警方申请准证,否则都是不合我国法律程序的。
11/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Sunday, March 06, 2011
《人生如戏》>>06/03/2011《人》周嘉惠
《人》>>>周嘉惠
最近经常有种身份认同的焦虑。不禁要问:什么是人?
哲学家提出种种解释,大概听过人是政治的动物、理性的动物、伦理的动物、符号的动物等等说法。所谓符号,德国哲学家卡西勒指的是种种文化现象,即诸如神话、宗教、语言、艺术、历史、科学等“符号形式”。这些,确实是其他物种不懂,或玩得没那么高明的把戏。
不过,这许多说法并没有解决我的困惑。我不需要那么复杂的分析,希望能找到直接一点的答案。
上世纪70年代的英国搞笑艺人团体Monty Python写过一首歌Eric the Half-a-Bee(半只蜜蜂艾历克),教人再三玩味。生物教科书说凡昆虫都有头部、胸部、腹部,还有六只脚。蜜蜂是昆虫,所以就应该有头部、胸部、腹部和六只脚。不幸的艾历克在一场意外中断了三只脚,头部、胸部、腹部也残缺不全,但还活着。好,原本是蜜蜂的艾历克,现在还是不是?
假如艾历克因为不符合教科书的定义,所以不能再称之为蜜蜂。那么残障人仕也算不上是人喽?这种想法太政治不正确了,在今天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假如不能以外形来定义,那么不妨套用柏拉图的说法,什么是蜜蜂的“理型”?简单一点的说,什么是蜜蜂的“蜜蜂性”?
当我们见到一只蜜蜂时,我们绝不会误会它其实是一条蛇。即使像艾历克这样的残障蜜蜂,我们也不会以为它是一条蛇。为什么?因为蜜蜂有蜜蜂性,蜜蜂性和蛇性不同。缺手断脚的艾历克并不失其蜜蜂性,所以即使它是半只蜜蜂,半只蜜蜂还是蜜蜂。
什么是蜜蜂性这种问题,无谓继续伤脑筋。我们更需要把时间、精力放在“人”的身上。“我是谁?”是所谓的哲学第一问题,毕竟我们都是人,解决不了“什么是人?”这个问题,恐怕最终也难以突破自我认识的困惑。不知道自己是谁,人生会很彷徨。
什么是人?什么是人的理型?是什么特征我们一旦具备了,就足以让外星人一眼认出那确实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王八?
刚才已经说过了,外形是靠不住的。残障朋友是人,但一只西装笔挺的狗熊,肯定还是狗熊一只。很明显,西装笔挺不能成为人的理型的构成条件之一。
在西方国家,某些小镇选一只狗当镇长的消息时有所闻。但是,即使一只狗被选上市长、部长、或其他什么更高等级的长官,狗狗还是不成为人的。所以,地位不能成为人的理型的构成条件之一,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好莱坞拍过聪明猩猩上学的电影。我想,即使猩猩修得博士学位,顶多还是只能称为聪明的猩猩。我们可以把聪明猩猩当成好朋友,但不会把聪明猩猩误当成人类。当然,我是指大家清醒的时候。神智不清的时候,可能会误以为有三个博士学位就超凡入圣,更具备人的地位。当然,只有头脑不清的人才会这么认为。
确实,人兽之间的界线并不如想象般泾渭分明。譬如,吉隆坡靠近独立广场处有一家特别的诊所,主人在广告牌上自称“禽兽医生”。我就不确定他到底是兽医?自招是名衣冠禽兽的医生?或者,那是一家聪明猩猩和聪明鸭子合伙开的诊所也难说。
什么是人?限于篇幅,请听下回继续尝试分解。
06/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最近经常有种身份认同的焦虑。不禁要问:什么是人?
哲学家提出种种解释,大概听过人是政治的动物、理性的动物、伦理的动物、符号的动物等等说法。所谓符号,德国哲学家卡西勒指的是种种文化现象,即诸如神话、宗教、语言、艺术、历史、科学等“符号形式”。这些,确实是其他物种不懂,或玩得没那么高明的把戏。
不过,这许多说法并没有解决我的困惑。我不需要那么复杂的分析,希望能找到直接一点的答案。
上世纪70年代的英国搞笑艺人团体Monty Python写过一首歌Eric the Half-a-Bee(半只蜜蜂艾历克),教人再三玩味。生物教科书说凡昆虫都有头部、胸部、腹部,还有六只脚。蜜蜂是昆虫,所以就应该有头部、胸部、腹部和六只脚。不幸的艾历克在一场意外中断了三只脚,头部、胸部、腹部也残缺不全,但还活着。好,原本是蜜蜂的艾历克,现在还是不是?
假如艾历克因为不符合教科书的定义,所以不能再称之为蜜蜂。那么残障人仕也算不上是人喽?这种想法太政治不正确了,在今天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假如不能以外形来定义,那么不妨套用柏拉图的说法,什么是蜜蜂的“理型”?简单一点的说,什么是蜜蜂的“蜜蜂性”?
当我们见到一只蜜蜂时,我们绝不会误会它其实是一条蛇。即使像艾历克这样的残障蜜蜂,我们也不会以为它是一条蛇。为什么?因为蜜蜂有蜜蜂性,蜜蜂性和蛇性不同。缺手断脚的艾历克并不失其蜜蜂性,所以即使它是半只蜜蜂,半只蜜蜂还是蜜蜂。
什么是蜜蜂性这种问题,无谓继续伤脑筋。我们更需要把时间、精力放在“人”的身上。“我是谁?”是所谓的哲学第一问题,毕竟我们都是人,解决不了“什么是人?”这个问题,恐怕最终也难以突破自我认识的困惑。不知道自己是谁,人生会很彷徨。
什么是人?什么是人的理型?是什么特征我们一旦具备了,就足以让外星人一眼认出那确实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王八?
刚才已经说过了,外形是靠不住的。残障朋友是人,但一只西装笔挺的狗熊,肯定还是狗熊一只。很明显,西装笔挺不能成为人的理型的构成条件之一。
在西方国家,某些小镇选一只狗当镇长的消息时有所闻。但是,即使一只狗被选上市长、部长、或其他什么更高等级的长官,狗狗还是不成为人的。所以,地位不能成为人的理型的构成条件之一,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好莱坞拍过聪明猩猩上学的电影。我想,即使猩猩修得博士学位,顶多还是只能称为聪明的猩猩。我们可以把聪明猩猩当成好朋友,但不会把聪明猩猩误当成人类。当然,我是指大家清醒的时候。神智不清的时候,可能会误以为有三个博士学位就超凡入圣,更具备人的地位。当然,只有头脑不清的人才会这么认为。
确实,人兽之间的界线并不如想象般泾渭分明。譬如,吉隆坡靠近独立广场处有一家特别的诊所,主人在广告牌上自称“禽兽医生”。我就不确定他到底是兽医?自招是名衣冠禽兽的医生?或者,那是一家聪明猩猩和聪明鸭子合伙开的诊所也难说。
什么是人?限于篇幅,请听下回继续尝试分解。
06/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02/03/2011《育儿第一役》>>周嘉惠
《育儿第一役》>>>周嘉惠
女儿因为呼吸道异常,出世后即被留院观察7天。第6天医生建议妻子重新入院陪伴初生婴儿,妻子欣然答应。不料女儿整晚哭闹,搞得作为育儿菜鸟的妻子完全没辄儿,结果是一夜大眼瞪小眼,相看泪汪汪。
有了前一晚的惨痛经验,女儿出院的第一天我们虽然满心欣喜,但同时也抱着肃穆的态度严阵以待,绝不掉以轻心。向带小孩经验丰富的阿姨请教对策,阿姨也倾囊以授,让我们受益匪浅。第一要务就是训练小孩吃奶,晚上十一点把孩子喂饱后,一定不可以在天亮前再喂了。医院的方法是每3小时喂一次,那不是在训练小孩,而是在训练大人!阿姨如此叮咛。
小孩在白天还算安分,该吃的时候吃,该睡的时候睡,我们担心的是晚上。这孩子似乎晚上的精力特别充沛!但想到我们夫妻俩“双剑合璧,天下无敌”,总比单打独斗强,自也宽心不少。
十一点喂饱奶后,关灯睡觉。凌晨一点女儿开始哇哇哭,妻子抱着宝宝哄,虽然五音不全还是哼曲给她听。女儿毫不领情,依然卖力地哭,哭得脸都红了。在哭声中突然听到“噗”的一声,什么玩意?“周睿,你看你妈放屁!”“不是我,是睿睿!”妻子抗议。“检查一下尿片。”果然大便了。换尿片,继续哭。喂奶,天下太平。熄灯,大家睡觉。
三点,还没睡实,宝宝又哇哇哭。检查尿片,又一坨大便。我们开始怀疑婴儿肚子里的粪便,是不是跟小狗四处霸地盘撒的尿一样,源源不绝?“睿睿,你是屎王!King of Shit!”妻子一边换尿片,一边说。我心中不禁一阵酸,前一晚完全没睡,现在三点还起来换尿片,铁打的也要累坏了。否则谁会叫自己的女儿“屎王”的呢?当然是“屎后、Queen of Shit”才对啊!我默默拿着肮脏尿片去丢,“拿好,别搞到满地大便!”虽然平时写文章不怎么讲究修辞,但实际上我是有一点深藏不露的:“周睿,你看你妈真是没学问,什么满地大便,当然该说’遍地黄金’!”妻子边笑边骂王八蛋,我猜她是在骂女儿。
四点,开始感觉力不从心,但还是忍不下心任宝宝自哭自的。很痛苦地爬起来完成换尿片、喂奶的例行公事,不过宝宝仍然继续哭。妻子对宝宝说:“睿睿乖,别哭,有事我们好商量。”显然是没招了。“让我来吧。”抱着她左右摇,不行。前后摇,还不行。决定来点花式的,踩着华尔兹的舞步摇,不行。狐步?也不行!天啊!饶了我吧!
无意中发现上下摇居然有效,可是才几下就开始肩膀酸痛,换个方式一蹲一站,效果其实是一样的。嗨!宝宝不哭了!弹簧似的连续蹲站几分钟后,换我要哭了,妻子却忙着找相机,“拍照给睿睿看”。患难见人性,真是一点没错!
好不容易宝宝重新入睡,轻轻把她放进婴儿床,站在一旁静观,想确认她是否真的睡着了。“喂,睡觉吧,别依依不舍了。”人真是奇妙啊!激战几小时后还有精力幽默一下!
六点,周睿的外婆把好哭宝宝抱出房间,留下瘫倒在床上的两人。
总结这一个晚上的成绩,双剑合璧被杀得落花流水。周睿胜利!
02/03/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附:报上刊的是“简短”版,这里贴的是“writer cut”,原版。
女儿因为呼吸道异常,出世后即被留院观察7天。第6天医生建议妻子重新入院陪伴初生婴儿,妻子欣然答应。不料女儿整晚哭闹,搞得作为育儿菜鸟的妻子完全没辄儿,结果是一夜大眼瞪小眼,相看泪汪汪。
有了前一晚的惨痛经验,女儿出院的第一天我们虽然满心欣喜,但同时也抱着肃穆的态度严阵以待,绝不掉以轻心。向带小孩经验丰富的阿姨请教对策,阿姨也倾囊以授,让我们受益匪浅。第一要务就是训练小孩吃奶,晚上十一点把孩子喂饱后,一定不可以在天亮前再喂了。医院的方法是每3小时喂一次,那不是在训练小孩,而是在训练大人!阿姨如此叮咛。
小孩在白天还算安分,该吃的时候吃,该睡的时候睡,我们担心的是晚上。这孩子似乎晚上的精力特别充沛!但想到我们夫妻俩“双剑合璧,天下无敌”,总比单打独斗强,自也宽心不少。
十一点喂饱奶后,关灯睡觉。凌晨一点女儿开始哇哇哭,妻子抱着宝宝哄,虽然五音不全还是哼曲给她听。女儿毫不领情,依然卖力地哭,哭得脸都红了。在哭声中突然听到“噗”的一声,什么玩意?“周睿,你看你妈放屁!”“不是我,是睿睿!”妻子抗议。“检查一下尿片。”果然大便了。换尿片,继续哭。喂奶,天下太平。熄灯,大家睡觉。
三点,还没睡实,宝宝又哇哇哭。检查尿片,又一坨大便。我们开始怀疑婴儿肚子里的粪便,是不是跟小狗四处霸地盘撒的尿一样,源源不绝?“睿睿,你是屎王!King of Shit!”妻子一边换尿片,一边说。我心中不禁一阵酸,前一晚完全没睡,现在三点还起来换尿片,铁打的也要累坏了。否则谁会叫自己的女儿“屎王”的呢?当然是“屎后、Queen of Shit”才对啊!我默默拿着肮脏尿片去丢,“拿好,别搞到满地大便!”虽然平时写文章不怎么讲究修辞,但实际上我是有一点深藏不露的:“周睿,你看你妈真是没学问,什么满地大便,当然该说’遍地黄金’!”妻子边笑边骂王八蛋,我猜她是在骂女儿。
四点,开始感觉力不从心,但还是忍不下心任宝宝自哭自的。很痛苦地爬起来完成换尿片、喂奶的例行公事,不过宝宝仍然继续哭。妻子对宝宝说:“睿睿乖,别哭,有事我们好商量。”显然是没招了。“让我来吧。”抱着她左右摇,不行。前后摇,还不行。决定来点花式的,踩着华尔兹的舞步摇,不行。狐步?也不行!天啊!饶了我吧!
无意中发现上下摇居然有效,可是才几下就开始肩膀酸痛,换个方式一蹲一站,效果其实是一样的。嗨!宝宝不哭了!弹簧似的连续蹲站几分钟后,换我要哭了,妻子却忙着找相机,“拍照给睿睿看”。患难见人性,真是一点没错!
好不容易宝宝重新入睡,轻轻把她放进婴儿床,站在一旁静观,想确认她是否真的睡着了。“喂,睡觉吧,别依依不舍了。”人真是奇妙啊!激战几小时后还有精力幽默一下!
六点,周睿的外婆把好哭宝宝抱出房间,留下瘫倒在床上的两人。
总结这一个晚上的成绩,双剑合璧被杀得落花流水。周睿胜利!
02/03/2011 《南洋商报》《商余》版
附:报上刊的是“简短”版,这里贴的是“writer cut”,原版。
Saturday, February 26, 2011
《人生如戏》>>27/02/2011《是问题,但问题不在自杀》周嘉惠
《是问题,但问题不在自杀》>>>周嘉惠
近来我国接二连三发生自杀事件,引起大家议论纷纷。这么多人自寻短见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但我个人认为问题并不在自杀本身。
人一降生,摆在眼前唯一可以确定的道路,就是直达死亡之路。可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人在自然死亡之前,选择了非自然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就是所谓自杀了。
对于基督文化来说,自杀相当于否定了对上帝安排的信任,那是罪大恶极的。华人的传统概念中没有这种负担,所以自杀行为还是留有商量的余地。例如“杀身成仁,舍身取义”这种儒家传统下的道德标准,就很有鼓励自杀的味道。我们可以就此简单地断言华人有轻生的思维吗?当然不行。
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老早就点明了华人对死亡存在着一种“价值观”。太史公在受了奇耻大辱的宫刑后,选择“断鸟求存”,为的是完成《史记》。个人荣辱与《史记》相权衡之下,把个人尊严暂时放在一边,以成就一个具有更高价值的事,这是受到普遍认可的决定。因此,太史公虽然断了而不了断,就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来说,大家还是十分钦佩的。
元世祖忽必烈以高官厚禄劝降文天祥,不算是在施舍喈来之食、趁机侮辱败将,但“忠于君国”显然高于个人的荣华富贵,文天祥最后的从容就义其实不就是选择自杀吗?
古希腊苏格拉底宁死不愿破坏雅典的法律制度,结果求仁得仁。军人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留下最后一颗子弹自尽殉国,和楚霸王因“无颜见江东父老”而自刎,同是出自一种负责任的“职业道德”(根据电视纪录片所述,二战时自尽殉国的军官人数,中国排世界第一)。这种情操是很符合我们的传统价值观的。
中华传统向来重视的实际上是事物的价值;生该有价值,死也该有价值,什么事最好都拿到天平上秤一秤。该活的时候,忍辱负重;该死的时候,宁死不屈,反正十八年后又一条好汉。其实想通了也没什么复杂的。
回到今天发生的自杀事件。死者并没有表现太多的价值观,根据报道,许多死者是因为患上忧郁症。忧郁症是心理病,卫生部也拿出一堆统计数字证实确有其事。有病而医不好,这需要卫生部加把劲寻求对策。
另有殉情者,他们的爱情观在一般人看来实在有点少不更事。他们的问题来自一时的情绪,而非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但他们不选择处理自己的情绪,而以生命来替代处理一切。情绪管理跟教育有关,教育部应该想想办法,华小校长也请别把辅导老师当专职代课老师使唤。
孔子说过“未知生,焉知死”的话,表示他更在意如何生活,而不想多谈死后世界。然而,假如不正视“死”,我们能够活得好吗?我们今天活着,是不是纯粹因为“不死”而已?这难道还不算是行尸走肉吗?想一想,为什么我们还不自杀?列出原因仔细看,那正是我们活下来的理由。
《南洋商报》2006年4月份的《人文》版,讨论了一整个月的“死亡”。值得大家去翻翻旧报纸,温故知新。假如找不到旧报纸,随时跟我打个招呼,我有。
27/0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编辑把题目改短了,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题目。
近来我国接二连三发生自杀事件,引起大家议论纷纷。这么多人自寻短见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但我个人认为问题并不在自杀本身。
人一降生,摆在眼前唯一可以确定的道路,就是直达死亡之路。可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人在自然死亡之前,选择了非自然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就是所谓自杀了。
对于基督文化来说,自杀相当于否定了对上帝安排的信任,那是罪大恶极的。华人的传统概念中没有这种负担,所以自杀行为还是留有商量的余地。例如“杀身成仁,舍身取义”这种儒家传统下的道德标准,就很有鼓励自杀的味道。我们可以就此简单地断言华人有轻生的思维吗?当然不行。
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老早就点明了华人对死亡存在着一种“价值观”。太史公在受了奇耻大辱的宫刑后,选择“断鸟求存”,为的是完成《史记》。个人荣辱与《史记》相权衡之下,把个人尊严暂时放在一边,以成就一个具有更高价值的事,这是受到普遍认可的决定。因此,太史公虽然断了而不了断,就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来说,大家还是十分钦佩的。
元世祖忽必烈以高官厚禄劝降文天祥,不算是在施舍喈来之食、趁机侮辱败将,但“忠于君国”显然高于个人的荣华富贵,文天祥最后的从容就义其实不就是选择自杀吗?
古希腊苏格拉底宁死不愿破坏雅典的法律制度,结果求仁得仁。军人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留下最后一颗子弹自尽殉国,和楚霸王因“无颜见江东父老”而自刎,同是出自一种负责任的“职业道德”(根据电视纪录片所述,二战时自尽殉国的军官人数,中国排世界第一)。这种情操是很符合我们的传统价值观的。
中华传统向来重视的实际上是事物的价值;生该有价值,死也该有价值,什么事最好都拿到天平上秤一秤。该活的时候,忍辱负重;该死的时候,宁死不屈,反正十八年后又一条好汉。其实想通了也没什么复杂的。
回到今天发生的自杀事件。死者并没有表现太多的价值观,根据报道,许多死者是因为患上忧郁症。忧郁症是心理病,卫生部也拿出一堆统计数字证实确有其事。有病而医不好,这需要卫生部加把劲寻求对策。
另有殉情者,他们的爱情观在一般人看来实在有点少不更事。他们的问题来自一时的情绪,而非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但他们不选择处理自己的情绪,而以生命来替代处理一切。情绪管理跟教育有关,教育部应该想想办法,华小校长也请别把辅导老师当专职代课老师使唤。
孔子说过“未知生,焉知死”的话,表示他更在意如何生活,而不想多谈死后世界。然而,假如不正视“死”,我们能够活得好吗?我们今天活着,是不是纯粹因为“不死”而已?这难道还不算是行尸走肉吗?想一想,为什么我们还不自杀?列出原因仔细看,那正是我们活下来的理由。
《南洋商报》2006年4月份的《人文》版,讨论了一整个月的“死亡”。值得大家去翻翻旧报纸,温故知新。假如找不到旧报纸,随时跟我打个招呼,我有。
27/0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编辑把题目改短了,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题目。
Thursday, February 24, 2011
《人生如戏》>>20/02/2011《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周嘉惠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周嘉惠
在我国华人圈子经常可以听到“XXX注册了,但是还没有结婚”的怪话。这话似乎显示对某些人而言,传统习俗高于法律约束,喜筵一天不开席就不算正式结婚。也不能因此就说华人在婚姻上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多数人毕竟还是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婚姻注册了,但是不可否认我们的法治观念确实有点与众不同。
不知是否跟这样的氛围有关,“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是一句伟大人物经常提醒我们的温馨提示,最近的一次是出自旅游部长黄燕燕之口。根据报道,部长大人针对回青团长伟论说的整句话是:“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拥有制度与法律,有执法单位会执行,根本就不须要他们(指回教党)来执法。”(《南洋商报》,12/2/2011)
回青团长发表伟论是否因为一时头疯不得而知,但是旅游部长就此课题对记者侃侃而谈,思维清楚且前后呼应,显然并非一时头疯。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可以合理的推断,部长大人的那一句话是要表达以下三点:1.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2.我国拥有制度与法律(完善与否姑且不论),3.执法单位会执行任务(执法时是否合乎人权也姑且不论)。
不清楚是否因为“职责所在”之故,以致部长大人说起此事显得竟是如此的理直气壮,似乎连一点点心虚也没有。
虽然在野党曾讽刺旅游部长花太多时间在国外,但部长大人这几天终究还是留在国内欢度华人新年的(本人支持张木钦先生的看法,是新年,不是春节)。当许多人在感叹新年的气氛越来越淡薄时,我却反而觉得越来越热闹了。
喊得再大声的贺年声,也绝强不过燃放炮竹、烟花的声响。先前有华团向政府陈请,希望解除对炮竹、烟花的禁令,有关当局答应考虑,不过没听说有什么结果。其实政府禁不禁都好,请问过去有哪一年的华人新年没听到鞭炮声?大概经济真的表现良好,今年的烟花特别多,夜空确实格外灿烂。部长大人不是海伦女士,想必也听见、看见了。
禁令解除了吗?没有。见到执法单位执行他们该执行的任务了吗?没有。那么我国是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当然是。肯定有些人会认为这是“人性处理”、“法律不外人情”,并不影响我们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地位。当然!当然!大过年的,我们怎可以阻止人家放炮、赌博呢?这跟“不该”在情人节阻碍情人做爱做的事情同样道理,煞风景呐!
回青团长宣布民联州政府可能在情人节展开取缔不道德行为的行动,据部长所言,已经对我国的旅游业造成影响。为了抵消这种负面影响,我建议旅游部长提倡外国游客到我国来体验华人新年的热闹。根据路边社传闻,彭亨州某盛产姜的新村今年简直热闹到爆灯,鞭炮从入口牌坊接到警察局门口,放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么长的鞭炮哪里买?这还用说?当然是警察局啦!全村参与的盛事,多开心啊!
除了感受新年期间不分族群、大家共庆的“一个马来西亚”精神,还可见识具有我国特色的法治风情,外国游客一定很满意!
20/0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在我国华人圈子经常可以听到“XXX注册了,但是还没有结婚”的怪话。这话似乎显示对某些人而言,传统习俗高于法律约束,喜筵一天不开席就不算正式结婚。也不能因此就说华人在婚姻上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多数人毕竟还是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婚姻注册了,但是不可否认我们的法治观念确实有点与众不同。
不知是否跟这样的氛围有关,“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是一句伟大人物经常提醒我们的温馨提示,最近的一次是出自旅游部长黄燕燕之口。根据报道,部长大人针对回青团长伟论说的整句话是:“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拥有制度与法律,有执法单位会执行,根本就不须要他们(指回教党)来执法。”(《南洋商报》,12/2/2011)
回青团长发表伟论是否因为一时头疯不得而知,但是旅游部长就此课题对记者侃侃而谈,思维清楚且前后呼应,显然并非一时头疯。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可以合理的推断,部长大人的那一句话是要表达以下三点:1.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2.我国拥有制度与法律(完善与否姑且不论),3.执法单位会执行任务(执法时是否合乎人权也姑且不论)。
不清楚是否因为“职责所在”之故,以致部长大人说起此事显得竟是如此的理直气壮,似乎连一点点心虚也没有。
虽然在野党曾讽刺旅游部长花太多时间在国外,但部长大人这几天终究还是留在国内欢度华人新年的(本人支持张木钦先生的看法,是新年,不是春节)。当许多人在感叹新年的气氛越来越淡薄时,我却反而觉得越来越热闹了。
喊得再大声的贺年声,也绝强不过燃放炮竹、烟花的声响。先前有华团向政府陈请,希望解除对炮竹、烟花的禁令,有关当局答应考虑,不过没听说有什么结果。其实政府禁不禁都好,请问过去有哪一年的华人新年没听到鞭炮声?大概经济真的表现良好,今年的烟花特别多,夜空确实格外灿烂。部长大人不是海伦女士,想必也听见、看见了。
禁令解除了吗?没有。见到执法单位执行他们该执行的任务了吗?没有。那么我国是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当然是。肯定有些人会认为这是“人性处理”、“法律不外人情”,并不影响我们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地位。当然!当然!大过年的,我们怎可以阻止人家放炮、赌博呢?这跟“不该”在情人节阻碍情人做爱做的事情同样道理,煞风景呐!
回青团长宣布民联州政府可能在情人节展开取缔不道德行为的行动,据部长所言,已经对我国的旅游业造成影响。为了抵消这种负面影响,我建议旅游部长提倡外国游客到我国来体验华人新年的热闹。根据路边社传闻,彭亨州某盛产姜的新村今年简直热闹到爆灯,鞭炮从入口牌坊接到警察局门口,放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么长的鞭炮哪里买?这还用说?当然是警察局啦!全村参与的盛事,多开心啊!
除了感受新年期间不分族群、大家共庆的“一个马来西亚”精神,还可见识具有我国特色的法治风情,外国游客一定很满意!
20/0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Wednesday, February 16, 2011
我国政府...,Niamah!
从Patrick Teoh的博客Niamah抄来的:
FRIDAY, FEBRUARY 4, 2011
Stuck in Cairo, with NO help from the M'sian govt
OK, so my bro and his wife and 3 kids went to Cairo last week for a long-awaited holiday. They had a great time the first few days. Then, on Friday 28th Jan, the whole city 'blew' up. Their Egyptian guide (a Coptic Christian), and the Egyptian hotel staff were incredibly helpful to all of them. Their guide, who had taken them out sight-seeing that morning, KNEW that the situation was going to blow up after the Friday noon prayers, so he made sure he had them back at the hotel by then. The staff at the hotel kept the hotel doors locked, and made sure all their guests were safe.
THEN the "fun" started. No internet (since the Egyptian govt took the whole country off the internet), so my bro tried to call the embassy to find out what was happening - three days of calling, and the phone never got picked up! Very helpful... NOT!!! When they eventually managed to get through on Monday, they asked what the situation at the airport was like, as they were supposed to fly out on Monday night, at 00:15 hours (ie, early Tuesday 1st Feb morning). So, guess what the so-called situation room tells them? "Don't know. When you get to the airport and find out the situation, you call us."... !!!! I mean..... WHAT? What can anyone say to such idiocy? So, as you can see, the situation room had ZERO handle on the situation!
Their wonderful EGYPTIAN guide made sure he picked them up early on Monday and took them to the airport - it should have been just a 1 hour journey, but took far longer than that due to the riots and the craziness! They get to the airport and the guide stays with them, to help them try and get checked into their flights, etc. And the airport was an absolute mad-house. ALL Egypt Air flights were cancelled - and, unfortunately, it meant that their M'sian airlines flight, code share with Egypt Air, was also cancelled!! My bro kept trying to call the Embassy, and the phone was either NEVER picked up, or was engaged. OK, so, forget any possible help from that side. Totally, absolutely, USELESS!! Mind you, all other airlines, apart from EgyptAir, were still flying though with major re-scheduling, and the governments of other countries (US, UK, India, China, Japan, NZ, the Arab countries, EVEN CROATIA) were sending in planes to get their people out of Cairo. But, as of yesterday, no news from our "action-oriented, on the ball" govt about sending in planes to get OUR citizens out of the country! And TODAY they start sending planes? TODAY? What the hell took them so long? Question about LANDING RIGHTS? Hello, how come the OTHER countries did not have that problem? Only Malaysia?????
Embassy personnel from other countries, with jackets emblazoned with their country names, were going round and round the airport, trying to find their citizens... they even approached my bro and his family to see if they needed help..... and where were the so-called "People First, Performance Now" M'sian embassy personnel???? NOWHERE TO BE FOUND!! Not hide, nor hair.
Malaysian students, including lone female students, with no money, no food, no tickets, no nothing, stuck in the airport, not knowing what to do!! At least my bro and his family had the means (and the credit card availability) to get themselves on another flight (Emirates, to Dubai) out of Egypt late on Monday night/Tuesday morning... but what about those who had nothing? Where were our "caring" Embassy personnel? NOWHERE IN SIGHT! Not hide, not hair.
Oh, side story... when my bro called to tell me that their flight out of Cairo was cancelled, I called MAS here in KL, and they tell me the flight is leaving as scheduled!! Obviously news of the rioting, and the Egypt Air flight cancellation did not seep into MAS consciousness!! And they obviously never watched the news! When I told them that my brother and his family are IN CAIRO, and have been TOLD FIRST HAND that the flight is cancelled, the staff here are still insisting that the flight is leaving as scheduled. I mean, don't get me wrong - I absolutely LOVE MAS flight crew - but, MAN, their ground staff and procedures leave a LOT to be desired!
I am saddened, and horribly embarrassed, by the shoddy show put up by our govt and our embassy personnel in Cairo. I am so ashamed at this time to be called a Malaysian. I am also deeply grateful to the people in EGYPT, the EGYPTIANS, who helped my brother and his family so much, and deeply thankful that they made it home safe on Wednesday morning after 2 days stuck in Cairo airport and Dubai airport. My prayers go to all those who went through so much fear and shock, with no help from our govt, in Cairo, and I just hope and pray that they will ALL get home safe, with or without govt help.
FRIDAY, FEBRUARY 4, 2011
Stuck in Cairo, with NO help from the M'sian govt
OK, so my bro and his wife and 3 kids went to Cairo last week for a long-awaited holiday. They had a great time the first few days. Then, on Friday 28th Jan, the whole city 'blew' up. Their Egyptian guide (a Coptic Christian), and the Egyptian hotel staff were incredibly helpful to all of them. Their guide, who had taken them out sight-seeing that morning, KNEW that the situation was going to blow up after the Friday noon prayers, so he made sure he had them back at the hotel by then. The staff at the hotel kept the hotel doors locked, and made sure all their guests were safe.
THEN the "fun" started. No internet (since the Egyptian govt took the whole country off the internet), so my bro tried to call the embassy to find out what was happening - three days of calling, and the phone never got picked up! Very helpful... NOT!!! When they eventually managed to get through on Monday, they asked what the situation at the airport was like, as they were supposed to fly out on Monday night, at 00:15 hours (ie, early Tuesday 1st Feb morning). So, guess what the so-called situation room tells them? "Don't know. When you get to the airport and find out the situation, you call us."... !!!! I mean..... WHAT? What can anyone say to such idiocy? So, as you can see, the situation room had ZERO handle on the situation!
Their wonderful EGYPTIAN guide made sure he picked them up early on Monday and took them to the airport - it should have been just a 1 hour journey, but took far longer than that due to the riots and the craziness! They get to the airport and the guide stays with them, to help them try and get checked into their flights, etc. And the airport was an absolute mad-house. ALL Egypt Air flights were cancelled - and, unfortunately, it meant that their M'sian airlines flight, code share with Egypt Air, was also cancelled!! My bro kept trying to call the Embassy, and the phone was either NEVER picked up, or was engaged. OK, so, forget any possible help from that side. Totally, absolutely, USELESS!! Mind you, all other airlines, apart from EgyptAir, were still flying though with major re-scheduling, and the governments of other countries (US, UK, India, China, Japan, NZ, the Arab countries, EVEN CROATIA) were sending in planes to get their people out of Cairo. But, as of yesterday, no news from our "action-oriented, on the ball" govt about sending in planes to get OUR citizens out of the country! And TODAY they start sending planes? TODAY? What the hell took them so long? Question about LANDING RIGHTS? Hello, how come the OTHER countries did not have that problem? Only Malaysia?????
Embassy personnel from other countries, with jackets emblazoned with their country names, were going round and round the airport, trying to find their citizens... they even approached my bro and his family to see if they needed help..... and where were the so-called "People First, Performance Now" M'sian embassy personnel???? NOWHERE TO BE FOUND!! Not hide, nor hair.
Malaysian students, including lone female students, with no money, no food, no tickets, no nothing, stuck in the airport, not knowing what to do!! At least my bro and his family had the means (and the credit card availability) to get themselves on another flight (Emirates, to Dubai) out of Egypt late on Monday night/Tuesday morning... but what about those who had nothing? Where were our "caring" Embassy personnel? NOWHERE IN SIGHT! Not hide, not hair.
Oh, side story... when my bro called to tell me that their flight out of Cairo was cancelled, I called MAS here in KL, and they tell me the flight is leaving as scheduled!! Obviously news of the rioting, and the Egypt Air flight cancellation did not seep into MAS consciousness!! And they obviously never watched the news! When I told them that my brother and his family are IN CAIRO, and have been TOLD FIRST HAND that the flight is cancelled, the staff here are still insisting that the flight is leaving as scheduled. I mean, don't get me wrong - I absolutely LOVE MAS flight crew - but, MAN, their ground staff and procedures leave a LOT to be desired!
I am saddened, and horribly embarrassed, by the shoddy show put up by our govt and our embassy personnel in Cairo. I am so ashamed at this time to be called a Malaysian. I am also deeply grateful to the people in EGYPT, the EGYPTIANS, who helped my brother and his family so much, and deeply thankful that they made it home safe on Wednesday morning after 2 days stuck in Cairo airport and Dubai airport. My prayers go to all those who went through so much fear and shock, with no help from our govt, in Cairo, and I just hope and pray that they will ALL get home safe, with or without govt help.
Saturday, February 12, 2011
《人生如戏》>>13/02/2011《半杯水》周嘉惠
《半杯水》>>>周嘉惠
半杯水在乐观的人眼中,见到的是半满的杯,显现在悲观的人面前的则是半空的杯。这个例子常被人引用,并做出各种各样的联想、诠释。
这半满和半空之间,到底有没有区别?似乎没有,二者之间甚至连“一线之隔”也不存在,那完全是同一条水平线。但似乎还是有区别的,那“一念之差”,却是一道永远无法化解的鸿沟。
假如采用这个半杯水的例子,来理解执政党和在野党看待社会现象的态度,会让我们恍然大悟,何以对于同一件事情,朝野双方竟会得出如此南辕北辙的结论。
执政党显然认为自身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政绩起码是杯半满的水。虽然不乏自知之明地承认我国尚是发展中国家,但是今天国民的生活素质比起1957年,难道不是大大提高了吗?以前只有过年过节才有鸡吃,今天随时随地爱吃就吃;以前家里有辆牛车已算是件相当神气的事,如今“有汽车阶级”比比皆是。(有位前同事的祖母早年拥有三辆牛车,替人从安邦地区把货物运往约15公里外的吉隆坡市中心,据说当年被视为运输界女强人!)
这些难道不算是生活素质提升的“证据”吗?由于把现实看成半满的杯,难免有一些修养不够的政治人物会忍不住以“恩人”的身份自居。幸抑不幸且不论,“恩人”多是执政党成员,倒是有目共睹。在他们心目中,任何有良心的国民都应该对他们的“贡献”心存感激。一旦国家有难,大家都理应争相把床底美禄罐内的金器捐出“救国”,就像泰国人那样。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感恩表现,不过我们这里的现实情况却远非如此美好。
在野党成员也有因为“曾经为你们坐牢”或付出其他个人代价的种种牺牲,而产生的“受难者”悲情。这跟“恩人”心态相差不远,同样是认为自己付出良多。“受难者”假设有朝一日执政,是否会摇身一变成为“恩人”,主要取决于个人修养与其参与政治活动的真实动机。需知不论抱着受难者或恩人心态,最后总都是期盼“补偿”、“打赏”,或“感恩”的。倘若对这类政客寄予厚望,显示脑袋严重进水,很危险。
在野党与一般国民因为把现实看成半空的杯,以致认为一切都还有太多的进步空间。独立至今国民收入确实是增加了,但物价提升的倍数是多少?政府不愿说明没关系,其实听老人家话当年也会有点感觉。大家拼了老命筹钱买车,上网一看,原来价格比外国的贵,素质比外国的差,教人心理如何平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没错,但也请别老拿食人部落比较来安慰大家。大家都明白先进国的成就不是一蹴而就,但是今天我们真的没耐性再等两百年。
国民要求更美好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并非贪得无厌。在野党不必自我陶醉人民永远与我同在,执政党也不必视群众为仇敌。
如上述,从半杯水就可以理解朝野两种迥然不同的心态。两者因为观念分歧,所以永远都像是鸡同鸭讲,无从沟通。天真地幻想一下,假如双方同时换个角度,在野党心平气和地以半满的同情眼光看待现实,执政党心甘情愿地以半空的视角谦卑地自我评估政绩,则社会的和谐、进步必然可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的政治人物有这样的智慧与肚量吗?哈!哈!哈!你说呢?
13/0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半杯水在乐观的人眼中,见到的是半满的杯,显现在悲观的人面前的则是半空的杯。这个例子常被人引用,并做出各种各样的联想、诠释。
这半满和半空之间,到底有没有区别?似乎没有,二者之间甚至连“一线之隔”也不存在,那完全是同一条水平线。但似乎还是有区别的,那“一念之差”,却是一道永远无法化解的鸿沟。
假如采用这个半杯水的例子,来理解执政党和在野党看待社会现象的态度,会让我们恍然大悟,何以对于同一件事情,朝野双方竟会得出如此南辕北辙的结论。
执政党显然认为自身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政绩起码是杯半满的水。虽然不乏自知之明地承认我国尚是发展中国家,但是今天国民的生活素质比起1957年,难道不是大大提高了吗?以前只有过年过节才有鸡吃,今天随时随地爱吃就吃;以前家里有辆牛车已算是件相当神气的事,如今“有汽车阶级”比比皆是。(有位前同事的祖母早年拥有三辆牛车,替人从安邦地区把货物运往约15公里外的吉隆坡市中心,据说当年被视为运输界女强人!)
这些难道不算是生活素质提升的“证据”吗?由于把现实看成半满的杯,难免有一些修养不够的政治人物会忍不住以“恩人”的身份自居。幸抑不幸且不论,“恩人”多是执政党成员,倒是有目共睹。在他们心目中,任何有良心的国民都应该对他们的“贡献”心存感激。一旦国家有难,大家都理应争相把床底美禄罐内的金器捐出“救国”,就像泰国人那样。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感恩表现,不过我们这里的现实情况却远非如此美好。
在野党成员也有因为“曾经为你们坐牢”或付出其他个人代价的种种牺牲,而产生的“受难者”悲情。这跟“恩人”心态相差不远,同样是认为自己付出良多。“受难者”假设有朝一日执政,是否会摇身一变成为“恩人”,主要取决于个人修养与其参与政治活动的真实动机。需知不论抱着受难者或恩人心态,最后总都是期盼“补偿”、“打赏”,或“感恩”的。倘若对这类政客寄予厚望,显示脑袋严重进水,很危险。
在野党与一般国民因为把现实看成半空的杯,以致认为一切都还有太多的进步空间。独立至今国民收入确实是增加了,但物价提升的倍数是多少?政府不愿说明没关系,其实听老人家话当年也会有点感觉。大家拼了老命筹钱买车,上网一看,原来价格比外国的贵,素质比外国的差,教人心理如何平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没错,但也请别老拿食人部落比较来安慰大家。大家都明白先进国的成就不是一蹴而就,但是今天我们真的没耐性再等两百年。
国民要求更美好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并非贪得无厌。在野党不必自我陶醉人民永远与我同在,执政党也不必视群众为仇敌。
如上述,从半杯水就可以理解朝野两种迥然不同的心态。两者因为观念分歧,所以永远都像是鸡同鸭讲,无从沟通。天真地幻想一下,假如双方同时换个角度,在野党心平气和地以半满的同情眼光看待现实,执政党心甘情愿地以半空的视角谦卑地自我评估政绩,则社会的和谐、进步必然可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的政治人物有这样的智慧与肚量吗?哈!哈!哈!你说呢?
13/02/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Saturday, January 29, 2011
《人生如戏》>>30/01/2011《关于古希腊智者》周嘉惠
《关于古希腊智者》>>>周嘉惠
1月19日陈永华先生的文章提到古希腊智者,然而却似乎对智者的诠释不够精确(他自言是引述梁文道的书)。在此依照我的理解,稍作补充。
不论在古希腊还是今天,“智者”都是指在智慧上有过人之处的人物,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然而,古今对智者的认知还是有区别的。
智者(sophist)是名词sophia(智慧)的派生词,原本并不具贬意。然而,智者在中国还有另一种不太好听的译法:诡辩家。我不确定后一种译法是否跟柏拉图有关,因为从留下的各种对话中,柏拉图是显而易见地对智者倒尽胃口的。柏拉图在《智者篇》对智者下的定义是:“智者的技艺是制造矛盾的技艺,来自一种不诚实的恣意的摹仿,属于制造相似的东西那个种类,派生于制造形象的技艺。作为一个部分它不是神的生产,而是人的生产,表现为玩弄词藻。这样的血统和世系可以完全真实地指定给真正的智者。”(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智者篇》,268D)
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同学色诺芬、学生亚里士多德也同样曾经讥笑和攻击智者。他们对智者的指责可以归纳成三点:1.貌似智慧,败坏青年,2.狂妄自大,自以为最有智慧,3.收费授徒,将智慧当作商品出售。
对于古希腊人而言,智慧是很神圣的,只有神才配有智慧,凡夫俗子能够做到的顶多就是接近智慧、爱智慧。在那样的时空下,把智慧当商品零售,自然会有人受不了。哲学(philosophy)这个词可分为两个部分:philo为爱,sophy的字根也是sophia,即智慧。因此,哲学是“爱智慧”,哲学家实际上就是“爱智者”。在古希腊,智者真正的对立面其实是哲学家,受不了智者的也主要是哲学家。
智者是职业教师,教导什么?主要就是修辞和辩论。古希腊人讲究修辞,在当时被视为是运用语言的一门技艺,而运用语言的能力则是智慧的象征。任何人都会说话,但古希腊人认为在公共场合恰当地讲述自己的见解,是需要智慧的,而作为一个好的演讲者和行动者是每一个古希腊人都具有的雄心。
说智者是“苏格拉底之前的古希腊哲人”,那是不正确的。哲学史上称为古希腊的“智者运动”实际是一种社会思潮,而非哲学学派,智者们的思想并不一致。智者除了出现在苏格拉底之前,也有与他同时代的人。其中一个最具代表性的智者是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柏拉图就曾经记录过普罗泰戈拉和苏格拉底对话。
顺便提一下,出现在苏格拉底之前的古希腊哲人,有著名的“七哲人”,按尼采列的名单为: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阿那克萨哥拉、恩培多克勒、德谟克利特。他们都不是智者,而是不折不扣的哲人,泰勒斯甚至还被称为“哲学之父”呢!
在今天,智者的“后代”即成了现代社会中的教师和律师。至于爱智者,因为智慧的行情在我国长期欠佳,导致所有高等学府皆拒绝培育,早成珍稀物种,据说绝种只是迟早的事。
30/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1月19日陈永华先生的文章提到古希腊智者,然而却似乎对智者的诠释不够精确(他自言是引述梁文道的书)。在此依照我的理解,稍作补充。
不论在古希腊还是今天,“智者”都是指在智慧上有过人之处的人物,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然而,古今对智者的认知还是有区别的。
智者(sophist)是名词sophia(智慧)的派生词,原本并不具贬意。然而,智者在中国还有另一种不太好听的译法:诡辩家。我不确定后一种译法是否跟柏拉图有关,因为从留下的各种对话中,柏拉图是显而易见地对智者倒尽胃口的。柏拉图在《智者篇》对智者下的定义是:“智者的技艺是制造矛盾的技艺,来自一种不诚实的恣意的摹仿,属于制造相似的东西那个种类,派生于制造形象的技艺。作为一个部分它不是神的生产,而是人的生产,表现为玩弄词藻。这样的血统和世系可以完全真实地指定给真正的智者。”(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智者篇》,268D)
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同学色诺芬、学生亚里士多德也同样曾经讥笑和攻击智者。他们对智者的指责可以归纳成三点:1.貌似智慧,败坏青年,2.狂妄自大,自以为最有智慧,3.收费授徒,将智慧当作商品出售。
对于古希腊人而言,智慧是很神圣的,只有神才配有智慧,凡夫俗子能够做到的顶多就是接近智慧、爱智慧。在那样的时空下,把智慧当商品零售,自然会有人受不了。哲学(philosophy)这个词可分为两个部分:philo为爱,sophy的字根也是sophia,即智慧。因此,哲学是“爱智慧”,哲学家实际上就是“爱智者”。在古希腊,智者真正的对立面其实是哲学家,受不了智者的也主要是哲学家。
智者是职业教师,教导什么?主要就是修辞和辩论。古希腊人讲究修辞,在当时被视为是运用语言的一门技艺,而运用语言的能力则是智慧的象征。任何人都会说话,但古希腊人认为在公共场合恰当地讲述自己的见解,是需要智慧的,而作为一个好的演讲者和行动者是每一个古希腊人都具有的雄心。
说智者是“苏格拉底之前的古希腊哲人”,那是不正确的。哲学史上称为古希腊的“智者运动”实际是一种社会思潮,而非哲学学派,智者们的思想并不一致。智者除了出现在苏格拉底之前,也有与他同时代的人。其中一个最具代表性的智者是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柏拉图就曾经记录过普罗泰戈拉和苏格拉底对话。
顺便提一下,出现在苏格拉底之前的古希腊哲人,有著名的“七哲人”,按尼采列的名单为: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阿那克萨哥拉、恩培多克勒、德谟克利特。他们都不是智者,而是不折不扣的哲人,泰勒斯甚至还被称为“哲学之父”呢!
在今天,智者的“后代”即成了现代社会中的教师和律师。至于爱智者,因为智慧的行情在我国长期欠佳,导致所有高等学府皆拒绝培育,早成珍稀物种,据说绝种只是迟早的事。
30/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Monday, January 24, 2011
《人生如戏》>>24/01/2011《干细胞是什么样的细胞?》周嘉惠
《干细胞是什么样的细胞?》>>>周嘉惠
我不是很确定,这世界是否真的存在着某种“血统纯正”的语言?
以英文为例,莎士比亚的英文够不够纯正?但假如今天我们摹仿莎翁的语法写英文作文,可能会得个F,不及格。
英文的发源地是英国,可是“橘越淮成枳”,今天美国、澳洲、印度的英文、英语,各有各精彩;至于这些橘与枳,孰高?孰低?那是另一回事,我没资格评论。幅员辽阔的美国,非但东西南北的口音大异其趣,甚至语法也不尽相同。对于这样的一个既成事实,不清楚英国是否有人认为自己的语文遭到了“污染”、美国是否有人不无悲怆地质问“留怎样的英文给后代?”
回到中文的问题。什么是不受污染的中文?或者说,什么是血统纯正的中文?不含英文字母显然也是不够的,譬如有人还嫌“化”字洋味太浓,看了不舒服。自从有了手机短讯和互联网,火星文随即产生,手机、网络用语常常混合着各种语文与火星文,反正双方能够沟通就好。时势造成的现象,有语言洁癖就别去看那些贴子,如此而已。
Ing是一种网络流行用语,一般都可理解为“…中”。2003年韩国导演李言熙拍了部电影“恋爱ing”;2005年台湾的五月天也唱了首同名的歌曲。陈水扁虽然主张去中国化,但这一笔账似乎不该算在他头上,至于李言熙是否主张去韩国化则不得而知。
曾几何时,各种网络语言已从网络世界偷偷溜进现实世界,结合演艺圈的煽风点火,起码是成功吸引了不少眼球。一些所谓的“八挂”周刊、小报,其根本的谋生之道不也就在于吸引眼球吗?外星人经常出现在“目击证人”家门口,耸人听闻的标题更是见怪不怪;内容尚且如此,何况文法?跟它们一般见识,似乎不太有必要吧?
不过话说回头,不合标准文法也不一定就都是坏事。形容词当动词使用,不对吧?王安石《泊船瓜洲》有一句“春风又绿江南岸”,其中的“绿”字就是如此。按文法是不对,但不好吗?
中文是诗的语言,特色是多音多义。用这样的语言为物品命名,大家“约定俗成”、明白即可(这句成语最近好像有点敏感),并不见得一定就能说明什么。以“原子笔”为例,它说明了什么呢?
“干细胞”的“干”是什么意思确实有点模糊,但我始终认为要明白“干细胞”是什么,则根本与这个“干”是干燥的干,或是树干的干无关。干细胞是一个专有名词,硬要对其词义“望文生义”是不对的;stem cell和繁体字、简体字并没什么关系。干细胞的繁体字写法我是知道的,可是在没认真搞懂它的意思之前,还一直误以为是精虫的别称呢!
延续或断裂的看法往往依据时间视角的长短而定。从先秦的大篆,演变到今天我们认识的汉字,是断裂?还是延续?台湾的国语与中国的普通话之间的关系,是延续?还是断裂?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它自然会传承下去,流行语也将延续成为正式用语。经不起考验的,自然会被淘汰,五四时期的许多音译词如今早已烟消云散就是实例。我们实在不必对此现象太操心。
我国农药说明书不允许使用中文,那纯粹是掌握了些许权力的极端份子所作所为,假如政治现实不改变,再标准的中文也是枉然。至于邱家金教授的言论,我个人觉得李敖的态度特别值得参考:吃一口已经知道是臭掉的蛋,为什么还硬要吃完整颗?
边说好臭还边吃,何苦呢?
24/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天天上报好像有点不对,不过这是编辑的决定;前一篇拖了几天,这一篇马上采用。
前传:
http://zhoujiahui.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_11.html
https://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29498328&postID=6640195265494925770
http://zhoujiahui.blogspot.com/search?q=%E5%9B%9E%E8%A6%86%E4%B8%81%E5%AE%B6%E5%A5%B4%E7%95%99%E8%A8%80
我不是很确定,这世界是否真的存在着某种“血统纯正”的语言?
以英文为例,莎士比亚的英文够不够纯正?但假如今天我们摹仿莎翁的语法写英文作文,可能会得个F,不及格。
英文的发源地是英国,可是“橘越淮成枳”,今天美国、澳洲、印度的英文、英语,各有各精彩;至于这些橘与枳,孰高?孰低?那是另一回事,我没资格评论。幅员辽阔的美国,非但东西南北的口音大异其趣,甚至语法也不尽相同。对于这样的一个既成事实,不清楚英国是否有人认为自己的语文遭到了“污染”、美国是否有人不无悲怆地质问“留怎样的英文给后代?”
回到中文的问题。什么是不受污染的中文?或者说,什么是血统纯正的中文?不含英文字母显然也是不够的,譬如有人还嫌“化”字洋味太浓,看了不舒服。自从有了手机短讯和互联网,火星文随即产生,手机、网络用语常常混合着各种语文与火星文,反正双方能够沟通就好。时势造成的现象,有语言洁癖就别去看那些贴子,如此而已。
Ing是一种网络流行用语,一般都可理解为“…中”。2003年韩国导演李言熙拍了部电影“恋爱ing”;2005年台湾的五月天也唱了首同名的歌曲。陈水扁虽然主张去中国化,但这一笔账似乎不该算在他头上,至于李言熙是否主张去韩国化则不得而知。
曾几何时,各种网络语言已从网络世界偷偷溜进现实世界,结合演艺圈的煽风点火,起码是成功吸引了不少眼球。一些所谓的“八挂”周刊、小报,其根本的谋生之道不也就在于吸引眼球吗?外星人经常出现在“目击证人”家门口,耸人听闻的标题更是见怪不怪;内容尚且如此,何况文法?跟它们一般见识,似乎不太有必要吧?
不过话说回头,不合标准文法也不一定就都是坏事。形容词当动词使用,不对吧?王安石《泊船瓜洲》有一句“春风又绿江南岸”,其中的“绿”字就是如此。按文法是不对,但不好吗?
中文是诗的语言,特色是多音多义。用这样的语言为物品命名,大家“约定俗成”、明白即可(这句成语最近好像有点敏感),并不见得一定就能说明什么。以“原子笔”为例,它说明了什么呢?
“干细胞”的“干”是什么意思确实有点模糊,但我始终认为要明白“干细胞”是什么,则根本与这个“干”是干燥的干,或是树干的干无关。干细胞是一个专有名词,硬要对其词义“望文生义”是不对的;stem cell和繁体字、简体字并没什么关系。干细胞的繁体字写法我是知道的,可是在没认真搞懂它的意思之前,还一直误以为是精虫的别称呢!
延续或断裂的看法往往依据时间视角的长短而定。从先秦的大篆,演变到今天我们认识的汉字,是断裂?还是延续?台湾的国语与中国的普通话之间的关系,是延续?还是断裂?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它自然会传承下去,流行语也将延续成为正式用语。经不起考验的,自然会被淘汰,五四时期的许多音译词如今早已烟消云散就是实例。我们实在不必对此现象太操心。
我国农药说明书不允许使用中文,那纯粹是掌握了些许权力的极端份子所作所为,假如政治现实不改变,再标准的中文也是枉然。至于邱家金教授的言论,我个人觉得李敖的态度特别值得参考:吃一口已经知道是臭掉的蛋,为什么还硬要吃完整颗?
边说好臭还边吃,何苦呢?
24/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附:天天上报好像有点不对,不过这是编辑的决定;前一篇拖了几天,这一篇马上采用。
前传:
http://zhoujiahui.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_11.html
https://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29498328&postID=6640195265494925770
http://zhoujiahui.blogspot.com/search?q=%E5%9B%9E%E8%A6%86%E4%B8%81%E5%AE%B6%E5%A5%B4%E7%95%99%E8%A8%80
Sunday, January 23, 2011
《人生如戏》>>23/01/2011《无关谁大谁小》周嘉惠
《无关谁大谁小》>>>周嘉惠
早前柔佛州教育局指教育部指示强制缩班,副教育部长魏家祥否认有此指示,并在答记者问时,有经典名句:“你要我现在打电话,问到底是教育局(权力)大,还是教育部(权力)大?”请留意,挂号内的“权力”二字为记者所加。
教育部比教育局大是常识,但问题是大又如何?不论是“一场误会”也好,存心“以下犯上”也罢,柔佛州教育局与教育部不同调已是摆在眼前的事实,难道打算再一次哈哈哈大笑三声就算数?我们很想知道教育部打算如何处置柔佛州教育局长的错误?假如教育部本着“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这年头做任何事都需要挂在口头的一种精神),宽宏大量地在记者面前表演“一笑泯恩仇”,双方握个手然后继续各自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那么我们就该充分理解,副部长所谓的“大”其实并不是记者所以为的“权力”。至于两者之间到底还有什么物事可供较量大小的?请大家自行发挥想象力。
教育部引人议论纷纷的最新话题,莫过于2千名参加教育部办的教育学士课程(PISMP)的学员,去年11月毕业了,如今却不知何去何从?据报道,原因在于目前仍在等待国家学术鉴定局完成认证的工作,以致教育部无法委派工作给这些学员。魏家祥副部长表示学校缺教师,他比任何人都急,但是政府办事有一定的规矩,“一旦国家学术鉴定局完成认证工作后,有关申请将提呈给公共服务局,过后才由教育服务委员会批准”。
国家学术鉴定局似乎不归教育部管辖,所以副部长只能干着急,而不能找人家比大小。国家学术鉴定局看样子办事好认真,还有1/5的课程“希望”在本月杪鉴定,真是太监急死皇帝不急。
有几点我是感到很好奇的。第一,国家学术鉴定局办事按道理也会有其一定的程序,教育部把课程呈交去鉴定前,难道没去打听过究竟需要多少时间处理?假如确实不曾询问过,那是不是该有人去问一问呢?这该问而没去问的人是谁呢?或者,是否在策划这个课程的时候,以为教育部“大完”,以致根本没人想到过这个鉴定的问题?整个课程的策划究竟由谁总负责呢?纵然在鉴定课程的过程中教育部处于被动的情况,但教育部里显然有人失职,副部长是否有意愿“主动”去处理这种内部问题呢?
第二,国家学术鉴定局将在月杪召开会议,教育部何以这么有信心剩下的3门课程一定会通过鉴定呢?假如国家学术鉴定局是铁定会通过教育部的课程的,那还折腾什么呢?就有如一则广告词所言,“大家都是自己人,不用做戏”!倘若国家学术鉴定局果真是无畏无私作业,万一课程认证不获通过,文凭成了废纸一张,教育部是否会为这2000名学员提供免费心理辅导?毕竟近来我国跳楼的民众相当多,不可不防。
第三,把2000名经过严格挑选的学员招来修了5年的课程,原来却是未经过鉴定的,这整件事是合乎程序的吗?是学员一厢情愿以为课程是“包承认”的吗?还是有人说过“包承认”的话?其中是否存在着欺诈的成份?
其实我并不指望疑问会得到答覆,不过,好像突然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新加坡连着3年的中学会考状元都是马来西亚人了。
23/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早前柔佛州教育局指教育部指示强制缩班,副教育部长魏家祥否认有此指示,并在答记者问时,有经典名句:“你要我现在打电话,问到底是教育局(权力)大,还是教育部(权力)大?”请留意,挂号内的“权力”二字为记者所加。
教育部比教育局大是常识,但问题是大又如何?不论是“一场误会”也好,存心“以下犯上”也罢,柔佛州教育局与教育部不同调已是摆在眼前的事实,难道打算再一次哈哈哈大笑三声就算数?我们很想知道教育部打算如何处置柔佛州教育局长的错误?假如教育部本着“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这年头做任何事都需要挂在口头的一种精神),宽宏大量地在记者面前表演“一笑泯恩仇”,双方握个手然后继续各自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那么我们就该充分理解,副部长所谓的“大”其实并不是记者所以为的“权力”。至于两者之间到底还有什么物事可供较量大小的?请大家自行发挥想象力。
教育部引人议论纷纷的最新话题,莫过于2千名参加教育部办的教育学士课程(PISMP)的学员,去年11月毕业了,如今却不知何去何从?据报道,原因在于目前仍在等待国家学术鉴定局完成认证的工作,以致教育部无法委派工作给这些学员。魏家祥副部长表示学校缺教师,他比任何人都急,但是政府办事有一定的规矩,“一旦国家学术鉴定局完成认证工作后,有关申请将提呈给公共服务局,过后才由教育服务委员会批准”。
国家学术鉴定局似乎不归教育部管辖,所以副部长只能干着急,而不能找人家比大小。国家学术鉴定局看样子办事好认真,还有1/5的课程“希望”在本月杪鉴定,真是太监急死皇帝不急。
有几点我是感到很好奇的。第一,国家学术鉴定局办事按道理也会有其一定的程序,教育部把课程呈交去鉴定前,难道没去打听过究竟需要多少时间处理?假如确实不曾询问过,那是不是该有人去问一问呢?这该问而没去问的人是谁呢?或者,是否在策划这个课程的时候,以为教育部“大完”,以致根本没人想到过这个鉴定的问题?整个课程的策划究竟由谁总负责呢?纵然在鉴定课程的过程中教育部处于被动的情况,但教育部里显然有人失职,副部长是否有意愿“主动”去处理这种内部问题呢?
第二,国家学术鉴定局将在月杪召开会议,教育部何以这么有信心剩下的3门课程一定会通过鉴定呢?假如国家学术鉴定局是铁定会通过教育部的课程的,那还折腾什么呢?就有如一则广告词所言,“大家都是自己人,不用做戏”!倘若国家学术鉴定局果真是无畏无私作业,万一课程认证不获通过,文凭成了废纸一张,教育部是否会为这2000名学员提供免费心理辅导?毕竟近来我国跳楼的民众相当多,不可不防。
第三,把2000名经过严格挑选的学员招来修了5年的课程,原来却是未经过鉴定的,这整件事是合乎程序的吗?是学员一厢情愿以为课程是“包承认”的吗?还是有人说过“包承认”的话?其中是否存在着欺诈的成份?
其实我并不指望疑问会得到答覆,不过,好像突然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新加坡连着3年的中学会考状元都是马来西亚人了。
23/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Monday, January 10, 2011
《人生如戏》>>10/01/2011《预感实现之后》周嘉惠
《预感实现之后》>>>周嘉惠
我早发出预言(5/9/2009,《是现实?还是扯淡?》),赵明福坠楼案最后的调查结果,恐怕会让大家好像发现了自己母亲是女性般大吃一惊的!果不其然,验尸庭的“悬案”判决让我的预感在很大程度上不幸言中了。
首相紧接着宣布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不过目的不是加强力度来调查赵明福不明不白的死因,而是调查反贪会在盘问赵明福时是否违反程序、违反人权。相信首相是认为赵家家属,以及广大关心此案发展的国民,主要是对反贪会的专业操守显得有所怀疑(雪州反贪委员会执法助理阿斯拉夫作为验尸庭第19名证人,在法庭上宣称自己是从电视剧《CSI》中学习到盘问证人的技巧的,教人印象深刻),方才决定成立这种貌似点错穴道,实际上如何就不便多说的皇委会。
大家被提醒对此案切勿情绪化,因为我们是法治国家,所以务必遵守法律。伟大人物挂在口中的法律其实是“实在法”,他们可能并不知道,但我们绝对必须牢记,“实在法”之上实际还有一个更高的“自然法”。
自然法与古希腊有千丝万缕的渊源,简单的说,它是人类社会在自然状态中就有的正义法则,无需人为设计。一般法律条文假如实现不了公平正义,那就等于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宗旨,也同时失去了法律的根本意义。违反自然法正义原则的法律就是“恶法”,而恶法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人们没有义务去遵循。
二次大战后的德国纳粹战犯以本身是遵循战时的德国法律为理由,企图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然而,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最后裁决德国战时的法律违背了基本人道与良知,根本就不具正当性。结果有18个纳粹战犯被判以“战争罪”与“反人道罪”。英国早在1873年也已立法规定:“当普通法与公正原则在同一课题上发生冲突,公正原则将被接纳。”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中的“公道”,就相当于西方的“公正原则”。假如法律不符多数人心中的“公道”尺度,那该检讨的是相关的法律,而不是继续以法律之名给大家戴大帽子。一件事情是否合乎公道,就有如以针扎手是否会痛一样,不需要从法律系毕业也自然会明白。
反贪会盘问赵明福时是否遵守程序、合乎人道固然也很重要,但在皇委会正式成立之前更该考虑的问题则是,假设反贪会盘问赵明福是既合乎程序的,而且也是合乎人道的,那我们是否就能够因此认为赵明福的死,可以安心用“悬案”来作为总结,一切都不成问题了呢?事发前赵明福毫无自杀的迹象与理由,即使最后证实他的坠楼果然是自杀行为,难道反贪会就可以把所有指责洗脱得一干二净了吗?无法断定赵明福之死的真相,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们能力不足?或者尽力不够?
政府最终会赋予皇委会什么样的权限?皇委会的调查结果又会起到怎么样的作用?今回我个人不想再作任何伤感情的预测。反正事情的发展,天在看着,国民也在看着,而且绝对会擦亮眼睛仔细看!
10/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我早发出预言(5/9/2009,《是现实?还是扯淡?》),赵明福坠楼案最后的调查结果,恐怕会让大家好像发现了自己母亲是女性般大吃一惊的!果不其然,验尸庭的“悬案”判决让我的预感在很大程度上不幸言中了。
首相紧接着宣布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不过目的不是加强力度来调查赵明福不明不白的死因,而是调查反贪会在盘问赵明福时是否违反程序、违反人权。相信首相是认为赵家家属,以及广大关心此案发展的国民,主要是对反贪会的专业操守显得有所怀疑(雪州反贪委员会执法助理阿斯拉夫作为验尸庭第19名证人,在法庭上宣称自己是从电视剧《CSI》中学习到盘问证人的技巧的,教人印象深刻),方才决定成立这种貌似点错穴道,实际上如何就不便多说的皇委会。
大家被提醒对此案切勿情绪化,因为我们是法治国家,所以务必遵守法律。伟大人物挂在口中的法律其实是“实在法”,他们可能并不知道,但我们绝对必须牢记,“实在法”之上实际还有一个更高的“自然法”。
自然法与古希腊有千丝万缕的渊源,简单的说,它是人类社会在自然状态中就有的正义法则,无需人为设计。一般法律条文假如实现不了公平正义,那就等于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宗旨,也同时失去了法律的根本意义。违反自然法正义原则的法律就是“恶法”,而恶法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人们没有义务去遵循。
二次大战后的德国纳粹战犯以本身是遵循战时的德国法律为理由,企图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然而,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最后裁决德国战时的法律违背了基本人道与良知,根本就不具正当性。结果有18个纳粹战犯被判以“战争罪”与“反人道罪”。英国早在1873年也已立法规定:“当普通法与公正原则在同一课题上发生冲突,公正原则将被接纳。”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中的“公道”,就相当于西方的“公正原则”。假如法律不符多数人心中的“公道”尺度,那该检讨的是相关的法律,而不是继续以法律之名给大家戴大帽子。一件事情是否合乎公道,就有如以针扎手是否会痛一样,不需要从法律系毕业也自然会明白。
反贪会盘问赵明福时是否遵守程序、合乎人道固然也很重要,但在皇委会正式成立之前更该考虑的问题则是,假设反贪会盘问赵明福是既合乎程序的,而且也是合乎人道的,那我们是否就能够因此认为赵明福的死,可以安心用“悬案”来作为总结,一切都不成问题了呢?事发前赵明福毫无自杀的迹象与理由,即使最后证实他的坠楼果然是自杀行为,难道反贪会就可以把所有指责洗脱得一干二净了吗?无法断定赵明福之死的真相,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们能力不足?或者尽力不够?
政府最终会赋予皇委会什么样的权限?皇委会的调查结果又会起到怎么样的作用?今回我个人不想再作任何伤感情的预测。反正事情的发展,天在看着,国民也在看着,而且绝对会擦亮眼睛仔细看!
10/01/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24/12/2010《和女儿有个约会》>>周嘉惠
《和女儿有个约会》>>>周嘉惠
有人认为生命的出现很神秘,我却始终觉得其实有点滑稽。
就算经过验孕棒的证实、B超扫描技术的显影,从外表看来,那85克的生命实体,实在长得很像一团肥油。85克是个什么概念?就一包快熟面吧。呵呵!屏幕上显现的真的就是周睿吗?
和妻子老早就说好,不管男孩或女孩,都叫单名“睿”。睿者,智慧也。我们都还算读书人,读书人终究还是比较重视智慧的。况且,冀望子女比自己更具智慧也十分合情合理啊。
怀孕百科说要多跟胎儿说话,不过没明确说明该讲些什么?这让人有点困惑,坦白说我向来没有对着肚皮谈笑风生的习惯。想起80年代的美国电影Three Men and a Baby中,男主角读体育新闻给婴儿听,他的道理是“只要放柔声调就行了,读什么都无所谓,反正婴儿听不懂。”
这听起来还蛮合逻辑的,于是随手拿起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来念。念了几句,拍拍肚皮,好不好听啊?over!一点反应也没有。原来妈妈睡着了!再轻轻拍一下肚皮,别吵到妈妈了,我们改天再继续,over!
不论是阿嫂、阿婶或阿婆,好像但凡生过孩子就都拥有了专家资格似的。肚子尖尖的,肯定是个男孩!肚子小小的,绝对是个男孩!过去只知道看腹部可以分辨螃蟹的性别,不知道还可以猜胎儿的性别,真是让人佩服得紧!后来医生证实是女婴,专家们还一直嘟嘟哝哝地怀疑医院的仪器是否故障了。
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总之胎动的现象带来了许多乐趣,女儿也经常因而充当仲裁者。“周睿,周睿,中午想吃小米粥就踢两下!”哈!真的就动了两下!“周睿,周睿,想吃荞麦面就踢两下!”没反应。嗯…,三次两胜比较公平,再来,“周睿,周睿,…”代言人出声了:“周睿说老爸老妈你们很烦呐!”
好吧,好吧,不然我们来看卡通片“樱桃小丸子”,好不好?代言人又发声了:“还小丸子咧!老爸,你out喽!不如去学玩facebook啦!”我又有点困惑了,这是不是代言人在假传“圣旨”呢?这么揣测是有原因的,妻子一直很想我们俩都各拍一张腹部的照片,然后放上面子书让大家猜:“周睿在哪里?”要当妈了还如此十三点,大概没药救了。
冰淇淋的免费券还有三个月才到期,周睿,等你出世后我们一起去吃冰淇淋,好不好?周睿连着踢了好几下!
24/12/2010 《南洋商报》《商余》版
附:这篇短文刊出时恰好周睿出世,真是绝佳的生日礼物!同时也得感谢编辑刘镒英小姐的成全。
有人认为生命的出现很神秘,我却始终觉得其实有点滑稽。
就算经过验孕棒的证实、B超扫描技术的显影,从外表看来,那85克的生命实体,实在长得很像一团肥油。85克是个什么概念?就一包快熟面吧。呵呵!屏幕上显现的真的就是周睿吗?
和妻子老早就说好,不管男孩或女孩,都叫单名“睿”。睿者,智慧也。我们都还算读书人,读书人终究还是比较重视智慧的。况且,冀望子女比自己更具智慧也十分合情合理啊。
怀孕百科说要多跟胎儿说话,不过没明确说明该讲些什么?这让人有点困惑,坦白说我向来没有对着肚皮谈笑风生的习惯。想起80年代的美国电影Three Men and a Baby中,男主角读体育新闻给婴儿听,他的道理是“只要放柔声调就行了,读什么都无所谓,反正婴儿听不懂。”
这听起来还蛮合逻辑的,于是随手拿起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来念。念了几句,拍拍肚皮,好不好听啊?over!一点反应也没有。原来妈妈睡着了!再轻轻拍一下肚皮,别吵到妈妈了,我们改天再继续,over!
不论是阿嫂、阿婶或阿婆,好像但凡生过孩子就都拥有了专家资格似的。肚子尖尖的,肯定是个男孩!肚子小小的,绝对是个男孩!过去只知道看腹部可以分辨螃蟹的性别,不知道还可以猜胎儿的性别,真是让人佩服得紧!后来医生证实是女婴,专家们还一直嘟嘟哝哝地怀疑医院的仪器是否故障了。
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总之胎动的现象带来了许多乐趣,女儿也经常因而充当仲裁者。“周睿,周睿,中午想吃小米粥就踢两下!”哈!真的就动了两下!“周睿,周睿,想吃荞麦面就踢两下!”没反应。嗯…,三次两胜比较公平,再来,“周睿,周睿,…”代言人出声了:“周睿说老爸老妈你们很烦呐!”
好吧,好吧,不然我们来看卡通片“樱桃小丸子”,好不好?代言人又发声了:“还小丸子咧!老爸,你out喽!不如去学玩facebook啦!”我又有点困惑了,这是不是代言人在假传“圣旨”呢?这么揣测是有原因的,妻子一直很想我们俩都各拍一张腹部的照片,然后放上面子书让大家猜:“周睿在哪里?”要当妈了还如此十三点,大概没药救了。
冰淇淋的免费券还有三个月才到期,周睿,等你出世后我们一起去吃冰淇淋,好不好?周睿连着踢了好几下!
24/12/2010 《南洋商报》《商余》版
附:这篇短文刊出时恰好周睿出世,真是绝佳的生日礼物!同时也得感谢编辑刘镒英小姐的成全。
《人生如戏》>>22/12/2010《共同生活》周嘉惠
《共同生活》>>>周嘉惠
当副首相公告天下在其心目中,自己是马来人优先于马来西亚人时,其实我是满腹狐疑的:副首相又会如何衡量自己的巫统党员与马来西亚人身份的顺序呢?这是个有趣的问题,可惜没人当场提出,因此无从得知副首相的答案。但是,这不防碍我们尝试往这个方向作点思考。
我国的种族关系在各方努力克制下,虽然四十年来没有发生大冲突,但整个大环境的氛围如何?其中冷暖和政府对外宣传的其乐融融画面,毕竟有它一定程度的出入,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自不必再画蛇添足。然而,我们还是很应该关心这一片天空底下的司法公正、权力均衡以及整个共同体的原则等,而不是对政府一再表演的花招盲目喝彩。
换句话说,我们希望见到的是伟大人物把表演化为实践能力的证明。举个简单的例子:2020年高收入的“高瞻远瞩”,绝对不及当下高消费的磨难来得切身与真实。当越来越多人睡醒了,为什么反而还要强迫大家继续做梦呢?
对我们这种多元种族国家而言,政府的任何行为、调节不同的集体生活和群体行动的任何政策,都应该指向同一个原则和观念:“共同生活”。这里也实际包含了一个涵盖构成我国全部问题的预设,并不单只限于族群关系。
外来者与原住民身份的划分,采用的是什么标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份与利益分配挂钩,造成国民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感受。倘若国家的成立可以定调为认同“共同生活”的原则,那任何政策的制定与实践就绝对不容许任何族群被遗忘,任何族群都同样属于国家的中心。没有中心与边缘的界分,才是完整的“一个马来西亚”的落实。
或许是特别刺耳之故,总觉得近来种族歧视性的言论不绝于耳。不论是否出自公务员之口,亦不论是否发表于闭门会议,种族歧视言论真正显示的是我们共同生存的某些成员,其实并不愿意与受歧视的同胞共同生活。校长、主考官尚且接二连三公开发表种族歧视言论,教育显然已难以倚靠。
假如排他性是种无法根治的顽疾,我们是否至少应该阻止这种原始思维化为实际行动,最终破坏整个赖以共同生活的大环境?除了果断的立法惩罚破坏共同生活原则的行为,难道还有更好的方法?“内部处理”在此非但无法起到法律般的威慑作用,反而还会引起包庇的嫌疑,并非上策。
在全球化的今天,人民,尤其属于“人才”等级的人民,原就是一种介于向心力和离心力之间的结合。不论是有意抑或无心的“行政偏差”,都足以导致离心力强于向心力;人才的外流其实一点也不难理解。比较难理解的是,政府似乎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或者根本不曾真心诚意想解决人才外流的问题,以致号召人才回流的工作始终事倍功半,假设还不算是徒劳无功的话。
假如作为国家领导人也不把国家居于最优先地位,别说有条件选择自我流放的人才了,连你我等普通百姓听在耳里,请问有谁对国家的未来更充满信心了呢?
延伸阅读:[法]雅克•朗西埃(Jacques Ranciere)著,姜宇辉译,《政治的边缘》。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
22/12/2010 《南洋商报》《言论》版
当副首相公告天下在其心目中,自己是马来人优先于马来西亚人时,其实我是满腹狐疑的:副首相又会如何衡量自己的巫统党员与马来西亚人身份的顺序呢?这是个有趣的问题,可惜没人当场提出,因此无从得知副首相的答案。但是,这不防碍我们尝试往这个方向作点思考。
我国的种族关系在各方努力克制下,虽然四十年来没有发生大冲突,但整个大环境的氛围如何?其中冷暖和政府对外宣传的其乐融融画面,毕竟有它一定程度的出入,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自不必再画蛇添足。然而,我们还是很应该关心这一片天空底下的司法公正、权力均衡以及整个共同体的原则等,而不是对政府一再表演的花招盲目喝彩。
换句话说,我们希望见到的是伟大人物把表演化为实践能力的证明。举个简单的例子:2020年高收入的“高瞻远瞩”,绝对不及当下高消费的磨难来得切身与真实。当越来越多人睡醒了,为什么反而还要强迫大家继续做梦呢?
对我们这种多元种族国家而言,政府的任何行为、调节不同的集体生活和群体行动的任何政策,都应该指向同一个原则和观念:“共同生活”。这里也实际包含了一个涵盖构成我国全部问题的预设,并不单只限于族群关系。
外来者与原住民身份的划分,采用的是什么标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份与利益分配挂钩,造成国民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感受。倘若国家的成立可以定调为认同“共同生活”的原则,那任何政策的制定与实践就绝对不容许任何族群被遗忘,任何族群都同样属于国家的中心。没有中心与边缘的界分,才是完整的“一个马来西亚”的落实。
或许是特别刺耳之故,总觉得近来种族歧视性的言论不绝于耳。不论是否出自公务员之口,亦不论是否发表于闭门会议,种族歧视言论真正显示的是我们共同生存的某些成员,其实并不愿意与受歧视的同胞共同生活。校长、主考官尚且接二连三公开发表种族歧视言论,教育显然已难以倚靠。
假如排他性是种无法根治的顽疾,我们是否至少应该阻止这种原始思维化为实际行动,最终破坏整个赖以共同生活的大环境?除了果断的立法惩罚破坏共同生活原则的行为,难道还有更好的方法?“内部处理”在此非但无法起到法律般的威慑作用,反而还会引起包庇的嫌疑,并非上策。
在全球化的今天,人民,尤其属于“人才”等级的人民,原就是一种介于向心力和离心力之间的结合。不论是有意抑或无心的“行政偏差”,都足以导致离心力强于向心力;人才的外流其实一点也不难理解。比较难理解的是,政府似乎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或者根本不曾真心诚意想解决人才外流的问题,以致号召人才回流的工作始终事倍功半,假设还不算是徒劳无功的话。
假如作为国家领导人也不把国家居于最优先地位,别说有条件选择自我流放的人才了,连你我等普通百姓听在耳里,请问有谁对国家的未来更充满信心了呢?
延伸阅读:[法]雅克•朗西埃(Jacques Ranciere)著,姜宇辉译,《政治的边缘》。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
22/12/2010 《南洋商报》《言论》版
《人生如戏》>>05/12/2010《原因与说词》周嘉惠
《原因与说词》>>>周嘉惠
先看一个笑话。
一位高龄九十的老先生请教医生,自己是否有希望活到一百岁?医生问老先生喝酒吗?“不喝。”抽烟吗?“不抽。”玩女人吗?“不玩。”医生很好奇:“那请问您为什么要活到一百岁呢?”
世界上事情的发生通常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原因,虽然我们并不一定清楚其中的前因后果。笑话中的医生就弄不明白老先生想活到百岁的原因,在其心目中大概除了吃喝嫖赌,人生就没有什么更值得生存下去的理由了。这情况就有如北美洲发生的飓风和南美洲一只蝴蝶打饱呃之间可能的因果联系,确实不是人人都能够心领神会。
知不知道原因是一回事,但有些人会提出意想不到的说词。老先生想活到百岁可能是为了救国救民,尚未创作出一首令自己满意的诗歌,或其他私人理由。能不能取信予人且不管,反正横竖总都是一种说法。
说词可以有千百种,但真正的决定性原因绝不会多。千百种说词中可能有其中一种正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也可能连一种都没有,全只是一种说法而已,甚至胡说八道的可能性也是绝对存在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分辨真正的原因和随便说说?
首先,必须故意忽略说话者的身份,单纯的就事论事。其次,必须按下性子把话听完,不能因为对方有当听众是白痴的嫌疑,就半路丢鞋子后拂袖而去。末了,听完对方的话后,不妨多追问几个问题。对方愿不愿意回答实际上并不重要,只要问对问题,答案其实就已经呼之欲出了。
举个例说明。事件:建百层高楼是必要的;说法:高楼能够彰显国力,又能够吸引游客赚取外汇。提问:国力是靠一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高楼就能够彰显的吗?那为什么除了GDP、幸福指数、巨无霸指数等等指数之外,不见有高楼指数供大家参考?世界上什么样的游客都会有,但究竟有几人会冲着一幢高楼而前来撒钱?这支出和收入之间成不成比例?旅游部是否准备了确切的、给任何人都是同一份的数据以为核实(仅供旅游部长参考)?
再振振有词的演说,假如招架不了几个合理的问题,那么其作为原因的条件就难以成立。那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还是不知道!但起码我们知道大家被告知的那些冠冕堂皇说词,不是真正的原因。
建盖楼房的最原始动机,是为了躲风避雨。但是我们花了1亿装修的国会大厦,在一场中等降雨量之中,天花板漏下的水量居然连水桶都装不下。这可完全违反了建筑物的天职。
出门时明明是个大晴天,奈何突然飘来一阵雨,害人成为落汤鸡,那也许能归咎于“天意”。碰上千年一遇的暴风雨,屋顶漏水了,归咎于“天意”亦情有可原。屋漏偏逢连夜雨搞得四处是水,说是“天意”似乎也通。但在赤道季候风型气候的马来西亚,午后来一场雷阵雨完全是家常便饭。那至少外表看来还算得上金玉其面的国会大厦(工程部长说1亿是花在内部装修,毕竟是几十年的老房子了…。言下之意似乎很符合’败絮其中’的想象),在家常便饭的雨量中就形成室内瀑布的奇景,也叫着“天意”?这似乎已超越原因与说词的考虑范围。
尊贵的首相署部长大人是在说笑话吗?还是自己想成为笑话?我跟上述的医生一样,实在没弄明白。
05/12/2010 《南洋商报》《言论》版
先看一个笑话。
一位高龄九十的老先生请教医生,自己是否有希望活到一百岁?医生问老先生喝酒吗?“不喝。”抽烟吗?“不抽。”玩女人吗?“不玩。”医生很好奇:“那请问您为什么要活到一百岁呢?”
世界上事情的发生通常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原因,虽然我们并不一定清楚其中的前因后果。笑话中的医生就弄不明白老先生想活到百岁的原因,在其心目中大概除了吃喝嫖赌,人生就没有什么更值得生存下去的理由了。这情况就有如北美洲发生的飓风和南美洲一只蝴蝶打饱呃之间可能的因果联系,确实不是人人都能够心领神会。
知不知道原因是一回事,但有些人会提出意想不到的说词。老先生想活到百岁可能是为了救国救民,尚未创作出一首令自己满意的诗歌,或其他私人理由。能不能取信予人且不管,反正横竖总都是一种说法。
说词可以有千百种,但真正的决定性原因绝不会多。千百种说词中可能有其中一种正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也可能连一种都没有,全只是一种说法而已,甚至胡说八道的可能性也是绝对存在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分辨真正的原因和随便说说?
首先,必须故意忽略说话者的身份,单纯的就事论事。其次,必须按下性子把话听完,不能因为对方有当听众是白痴的嫌疑,就半路丢鞋子后拂袖而去。末了,听完对方的话后,不妨多追问几个问题。对方愿不愿意回答实际上并不重要,只要问对问题,答案其实就已经呼之欲出了。
举个例说明。事件:建百层高楼是必要的;说法:高楼能够彰显国力,又能够吸引游客赚取外汇。提问:国力是靠一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高楼就能够彰显的吗?那为什么除了GDP、幸福指数、巨无霸指数等等指数之外,不见有高楼指数供大家参考?世界上什么样的游客都会有,但究竟有几人会冲着一幢高楼而前来撒钱?这支出和收入之间成不成比例?旅游部是否准备了确切的、给任何人都是同一份的数据以为核实(仅供旅游部长参考)?
再振振有词的演说,假如招架不了几个合理的问题,那么其作为原因的条件就难以成立。那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还是不知道!但起码我们知道大家被告知的那些冠冕堂皇说词,不是真正的原因。
建盖楼房的最原始动机,是为了躲风避雨。但是我们花了1亿装修的国会大厦,在一场中等降雨量之中,天花板漏下的水量居然连水桶都装不下。这可完全违反了建筑物的天职。
出门时明明是个大晴天,奈何突然飘来一阵雨,害人成为落汤鸡,那也许能归咎于“天意”。碰上千年一遇的暴风雨,屋顶漏水了,归咎于“天意”亦情有可原。屋漏偏逢连夜雨搞得四处是水,说是“天意”似乎也通。但在赤道季候风型气候的马来西亚,午后来一场雷阵雨完全是家常便饭。那至少外表看来还算得上金玉其面的国会大厦(工程部长说1亿是花在内部装修,毕竟是几十年的老房子了…。言下之意似乎很符合’败絮其中’的想象),在家常便饭的雨量中就形成室内瀑布的奇景,也叫着“天意”?这似乎已超越原因与说词的考虑范围。
尊贵的首相署部长大人是在说笑话吗?还是自己想成为笑话?我跟上述的医生一样,实在没弄明白。
05/12/2010 《南洋商报》《言论》版
Friday, November 12, 2010
《人生如戏》>>12/11/2010《关于字典与辩论》周嘉惠
《关于字典与辩论》>>>周嘉惠
近来的“皇”与“王”争论中,频频有人祭出字典(广义的,下同),让我联想到周星驰电影的一幕:在紧张时刻,周星驰大动作亮出自以为是必杀技的尚方宝剑,不料却是咸鱼一条!
字典是尚方宝剑?抑或是咸鱼?我们不妨来推敲一下。
曾经在某中学辩论赛,一本厚厚的《英国剑桥科学大字典》,令对方同学仿佛脸上连挨几记重拳,脚下又踩到狗屎,一时阵脚大乱,就此种下败因。胜方事后相告,世界上是否存在上述字典不得而知,反正比赛当时丢出的不是那本字典。
这里透露两个讯息:一、辩论赛是争胜利,不是真理。二、字典的权威性似乎常常被过分放大了。
字典的编纂人为字、词下“定义”,实际上不外就是在综合各种流行用法,同时将它释义为一般人较熟悉词汇中的词,如此而已。至于被解释的字或词,与编纂者的陈述之间,是否具有必要且充分的联系?我们通常不清楚、不关心,也没能力判断,反正现实中大家一向都抱着没有根据的信心在使用字典。一本好的工具书当然拥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但把编纂人的陈述奉为金科玉律,那倒是大可不必。
当字典纷纷被用作比赛中拿分的武器时,我们是否也该问一问,哪一本字典更权威?得分的标准是比厚度?比价钱?比哪本更古老?比哪本最新出版?比编纂者的名气?
“引经据典”没错是作学问的方法之一,但引的、据的通常不是字典,而是经典(字典也可能成为经典,但不是普遍情况)。只要牵涉到人,则不论字典、经典都可能出问题。经典与一般书籍的不同之处,在于即便发现了问题,暇依然不掩其辉。譬如柏拉图的《理想国》被无数人攻击过,却丝毫不减其整体价值。
字典、经典都难以代表真理,这一点应该不必质疑。宗教经典对信徒来说或就相当于真理,是尚方宝剑;但对非信徒而言,这些并不具普世意义的真理,只是咸鱼。若在非信徒面前拿着咸鱼幌来幌企图吓唬人,即使不算可笑,至少也相当滑稽。
柏拉图说过:“在真理面前,我们同样无知。”在无知的人群中,“真理越辩越明”充其量只是理想;尤其在辩论赛,实际上连这点理想也不必奢望,大家唯一目标就是争取胜利而已。(曾有法国代表在大专辩论赛中发言:“对方同学,你们说得实在太对了…”那确实有为真理而辩的意味,惟法国队很早就被淘汰出局。)
在“皇”与“王”的争论中,一如既往地充斥着“我对你错”、“我赢你输”的敌对氛围。在下《对理性讨论的期许》(12/10/2010)一文的良好祝愿,显然是人微言轻,尚需努力。
在此我希望表现一下这个努力。建议参与上述争论的各路人马,不妨虚心请教:“你的意见似乎很有道理,但会不会在某一种情况下有错?”假如对方自认为绝对不可能错,那我们也就不必继续跟上帝争论了。假如对方在被提醒后,懂得自我反省,那么讨论的理性成份肯定会增加,编辑也毋庸再担心讨论过程中温度升得太高。
当然,大家也应该同时摸着良心自问同样的问题。
12/11/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近来的“皇”与“王”争论中,频频有人祭出字典(广义的,下同),让我联想到周星驰电影的一幕:在紧张时刻,周星驰大动作亮出自以为是必杀技的尚方宝剑,不料却是咸鱼一条!
字典是尚方宝剑?抑或是咸鱼?我们不妨来推敲一下。
曾经在某中学辩论赛,一本厚厚的《英国剑桥科学大字典》,令对方同学仿佛脸上连挨几记重拳,脚下又踩到狗屎,一时阵脚大乱,就此种下败因。胜方事后相告,世界上是否存在上述字典不得而知,反正比赛当时丢出的不是那本字典。
这里透露两个讯息:一、辩论赛是争胜利,不是真理。二、字典的权威性似乎常常被过分放大了。
字典的编纂人为字、词下“定义”,实际上不外就是在综合各种流行用法,同时将它释义为一般人较熟悉词汇中的词,如此而已。至于被解释的字或词,与编纂者的陈述之间,是否具有必要且充分的联系?我们通常不清楚、不关心,也没能力判断,反正现实中大家一向都抱着没有根据的信心在使用字典。一本好的工具书当然拥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但把编纂人的陈述奉为金科玉律,那倒是大可不必。
当字典纷纷被用作比赛中拿分的武器时,我们是否也该问一问,哪一本字典更权威?得分的标准是比厚度?比价钱?比哪本更古老?比哪本最新出版?比编纂者的名气?
“引经据典”没错是作学问的方法之一,但引的、据的通常不是字典,而是经典(字典也可能成为经典,但不是普遍情况)。只要牵涉到人,则不论字典、经典都可能出问题。经典与一般书籍的不同之处,在于即便发现了问题,暇依然不掩其辉。譬如柏拉图的《理想国》被无数人攻击过,却丝毫不减其整体价值。
字典、经典都难以代表真理,这一点应该不必质疑。宗教经典对信徒来说或就相当于真理,是尚方宝剑;但对非信徒而言,这些并不具普世意义的真理,只是咸鱼。若在非信徒面前拿着咸鱼幌来幌企图吓唬人,即使不算可笑,至少也相当滑稽。
柏拉图说过:“在真理面前,我们同样无知。”在无知的人群中,“真理越辩越明”充其量只是理想;尤其在辩论赛,实际上连这点理想也不必奢望,大家唯一目标就是争取胜利而已。(曾有法国代表在大专辩论赛中发言:“对方同学,你们说得实在太对了…”那确实有为真理而辩的意味,惟法国队很早就被淘汰出局。)
在“皇”与“王”的争论中,一如既往地充斥着“我对你错”、“我赢你输”的敌对氛围。在下《对理性讨论的期许》(12/10/2010)一文的良好祝愿,显然是人微言轻,尚需努力。
在此我希望表现一下这个努力。建议参与上述争论的各路人马,不妨虚心请教:“你的意见似乎很有道理,但会不会在某一种情况下有错?”假如对方自认为绝对不可能错,那我们也就不必继续跟上帝争论了。假如对方在被提醒后,懂得自我反省,那么讨论的理性成份肯定会增加,编辑也毋庸再担心讨论过程中温度升得太高。
当然,大家也应该同时摸着良心自问同样的问题。
12/11/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Saturday, October 30, 2010
《人生如戏》>>30/10/2010《身为华人这件事》周嘉惠
《身为华人这件事》>>>周嘉惠
在吃喜筵时,不论端上桌的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通常我们的反应只有喜欢或不喜欢两种选择。假设饭桌上有人因为端上的是一道XX菜,因此而觉得十分“光荣”与“骄傲”,并站起来大声表达了这种心意,同桌的“桌友”们恐怕会不由自主地缩成一团,同时随手悄悄拿起筷子、盘子之类挡在胸前以防万一。
不论是一道什么样的菜都好,它摆在眼前就只是纯粹一种客观事实存在而已。这道菜不是专程为某个人准备的,出席喜筵的人一般不会到厨房大展身手,所以这道菜按常理说也不会存在着什么值得骄傲的“个人功绩”可言。因此,假如有人因为这道XX菜而表示“骄傲”与“光荣”,那是过度诠释了一道菜的延伸意义,一般人都会觉得他有毛病。
本文关心的当然不是XX菜引发的潜在喜筵危机思考,我感到好奇的其实是另一个现象,不知道读者们有多少人曾经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身为华人,自己到底是采用什么态度来看待这件事?
身为华人这件事,跟吃喜筵时餐桌上端上一道XX菜,对我个人而言,在逻辑上是没什么分别的。成不成为华人,完全不由自己决定。既然没有选择权,就不必付道德责任,即无所谓对与错。连对错都谈不上了,为什么却会感到光荣与骄傲呢?这不是很奇怪的事吗?反过来说,万一我们“不小心”投错胎,成了非华人,那是不是要深感羞愧了呢?应该不必吧?
真正让我感兴趣的就是这一点,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某些人,对自己的华人身份那么兴奋?是内分泌失调吗?是被煽动吗?到底是什么?
好吧,就算我们可以简单地归咎那一股浓得化不开的“民族感情”,果真“偶然”地导致感性淹没了理性,那也罢了。然而,更让人难以消化的是,原本要感到光荣或骄傲是个人的事,但动不动就以一网打尽的“马来西亚华社”之名代为发言,那可不太好吧?了不起就是与三五好友在咖啡档喷口水所得的一些意见,干什么要全体6百万华社成员陪你壮声势?个人意见就是个人意见,请别往脸上贴金自封为代言人,否则这跟土权会主席的行径差多少?
除了身为华人,附带的“华教”课题似乎也很教某些超级热爱华教的人一提起就兴奋莫名。我国的华文教育在政府的打压之下,“越冷越开花”,成为台海两岸以外最成功的范例。这其中自然有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但让人难以释怀的是,“华教”已经成为一种紧箍咒,让某些人动不动就祭出来吓唬教育工作者:“你这么做,对得起华教吗?”。所谓“这么做”,包括诸如进修课程、转业、产检等等。
余伟源10月14日的文章诠释得最为一针见血:“恋华教情结”。有些人真是热爱华教热爱出病来了!想当圣人自己当去,没人拦着你,但请别威胁所有人陪你一起伟大。需知道,不少人八字一早就注定了不适合当圣人,勉强是不会有幸福的。
在此必须说明,我是故意曲解余君大作的题目;个人总觉得当热情发展到了病态程度的时候,似乎已不再是太值得津津乐道的事了。我对邱家金教授个人并不感兴趣,但对他所引发争论的现象却颇有兴趣,曾经在今年2月下旬连续借《南言》版发表了几篇文章探讨,有兴趣的话不妨一看。若找不到旧报纸,我的部落格中还留有存货可供参考。旧话题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麦翔的《’开放’声中的华教》(10月16日)阅后不禁感觉有点困惑,此君到底是余伟源所谓的汪精卫同路人?还是确实热爱华教,却因考虑不周而显得是努力在帮倒忙?台湾、韩国、越南的后来居上,可以归咎于我国政府采取的单元化教育吗?确定吗?那请问,台湾、韩国、越南的教育是多元?还是单元?够了,再追问下去就嫌有失厚道了。
我充分理解感性比理性更显得浪漫且不伤脑筋,但我们是否可以对自己的身份、文化认同,表现得更心平气和一些?除了感性,是否可以再多添几分知性与理性?是不太浪漫,我知道,但如此一来却绝对会更经得起考验!
30/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在吃喜筵时,不论端上桌的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通常我们的反应只有喜欢或不喜欢两种选择。假设饭桌上有人因为端上的是一道XX菜,因此而觉得十分“光荣”与“骄傲”,并站起来大声表达了这种心意,同桌的“桌友”们恐怕会不由自主地缩成一团,同时随手悄悄拿起筷子、盘子之类挡在胸前以防万一。
不论是一道什么样的菜都好,它摆在眼前就只是纯粹一种客观事实存在而已。这道菜不是专程为某个人准备的,出席喜筵的人一般不会到厨房大展身手,所以这道菜按常理说也不会存在着什么值得骄傲的“个人功绩”可言。因此,假如有人因为这道XX菜而表示“骄傲”与“光荣”,那是过度诠释了一道菜的延伸意义,一般人都会觉得他有毛病。
本文关心的当然不是XX菜引发的潜在喜筵危机思考,我感到好奇的其实是另一个现象,不知道读者们有多少人曾经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身为华人,自己到底是采用什么态度来看待这件事?
身为华人这件事,跟吃喜筵时餐桌上端上一道XX菜,对我个人而言,在逻辑上是没什么分别的。成不成为华人,完全不由自己决定。既然没有选择权,就不必付道德责任,即无所谓对与错。连对错都谈不上了,为什么却会感到光荣与骄傲呢?这不是很奇怪的事吗?反过来说,万一我们“不小心”投错胎,成了非华人,那是不是要深感羞愧了呢?应该不必吧?
真正让我感兴趣的就是这一点,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某些人,对自己的华人身份那么兴奋?是内分泌失调吗?是被煽动吗?到底是什么?
好吧,就算我们可以简单地归咎那一股浓得化不开的“民族感情”,果真“偶然”地导致感性淹没了理性,那也罢了。然而,更让人难以消化的是,原本要感到光荣或骄傲是个人的事,但动不动就以一网打尽的“马来西亚华社”之名代为发言,那可不太好吧?了不起就是与三五好友在咖啡档喷口水所得的一些意见,干什么要全体6百万华社成员陪你壮声势?个人意见就是个人意见,请别往脸上贴金自封为代言人,否则这跟土权会主席的行径差多少?
除了身为华人,附带的“华教”课题似乎也很教某些超级热爱华教的人一提起就兴奋莫名。我国的华文教育在政府的打压之下,“越冷越开花”,成为台海两岸以外最成功的范例。这其中自然有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但让人难以释怀的是,“华教”已经成为一种紧箍咒,让某些人动不动就祭出来吓唬教育工作者:“你这么做,对得起华教吗?”。所谓“这么做”,包括诸如进修课程、转业、产检等等。
余伟源10月14日的文章诠释得最为一针见血:“恋华教情结”。有些人真是热爱华教热爱出病来了!想当圣人自己当去,没人拦着你,但请别威胁所有人陪你一起伟大。需知道,不少人八字一早就注定了不适合当圣人,勉强是不会有幸福的。
在此必须说明,我是故意曲解余君大作的题目;个人总觉得当热情发展到了病态程度的时候,似乎已不再是太值得津津乐道的事了。我对邱家金教授个人并不感兴趣,但对他所引发争论的现象却颇有兴趣,曾经在今年2月下旬连续借《南言》版发表了几篇文章探讨,有兴趣的话不妨一看。若找不到旧报纸,我的部落格中还留有存货可供参考。旧话题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麦翔的《’开放’声中的华教》(10月16日)阅后不禁感觉有点困惑,此君到底是余伟源所谓的汪精卫同路人?还是确实热爱华教,却因考虑不周而显得是努力在帮倒忙?台湾、韩国、越南的后来居上,可以归咎于我国政府采取的单元化教育吗?确定吗?那请问,台湾、韩国、越南的教育是多元?还是单元?够了,再追问下去就嫌有失厚道了。
我充分理解感性比理性更显得浪漫且不伤脑筋,但我们是否可以对自己的身份、文化认同,表现得更心平气和一些?除了感性,是否可以再多添几分知性与理性?是不太浪漫,我知道,但如此一来却绝对会更经得起考验!
30/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Monday, October 11, 2010
《人生如戏》>>12/10/2010《对理性讨论的期许》周嘉惠
《对理性讨论的期许》>>>周嘉惠
最近我个人也有份参与的一场纸上论争,主要参与者都纷纷挂上免战牌,看样子是后继无力,该告一段落了。这一场声势不算浩大的论争,是否让读者更清楚认识到赞成与反对宽赦杨伟光的两种对立的观点?其实很值得怀疑。甚至几位作者本身是否从中获益,因一场讨论而扩大了自己的视野?也很值得怀疑。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实在看不出其中有太多理性的讨论,很多时候只是一味在维护自己的立场,以及猛往不同意见者身上贴标签,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说是企图妖魔化对方。
对一件事情,每个人拥有各自不同的立场,这其实很正常,但根本不是重点。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立场后面的一些基本依据。从表面看,譬如方嫩《伟光,加油!》的依据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晚探明的道理则是“刑法就该依法行事”等。更深一层看,张金发、方嫩、川中明月诸君似乎相信“好死不如赖活”,在监牢中干蹲着比一了百了的死刑仁慈。而本人与晚探明的深层思维,则可以诠释为坚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好人,触犯法律的坏人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去。
这些依据是否成立?作者其实不用为担心读者会如何反应而焦虑。理性的读者看了自然懂得作出自己的判断。对于没有理性而立场坚定的读者,则根本不需要知道立场后面的道理,反正他们只想选边站,然后站在自己所认同的阵线上摇旗呐喊,向另一方丢泥巴。至于那些只懂得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一群,貌似中立,实际上恐怕是既没有分析能力,也没有想过要有立场、全然漠不关心,或那等看报只看娱乐版却自认为超脱尘世的人等等,我们最好不加以考虑,以免对自己身体造成不必要的内伤。
对的“我方”可能百分百对吗?错的“敌方”可能百分百错吗?摸着良心来考虑的话,答案绝对是否定的。因此,假如一心一意抱着“我对你错”、“我赢你输”的敌对态度来参与,到底这场讨论的意义何在?一场混战下来,既没从中看清自己思维的不足,也没看见不同意见者所考虑的精彩之处,就这么使力地向对方乱丢泥巴、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然后拍马调头呼啸而去,难道这么做会很有成就感吗?
以我国的国情而论,理性原本就是国民十分缺乏的养分之一。某些群众选择有脑不用,虽然令人感觉遗憾,但那毕竟是个人权力,不容干涉。然而,对于呈现在报上的文字论争,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多用点心,对人对己都是提升。
退休《言论》版编辑萧松先生,曾经跟我说过,他小时候因为家贫,经常在放学后步行半小时去借报纸看。看什么?追看报上的笔战!据萧先生说,那时候的笔战可以一篇文章动辄一大版,而且作者引经据典,逻辑清晰,十分精彩。吾生也晚,那种让人思之神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回到上述的论争,参与者的立场鲜明,应该不至产生误会(晚探明点出我文章中的不足之处,并不代表’否决’了整篇文章。假如方嫩君眼光独到,见我所不能见,那倒真是愿闻其详)。参与者立场背后的理由,也不是那么难以掺透,硬把不认同解读为不能理解,那是门缝看人了。
把立场、道理摆出来,再抛开偏见、平心静气聆听一下不同立场者的论述,这才是讨论的架式。假如自己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就尝试换个方式再说一遍;假如对方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就请对方尝试换个方式再说一遍。对方逻辑上说不过去的地方,可以指出;对方指出自己逻辑说不过去的地方,不妨参考。其实,这也就是所谓的“理性的讨论”了。
理性讨论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别指望不同意见者一旦听了自己的宏论后就“大彻大悟”,进而发生180度的倒戈相向。讨论和传教是两回事,人家不认同就算了,如同青菜豆腐各有所好,犯得着气急败坏吗?即使是想传教,气急败坏也成就不了什么的。
在此我并没有更进一步阐释上述课题的意愿,该说的都说了。我想表达的只是个人对于提高评论文章素质的一点期许,愿与大家共勉,如此而已。
对于川中明月大作中提到的“绞刑直播”例子,忍不住又想来充当一回“魔鬼的辩护士”,故意挑刺。在晚饭时间直播绞刑,真能够“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吗?我认为不行,那种直播顶多只能引导人们得出反对死刑的结论。反过来说,假如能够把一个变态杀人犯的绞刑,跟被这名杀人犯谋杀的被害人死前的录影同时播放,我认为,只有经过这种较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考虑后,或更能做到“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君以为然否?
12/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最近我个人也有份参与的一场纸上论争,主要参与者都纷纷挂上免战牌,看样子是后继无力,该告一段落了。这一场声势不算浩大的论争,是否让读者更清楚认识到赞成与反对宽赦杨伟光的两种对立的观点?其实很值得怀疑。甚至几位作者本身是否从中获益,因一场讨论而扩大了自己的视野?也很值得怀疑。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实在看不出其中有太多理性的讨论,很多时候只是一味在维护自己的立场,以及猛往不同意见者身上贴标签,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说是企图妖魔化对方。
对一件事情,每个人拥有各自不同的立场,这其实很正常,但根本不是重点。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立场后面的一些基本依据。从表面看,譬如方嫩《伟光,加油!》的依据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晚探明的道理则是“刑法就该依法行事”等。更深一层看,张金发、方嫩、川中明月诸君似乎相信“好死不如赖活”,在监牢中干蹲着比一了百了的死刑仁慈。而本人与晚探明的深层思维,则可以诠释为坚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好人,触犯法律的坏人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去。
这些依据是否成立?作者其实不用为担心读者会如何反应而焦虑。理性的读者看了自然懂得作出自己的判断。对于没有理性而立场坚定的读者,则根本不需要知道立场后面的道理,反正他们只想选边站,然后站在自己所认同的阵线上摇旗呐喊,向另一方丢泥巴。至于那些只懂得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一群,貌似中立,实际上恐怕是既没有分析能力,也没有想过要有立场、全然漠不关心,或那等看报只看娱乐版却自认为超脱尘世的人等等,我们最好不加以考虑,以免对自己身体造成不必要的内伤。
对的“我方”可能百分百对吗?错的“敌方”可能百分百错吗?摸着良心来考虑的话,答案绝对是否定的。因此,假如一心一意抱着“我对你错”、“我赢你输”的敌对态度来参与,到底这场讨论的意义何在?一场混战下来,既没从中看清自己思维的不足,也没看见不同意见者所考虑的精彩之处,就这么使力地向对方乱丢泥巴、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然后拍马调头呼啸而去,难道这么做会很有成就感吗?
以我国的国情而论,理性原本就是国民十分缺乏的养分之一。某些群众选择有脑不用,虽然令人感觉遗憾,但那毕竟是个人权力,不容干涉。然而,对于呈现在报上的文字论争,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多用点心,对人对己都是提升。
退休《言论》版编辑萧松先生,曾经跟我说过,他小时候因为家贫,经常在放学后步行半小时去借报纸看。看什么?追看报上的笔战!据萧先生说,那时候的笔战可以一篇文章动辄一大版,而且作者引经据典,逻辑清晰,十分精彩。吾生也晚,那种让人思之神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回到上述的论争,参与者的立场鲜明,应该不至产生误会(晚探明点出我文章中的不足之处,并不代表’否决’了整篇文章。假如方嫩君眼光独到,见我所不能见,那倒真是愿闻其详)。参与者立场背后的理由,也不是那么难以掺透,硬把不认同解读为不能理解,那是门缝看人了。
把立场、道理摆出来,再抛开偏见、平心静气聆听一下不同立场者的论述,这才是讨论的架式。假如自己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就尝试换个方式再说一遍;假如对方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就请对方尝试换个方式再说一遍。对方逻辑上说不过去的地方,可以指出;对方指出自己逻辑说不过去的地方,不妨参考。其实,这也就是所谓的“理性的讨论”了。
理性讨论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别指望不同意见者一旦听了自己的宏论后就“大彻大悟”,进而发生180度的倒戈相向。讨论和传教是两回事,人家不认同就算了,如同青菜豆腐各有所好,犯得着气急败坏吗?即使是想传教,气急败坏也成就不了什么的。
在此我并没有更进一步阐释上述课题的意愿,该说的都说了。我想表达的只是个人对于提高评论文章素质的一点期许,愿与大家共勉,如此而已。
对于川中明月大作中提到的“绞刑直播”例子,忍不住又想来充当一回“魔鬼的辩护士”,故意挑刺。在晚饭时间直播绞刑,真能够“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吗?我认为不行,那种直播顶多只能引导人们得出反对死刑的结论。反过来说,假如能够把一个变态杀人犯的绞刑,跟被这名杀人犯谋杀的被害人死前的录影同时播放,我认为,只有经过这种较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考虑后,或更能做到“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君以为然否?
12/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Thursday, October 07, 2010
08/10/2010 《再谈刑法真义》张金发
《再谈刑法真义》>>>张金发
为何要订立刑法?它的订立有何意义?刑法与任何一种法律条文一样,人活在世上,只要你不是离群独居,那就得受到种种法律的约束,这是普世认同的社会契约。
法律的形成,起因于人权。为了维护基本人权,历经数千年才以累积的生活经验所需,促成了法律条文的订立,要人人自我制约,以便保护自我,进一步保护周边的亲友、社区、国家....。
所以,每个人自出生开始,在漫长成长的过程中,每每被教育何种作为是可以做,何种作为不能做,是非黑白对错一一被告知。为什么要如此?无非是教导每个人只能做对的事,做合乎情理法的事;不法的事切莫去触犯,否则会遭到法律的“对付”。
因此,只要人人遵守法律,法律条文即如同虚设。所以,本人在“刑法是不是教育?”一文回应晚探明君所谈“刑法不是教育”的撰文中提及,刑法是不得已才用,并非一定依书照本宣科。活用法律条文才是真正让法律条文显示出更全面的人性化、合乎时势。
如今,在人权泛滥的先进国已废除死刑的条文,以便更加彰显人权。当然,这种作法未必合乎各国借镜,本人也不认同这种作风。理论依然是为了维护人权。
人不能只看到“人权”而致力要挽救犯法者的性命,而是要看清犯法者的犯法情境再定夺。人权固然要维护,但是受害者的人权更加应该保护,加害者的人权理当先审慎判断。非执行死刑不可,那就只好依法判例,能酌情轻判,则可“网开一面”,毕竟法律的订立并非要致人于死地,而是为了让人人有法有循,行为不致于“行差踏错”!同时,刑法的真意原本就不是要人人伏法,而是要人人“合法”生活于人群当中而已!
野蛮的社会,以暴易暴,实为不得已之事。随着人类生活已进入资讯发达的年代,无国界的网络世界里头,人类文明的历史已跨入另一个境界。但是,个人的从小教育,一样是要循循善诱,何种行为的对错等问题,一样要透过教育,别无他法!
不犯法,则不需惧法,也不需避法!法律的设立无非是提供人群一种生活指标,你不喜欢的话,可以选择与世隔绝。
因此,初犯者应当酌情判决,是否有伪装证供,法官自会有所定夺,旁人何需代议;重犯者是不知悔改,明知故犯者,那种人不需酌情,不需量刑也,依例判刑即可!毕竟,刑法是以明文订立,触法就得依法宣判,否则无法可依,则人人无纲纪可循。但初犯者面对死刑那就应该酌情,才合乎情理法。
刑法,是用以“教训”一再触犯法律者,尤其甚者是重大罪刑者,判国祸国者,古代通常都以极刑──凌迟处死,更进一步可以宣判诛灭九族,缘坐或连坐法的重大刑责。如今,诛灭九族,缘坐或连坐法的重大刑责已消失在文明的人间。
学校也会设定一些校规条文作奖惩,有功则奖,有过则罚。甚至三次小过视为一大过,三个大过则被视为顽劣学生而勒令退学。为什么?只因他一再不遵守“游戏规则”,一而再触犯校规嘛!学校尚且有再三的判处,国法之刑责,又岂容“轻易”动用死刑作惩戒?
为何“新加坡总统有赦免死囚的权力”?新加坡以严刑峻法称誉天下,为何留下这一条特殊“权力”?难道新加坡总统的权力可以超越司法?非也,法律原则不外乎情理法三者中打转,缺一皆不完美。我想特殊案例在法律边缘下,让总统来开恩,是保留法律的公正,另一重意义则是维护了法律的真谛!也说明死刑之责不是随便动用!一部刑法,不是要人人惧怕,而是要人人懂得什么是合乎“法”,非法勿干。教育意义大过刑责,刑责是不得已才使用。
晚君“刑法就是刑法”一文再度反驳小弟的意见,但反覆再三细读该文,只有一句话让我注目的,其他都不需多谈,这句话即是“刑法不可能改变人心,但它至少可以改变社会秩序。”
晚君自己已经说得很明白:“刑法不可能改变人心”,这岂不印证小弟的言论吗?能改变人心的又是什么?小弟才智迟钝,只知道是“教育”!刑法真正的意义所在就是“教育”。刑法是不得已才使用的手段,教育才是彻底改变人心的根本!
“刑法是教育”或“教育是刑法”并非小弟的说词,更何况“刑法等同教育”的滑稽说法!我想应是晚君的《刑法不是教育》一文,小弟以《刑法是不是教育?》反辩所导致误解,以致于偏离。请留意,小弟的题目是疑问句,不似晚君的确认句。故而才引起小弟的反问。
刑法是要透过教育来学习,才能让人知悉法律的相关知识;工程系所念的是有关工程的课程,靠得依然是教育来学习;但刑法学与工程学绝不等同教育,但与教育是相辅相成。请勿曲解小弟的文句。
如果本文“再谈刑法真义”还无法让晚君理解,小弟也无意再回应辩驳,犹如周嘉惠兄的一句话:到此为止!
08/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我思我见》专栏
为何要订立刑法?它的订立有何意义?刑法与任何一种法律条文一样,人活在世上,只要你不是离群独居,那就得受到种种法律的约束,这是普世认同的社会契约。
法律的形成,起因于人权。为了维护基本人权,历经数千年才以累积的生活经验所需,促成了法律条文的订立,要人人自我制约,以便保护自我,进一步保护周边的亲友、社区、国家....。
所以,每个人自出生开始,在漫长成长的过程中,每每被教育何种作为是可以做,何种作为不能做,是非黑白对错一一被告知。为什么要如此?无非是教导每个人只能做对的事,做合乎情理法的事;不法的事切莫去触犯,否则会遭到法律的“对付”。
因此,只要人人遵守法律,法律条文即如同虚设。所以,本人在“刑法是不是教育?”一文回应晚探明君所谈“刑法不是教育”的撰文中提及,刑法是不得已才用,并非一定依书照本宣科。活用法律条文才是真正让法律条文显示出更全面的人性化、合乎时势。
如今,在人权泛滥的先进国已废除死刑的条文,以便更加彰显人权。当然,这种作法未必合乎各国借镜,本人也不认同这种作风。理论依然是为了维护人权。
人不能只看到“人权”而致力要挽救犯法者的性命,而是要看清犯法者的犯法情境再定夺。人权固然要维护,但是受害者的人权更加应该保护,加害者的人权理当先审慎判断。非执行死刑不可,那就只好依法判例,能酌情轻判,则可“网开一面”,毕竟法律的订立并非要致人于死地,而是为了让人人有法有循,行为不致于“行差踏错”!同时,刑法的真意原本就不是要人人伏法,而是要人人“合法”生活于人群当中而已!
野蛮的社会,以暴易暴,实为不得已之事。随着人类生活已进入资讯发达的年代,无国界的网络世界里头,人类文明的历史已跨入另一个境界。但是,个人的从小教育,一样是要循循善诱,何种行为的对错等问题,一样要透过教育,别无他法!
不犯法,则不需惧法,也不需避法!法律的设立无非是提供人群一种生活指标,你不喜欢的话,可以选择与世隔绝。
因此,初犯者应当酌情判决,是否有伪装证供,法官自会有所定夺,旁人何需代议;重犯者是不知悔改,明知故犯者,那种人不需酌情,不需量刑也,依例判刑即可!毕竟,刑法是以明文订立,触法就得依法宣判,否则无法可依,则人人无纲纪可循。但初犯者面对死刑那就应该酌情,才合乎情理法。
刑法,是用以“教训”一再触犯法律者,尤其甚者是重大罪刑者,判国祸国者,古代通常都以极刑──凌迟处死,更进一步可以宣判诛灭九族,缘坐或连坐法的重大刑责。如今,诛灭九族,缘坐或连坐法的重大刑责已消失在文明的人间。
学校也会设定一些校规条文作奖惩,有功则奖,有过则罚。甚至三次小过视为一大过,三个大过则被视为顽劣学生而勒令退学。为什么?只因他一再不遵守“游戏规则”,一而再触犯校规嘛!学校尚且有再三的判处,国法之刑责,又岂容“轻易”动用死刑作惩戒?
为何“新加坡总统有赦免死囚的权力”?新加坡以严刑峻法称誉天下,为何留下这一条特殊“权力”?难道新加坡总统的权力可以超越司法?非也,法律原则不外乎情理法三者中打转,缺一皆不完美。我想特殊案例在法律边缘下,让总统来开恩,是保留法律的公正,另一重意义则是维护了法律的真谛!也说明死刑之责不是随便动用!一部刑法,不是要人人惧怕,而是要人人懂得什么是合乎“法”,非法勿干。教育意义大过刑责,刑责是不得已才使用。
晚君“刑法就是刑法”一文再度反驳小弟的意见,但反覆再三细读该文,只有一句话让我注目的,其他都不需多谈,这句话即是“刑法不可能改变人心,但它至少可以改变社会秩序。”
晚君自己已经说得很明白:“刑法不可能改变人心”,这岂不印证小弟的言论吗?能改变人心的又是什么?小弟才智迟钝,只知道是“教育”!刑法真正的意义所在就是“教育”。刑法是不得已才使用的手段,教育才是彻底改变人心的根本!
“刑法是教育”或“教育是刑法”并非小弟的说词,更何况“刑法等同教育”的滑稽说法!我想应是晚君的《刑法不是教育》一文,小弟以《刑法是不是教育?》反辩所导致误解,以致于偏离。请留意,小弟的题目是疑问句,不似晚君的确认句。故而才引起小弟的反问。
刑法是要透过教育来学习,才能让人知悉法律的相关知识;工程系所念的是有关工程的课程,靠得依然是教育来学习;但刑法学与工程学绝不等同教育,但与教育是相辅相成。请勿曲解小弟的文句。
如果本文“再谈刑法真义”还无法让晚君理解,小弟也无意再回应辩驳,犹如周嘉惠兄的一句话:到此为止!
08/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我思我见》专栏
Tuesday, October 05, 2010
《人生如戏》>>06/10/2010《启蒙运动没有到来》周嘉惠
《启蒙运动没有到来》>>>周嘉惠
约二十年前,一位中学同学告知其退学的决定,我劝她考虑清楚,而她直言自己“从不做后悔的事”;只记得,当时心里猛的一揪,唯不知道原因。最近,另一位朋友告诉我其在“头脑极度清醒”下的一个宣言,刹那唤起沉静了二十载的记忆,心里同样感觉到猛的一揪,但今次倒是明白为什么有这种反应了。
两位朋友愿意把个人的一些重大决定告知,那是看得起我,假设他们斩钉截铁的猛话并非言不由衷,那他们似乎要的不是意见的反馈,而只是希望寻求赞同的鼓励。可是,发现了当局者思想上的盲点,却又无从对两人的一意孤行找到劝告的空隙;作为朋友而爱莫能助,终究是令人深感痛心的憾事。
做人有自信当然是好的,但满足于浅薄的自我认识哪算得上是自信?膨胀的自我简直太狂妄了,“从不后悔”?“头脑极度清醒”?充其量就是一种直觉而已,对于直觉怎么能够如此相信到十足呢?古希腊七贤人之一的巴比米德认为感觉世界仅仅是一种欺骗。直觉跟错觉到底怎么区分?真是只有天晓得!喝醉酒的人认为自己没醉,不正反映了这么个道理吗?没有根据的感觉世界,难道不就极可能是自我欺骗的一种?当然,任何人都有犯错的权利,问题是我们实在没有不经大脑就去犯错的道理,虽然我们绝大多数时候犯错都可以归咎于大脑的怠惰。然而,这不是常规,而是悲哀。
每一种未经反思的意见都会设想,事物确实就像它们对我们的感觉和思想所呈现出来的一样。自信与自欺仅一线之隔,是以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强调:“未经检验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我们思考事情未必能够面面俱到,所以生活信仰是需要经过检验的,但苏格拉底用逻辑证实了他人的无知,却唤醒不了蒙尘的智慧,甚至最后还被500人议会判了死刑。
启蒙运动是个令人向往的时代,或者更恰当的说,启蒙运动是个令知识分子向往的时代。那个时空让知识分子感觉自己的存在是还有点意义的;由英国的牛顿、洛克点起的火种,却在法国燃起熊熊烈火,最后又蔓延到欧洲其他国家以及美国大陆。认真去研究的话,启蒙运动是有点复杂的,但简单的说,它给后人留下的整体印象还是很清晰的:理性。
我国的社会群众有理性几许?或者这样看好了,假如我们有更多容纳理性的胸襟,而少一些直觉、情绪或条件反射,种族主义是嚣张不起来的;华团头头们努力内斗、内耗以达到自我消灭的目的时,不会有勤王大军积极前往作毫无意义的“展示力量”动作;不会有太多“相信我”的废话,也不会有太多“绝对相信你”的胡扯。不论信仰什么宗教都好,我们都必需坚定的确信,造物者给我们脑袋,绝不可能纯粹是出于无聊而已。
在这一片没有太多理性分析能力可言的土地上,太多人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却有几人为智慧的缺席表现了丝毫的忡忡忧心?或许,那场两百年前在欧洲红红火火的启蒙运动,跟我们果真完全没有关系。如何去拿捏生命中理性与感性之间该有的份量?也许人世间并没有一套既方便又实用的现成方程式。可是,过之与不及都是问题,这点倒是大家都一早明白的,不必置疑。
面对那许多“从不后悔”、“头脑极度清醒”类型的热情洋溢,只觉得太无可奈何;可以确信的是,现实不会因为热情而宽待任何人。是的,君子行其所是、居其所安,终究不能要求别人以我之是为是。但是每逢回首故人往事,伤怀一番总是难免的。再看看社会乱象,既深感自己无力拨乱反正,又觉得实在是愧对启蒙时代的前辈们啊!
06/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约二十年前,一位中学同学告知其退学的决定,我劝她考虑清楚,而她直言自己“从不做后悔的事”;只记得,当时心里猛的一揪,唯不知道原因。最近,另一位朋友告诉我其在“头脑极度清醒”下的一个宣言,刹那唤起沉静了二十载的记忆,心里同样感觉到猛的一揪,但今次倒是明白为什么有这种反应了。
两位朋友愿意把个人的一些重大决定告知,那是看得起我,假设他们斩钉截铁的猛话并非言不由衷,那他们似乎要的不是意见的反馈,而只是希望寻求赞同的鼓励。可是,发现了当局者思想上的盲点,却又无从对两人的一意孤行找到劝告的空隙;作为朋友而爱莫能助,终究是令人深感痛心的憾事。
做人有自信当然是好的,但满足于浅薄的自我认识哪算得上是自信?膨胀的自我简直太狂妄了,“从不后悔”?“头脑极度清醒”?充其量就是一种直觉而已,对于直觉怎么能够如此相信到十足呢?古希腊七贤人之一的巴比米德认为感觉世界仅仅是一种欺骗。直觉跟错觉到底怎么区分?真是只有天晓得!喝醉酒的人认为自己没醉,不正反映了这么个道理吗?没有根据的感觉世界,难道不就极可能是自我欺骗的一种?当然,任何人都有犯错的权利,问题是我们实在没有不经大脑就去犯错的道理,虽然我们绝大多数时候犯错都可以归咎于大脑的怠惰。然而,这不是常规,而是悲哀。
每一种未经反思的意见都会设想,事物确实就像它们对我们的感觉和思想所呈现出来的一样。自信与自欺仅一线之隔,是以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强调:“未经检验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我们思考事情未必能够面面俱到,所以生活信仰是需要经过检验的,但苏格拉底用逻辑证实了他人的无知,却唤醒不了蒙尘的智慧,甚至最后还被500人议会判了死刑。
启蒙运动是个令人向往的时代,或者更恰当的说,启蒙运动是个令知识分子向往的时代。那个时空让知识分子感觉自己的存在是还有点意义的;由英国的牛顿、洛克点起的火种,却在法国燃起熊熊烈火,最后又蔓延到欧洲其他国家以及美国大陆。认真去研究的话,启蒙运动是有点复杂的,但简单的说,它给后人留下的整体印象还是很清晰的:理性。
我国的社会群众有理性几许?或者这样看好了,假如我们有更多容纳理性的胸襟,而少一些直觉、情绪或条件反射,种族主义是嚣张不起来的;华团头头们努力内斗、内耗以达到自我消灭的目的时,不会有勤王大军积极前往作毫无意义的“展示力量”动作;不会有太多“相信我”的废话,也不会有太多“绝对相信你”的胡扯。不论信仰什么宗教都好,我们都必需坚定的确信,造物者给我们脑袋,绝不可能纯粹是出于无聊而已。
在这一片没有太多理性分析能力可言的土地上,太多人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却有几人为智慧的缺席表现了丝毫的忡忡忧心?或许,那场两百年前在欧洲红红火火的启蒙运动,跟我们果真完全没有关系。如何去拿捏生命中理性与感性之间该有的份量?也许人世间并没有一套既方便又实用的现成方程式。可是,过之与不及都是问题,这点倒是大家都一早明白的,不必置疑。
面对那许多“从不后悔”、“头脑极度清醒”类型的热情洋溢,只觉得太无可奈何;可以确信的是,现实不会因为热情而宽待任何人。是的,君子行其所是、居其所安,终究不能要求别人以我之是为是。但是每逢回首故人往事,伤怀一番总是难免的。再看看社会乱象,既深感自己无力拨乱反正,又觉得实在是愧对启蒙时代的前辈们啊!
06/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Saturday, October 02, 2010
2/10/2010 《公道仍在政府手里》川中明月
《公道仍在政府手里》>>>川中明月
对年少无知、误入歧途的大马少年杨伟光运毒被逮捕,新加坡该不该对其动用死刑一案,近期在《南言》版引起热烈讨论。有周君、张君以借古论今形式来分析死刑的不公和缺陷,还有晚君回应了以上二者,认为废除死刑亦是个问题,仿佛放过“群鬼”即一发不可收拾。
据我个人了解,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们都在声援杨伟光,他是个底层社会出生的孩子,错误选择当毒贩的跑腿而被新加坡当局捕获,和那些借新加坡为踏板运毒的外籍人士那样,新加坡政府一点也不领情,直接对他判处绞刑。
然而,杨的死刑期获得了延长期限,人权分子纷纷寻求机会解救这孩子,国人们也参与了杨伟光的后援会,宗教组织、华堂等皆呼吁新加坡政府宽恕他所犯下的罪过,给予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阅读了周君回应晚君的文章提到,后援会“除了声援的电话,同时也接到许许多多抗议的电话”。晚君的看法若说太过残酷无情,那么这些发表抗议的人们岂不都是一群残忍的人?
正如周君所说,任何事都有两面,一边是赞成对所有贩毒者动用死刑,认为毒品是这些犯罪者引进的,罪有应得;另一方则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正如杨伟光的案子,对于一个初犯、无知的青少年而言,实在太严酷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正义该属于哪一方?
吾不熟古希腊,以史为鉴也已用过,惟有以反对死刑的意大利学者、作家艾柯(Umberto Eco)的只字片语作为范例了。在《米涅瓦火柴盒》这本集子里收录了一篇名为〈晚安时刻,绞刑直播〉,作家以其擅长的幽默手法叙述绞刑的残酷,是在罪犯临死的痛苦前录制成片子,在晚餐时间播放给众人“观赏”,让人们知晓死刑的实况,自行判断绞刑的对错。
当然,电视直播绞刑纯属虚构。艾柯写道:“它是一个关乎生命价值和正义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自欺欺人。如果你支持死刑,你就必须面对犯人抽搐、哭号、踢腾、呻吟、咳嗽着把自己的灵魂交还给上帝的场景”。
有幸的是,作者的故乡意大利和大多数欧洲国家一样,是死刑已废除的国家。虽不得同日而语,却蕴含着警惕性作用,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
杨伟光在狱中皈依了佛教,许多人对其借宗教之光以示痛改前非而无比感动,一个真心改过的年轻人应当有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潘多拉的箱子”若是罪孽,亦有被救赎的希望。
有些人引佛理说不应该杀生,星云法师则认为“如是因,招感如是果”,死刑属因果报应。
此外,杨是否得以获得减刑,不是靠“佛面”,而是以“铁面”称着的新加坡法律为依据。公道虽自在人心,刑罚却不由得百姓做主,奈何、奈何!
2/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对年少无知、误入歧途的大马少年杨伟光运毒被逮捕,新加坡该不该对其动用死刑一案,近期在《南言》版引起热烈讨论。有周君、张君以借古论今形式来分析死刑的不公和缺陷,还有晚君回应了以上二者,认为废除死刑亦是个问题,仿佛放过“群鬼”即一发不可收拾。
据我个人了解,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们都在声援杨伟光,他是个底层社会出生的孩子,错误选择当毒贩的跑腿而被新加坡当局捕获,和那些借新加坡为踏板运毒的外籍人士那样,新加坡政府一点也不领情,直接对他判处绞刑。
然而,杨的死刑期获得了延长期限,人权分子纷纷寻求机会解救这孩子,国人们也参与了杨伟光的后援会,宗教组织、华堂等皆呼吁新加坡政府宽恕他所犯下的罪过,给予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阅读了周君回应晚君的文章提到,后援会“除了声援的电话,同时也接到许许多多抗议的电话”。晚君的看法若说太过残酷无情,那么这些发表抗议的人们岂不都是一群残忍的人?
正如周君所说,任何事都有两面,一边是赞成对所有贩毒者动用死刑,认为毒品是这些犯罪者引进的,罪有应得;另一方则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正如杨伟光的案子,对于一个初犯、无知的青少年而言,实在太严酷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正义该属于哪一方?
吾不熟古希腊,以史为鉴也已用过,惟有以反对死刑的意大利学者、作家艾柯(Umberto Eco)的只字片语作为范例了。在《米涅瓦火柴盒》这本集子里收录了一篇名为〈晚安时刻,绞刑直播〉,作家以其擅长的幽默手法叙述绞刑的残酷,是在罪犯临死的痛苦前录制成片子,在晚餐时间播放给众人“观赏”,让人们知晓死刑的实况,自行判断绞刑的对错。
当然,电视直播绞刑纯属虚构。艾柯写道:“它是一个关乎生命价值和正义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自欺欺人。如果你支持死刑,你就必须面对犯人抽搐、哭号、踢腾、呻吟、咳嗽着把自己的灵魂交还给上帝的场景”。
有幸的是,作者的故乡意大利和大多数欧洲国家一样,是死刑已废除的国家。虽不得同日而语,却蕴含着警惕性作用,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
杨伟光在狱中皈依了佛教,许多人对其借宗教之光以示痛改前非而无比感动,一个真心改过的年轻人应当有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潘多拉的箱子”若是罪孽,亦有被救赎的希望。
有些人引佛理说不应该杀生,星云法师则认为“如是因,招感如是果”,死刑属因果报应。
此外,杨是否得以获得减刑,不是靠“佛面”,而是以“铁面”称着的新加坡法律为依据。公道虽自在人心,刑罚却不由得百姓做主,奈何、奈何!
2/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Friday, October 01, 2010
2/10/2010 《刑法就是刑法》晚探明
《刑法就是刑法》>>>晚探明
根据我的理解,《刑法真义》全文就是要表达“刑法就是教育”的概念。当然我可能是完全误会了,但是假设我的理解是没错的,那么《刑法不是教育》这个题目就是直接了当地表达我对这个概念的不认同,没有什么好高深的,不用想太多。
我不是很确定张金发先生《刑法是不是教育?》一文,是有意抬杠而故意顾左右言他呢?还是因为我的表达能力不好,让他产生了误会?我真诚希望答案是后者,那么则敬请原谅,容我借此把自己的意思尽可能再表达得清楚一些。
教育跟刑法怎么会是同一回事呢?刑法固然可以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但它绝对不可能等同于教育。我们单纯用逻辑来考虑就好,A等于B,B自然等于A,同理假如“刑法是教育”说得通,那“教育是刑法”也说得通吗?不完全通吧?既然不完全通,那就代表二者也许有相近的作用,但不能等同视之。有交集不等于全等,这是基本数学观念。
张先生问大学法律系学生修的课是什么?言下之意,仿佛这就把刑法跟教育画上等号了?那换一个问题来思考,大学工程系学生修的课是什么?请别告诉我工程就是教育。工程系修的课是工程,法律系修的课自然不会是教育。
在我的认知里,教育的其中一个最主要目的就是要我们认识是非黑白,当教育的这个目的因为不论何种原因失败了(问题可能出在教育制度、教育者、被教育者、现实环境等的任何一环),刑法才派上用场。两者存在着这种先后关系,“不教而诛”的干法基本上已经不容于文明社会了。
刑法不可能改变人心(这是我的个人偏见,恳请举出反例来改变我的想法),但它至少可以改变社会秩序。马新二地人民在新柔海峡两岸以全然不同的态度面对法律以“避刑责”,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不改变人心,实际上刑法真正起的是威慑作用,不是教育作用。
张先生还在期待刑法的教育作用发酵,但很多人实在已经受够了本地败坏的治安,我们要的是社会秩序!我们要的是免于恐惧的基本人权!坊间声援的呼声此起彼落是没错,但也请不要完全漠视那沉默的声音!随便在身旁打听一下大家对这事件的看法,你会听到不同的声音的。
刑法假如要取得一定的威慑效果,前提就是执法必须要做到“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般的公平才行。刑法当然不是一定“要犯人受死刑才能凸显执法者的公信力”,但是我的问题是,难道犯了死罪而要犯人不受死刑才叫凸显执法者的公信力?那还说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不是你的意思?好,没问题,请继续看下去。
初犯与惯犯应该有区别,重犯与轻犯也应该有区别,这点我认同。假设法律上有一项类似“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一天至不超过两年”的刑法,在这个原则下,初犯或轻犯假如罪成而被判坐牢“一天”,我想是没有问题的。但假如罪成而因为犯罪人是初犯或轻犯,法庭宣布完全不用坐牢,可以马上回家,那就已经失去了原则,不能够接受。
企业界女强人被杀,其中一名嫌犯才19岁。假设他最后杀人罪成立被判死刑,但是却表现得“有意悔改”,那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因为他才“第一次”杀人被捉、19岁、有意悔改,就轻判以让他有“重生的机会”?杀人与贩毒不一样?不一样在害人的方式吗?另一名嫌犯45岁,假如他上有80老母,下有儿女成群,杀人更有种种崇高的说词,而且也表现得“有意悔改”,万一最后罪名成立,又该怎么办?也许在扣“读死书”的帽子之前,我们应该自问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到底是不是打算回到包青天的时代?
我清楚说过了,我个人并非要杨伟光非死不可才甘心。但是,目前贩毒的刑责是“死刑”,没有其他诠释。所以我的观点是,假如不想失去法律的原则,那就必须依法行事,那么死刑就不能变成其他的惩罚方式。当然,根据媒体报道,新加坡总统有赦免死囚的权力,假如他也运用了这个权力,那就不失原则了。
我想,我们可能已经到了一个历史阶段,需要考虑废除死刑。我个人相信的是“正常”的法律(不包括那个以3个英文字母为名的法律),但并不迷信死刑。假如有一天国会决定通过废除死刑,那是依法行事,至少我是乐见其成的。
2/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附:与报上所刊略有出入,这是原版。
根据我的理解,《刑法真义》全文就是要表达“刑法就是教育”的概念。当然我可能是完全误会了,但是假设我的理解是没错的,那么《刑法不是教育》这个题目就是直接了当地表达我对这个概念的不认同,没有什么好高深的,不用想太多。
我不是很确定张金发先生《刑法是不是教育?》一文,是有意抬杠而故意顾左右言他呢?还是因为我的表达能力不好,让他产生了误会?我真诚希望答案是后者,那么则敬请原谅,容我借此把自己的意思尽可能再表达得清楚一些。
教育跟刑法怎么会是同一回事呢?刑法固然可以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但它绝对不可能等同于教育。我们单纯用逻辑来考虑就好,A等于B,B自然等于A,同理假如“刑法是教育”说得通,那“教育是刑法”也说得通吗?不完全通吧?既然不完全通,那就代表二者也许有相近的作用,但不能等同视之。有交集不等于全等,这是基本数学观念。
张先生问大学法律系学生修的课是什么?言下之意,仿佛这就把刑法跟教育画上等号了?那换一个问题来思考,大学工程系学生修的课是什么?请别告诉我工程就是教育。工程系修的课是工程,法律系修的课自然不会是教育。
在我的认知里,教育的其中一个最主要目的就是要我们认识是非黑白,当教育的这个目的因为不论何种原因失败了(问题可能出在教育制度、教育者、被教育者、现实环境等的任何一环),刑法才派上用场。两者存在着这种先后关系,“不教而诛”的干法基本上已经不容于文明社会了。
刑法不可能改变人心(这是我的个人偏见,恳请举出反例来改变我的想法),但它至少可以改变社会秩序。马新二地人民在新柔海峡两岸以全然不同的态度面对法律以“避刑责”,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不改变人心,实际上刑法真正起的是威慑作用,不是教育作用。
张先生还在期待刑法的教育作用发酵,但很多人实在已经受够了本地败坏的治安,我们要的是社会秩序!我们要的是免于恐惧的基本人权!坊间声援的呼声此起彼落是没错,但也请不要完全漠视那沉默的声音!随便在身旁打听一下大家对这事件的看法,你会听到不同的声音的。
刑法假如要取得一定的威慑效果,前提就是执法必须要做到“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般的公平才行。刑法当然不是一定“要犯人受死刑才能凸显执法者的公信力”,但是我的问题是,难道犯了死罪而要犯人不受死刑才叫凸显执法者的公信力?那还说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不是你的意思?好,没问题,请继续看下去。
初犯与惯犯应该有区别,重犯与轻犯也应该有区别,这点我认同。假设法律上有一项类似“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一天至不超过两年”的刑法,在这个原则下,初犯或轻犯假如罪成而被判坐牢“一天”,我想是没有问题的。但假如罪成而因为犯罪人是初犯或轻犯,法庭宣布完全不用坐牢,可以马上回家,那就已经失去了原则,不能够接受。
企业界女强人被杀,其中一名嫌犯才19岁。假设他最后杀人罪成立被判死刑,但是却表现得“有意悔改”,那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因为他才“第一次”杀人被捉、19岁、有意悔改,就轻判以让他有“重生的机会”?杀人与贩毒不一样?不一样在害人的方式吗?另一名嫌犯45岁,假如他上有80老母,下有儿女成群,杀人更有种种崇高的说词,而且也表现得“有意悔改”,万一最后罪名成立,又该怎么办?也许在扣“读死书”的帽子之前,我们应该自问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到底是不是打算回到包青天的时代?
我清楚说过了,我个人并非要杨伟光非死不可才甘心。但是,目前贩毒的刑责是“死刑”,没有其他诠释。所以我的观点是,假如不想失去法律的原则,那就必须依法行事,那么死刑就不能变成其他的惩罚方式。当然,根据媒体报道,新加坡总统有赦免死囚的权力,假如他也运用了这个权力,那就不失原则了。
我想,我们可能已经到了一个历史阶段,需要考虑废除死刑。我个人相信的是“正常”的法律(不包括那个以3个英文字母为名的法律),但并不迷信死刑。假如有一天国会决定通过废除死刑,那是依法行事,至少我是乐见其成的。
2/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附:与报上所刊略有出入,这是原版。
Sunday, September 26, 2010
27/9/2010《伟光,加油!》方嫩
《伟光,加油!》>>>方嫩
晚探明先生在《南言》发表之《刑法不是教育》,扼述了自己认为刑法可解决任何一件事情,且认为法律只是旨在维护社会安宁,因而否决了周惠嘉先生的《俄狄浦斯王,苏格拉底与杨伟光》和张金发先生的《刑法的真义》。
本人并不苛同晚兄的看法。晚兄认为若不依法行事的先例一开(指赦免杨伟光),只怕潘朵拉的盒子再也关不回去,届时群魔乱舞,谁能来负责?杨伟光若真的被赦免,怎样保证他不会走回头路?那我劝他甭“杞人忧天”了。兴许他真的不知啥是法律不外人请呗。
杨伟光,一个生长在支离破碎的贫穷青年,自小辍学,以应付家庭日渐沉重的负担,进而接触了毒品,让自己踏上了不归路。古人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在世上难免会犯错,难道探明兄就未曾犯过错吗?法律存在的意义虽即是为了防止罪案的发生,但法律只是咱们人类所设的死板板规则。假使我们不墨守成规,不纯粹以法律的角度看待某事,却能以更开明,更开阔的角度看待,则能从中体会到“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一个人生下来,难道就会愿意做坏事吗?心里的邪念,正是因客观环境影响而逐渐萌生,伟光也只是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思想未成熟,就好像一张刚沾染颜料的白纸一样,入世未深,以致贩卖毒品,铸成大错。
我们虽与杨伟光素不相识,但是没有不对其感到同情的。一个人犯错,即要对自己行为负责,伟光贩毒,也理应接受惩罚,但是罪不至死。难道死刑真的有权决定伟光的人生吗?伟光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忏悔,希望获得普罗大众的三宽,即宽恕,宽厚与宽宏。通过伟光所写的忏悔信,我们可以从语句中得知伟光从佛教中而领略到感悟,以及对家庭和社会之愧疚,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帮助像他一样的青年,悬崖勒马,脱离毒海。因此杨伟光乃是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年轻人,社会阶层应给予重生机会杨伟光,让他有机会从错误中学习,再站起来!
大马华社并不是冷酷无情的,都响应隆雪华堂之“支持杨伟光签名运动”,现已筹集十万多个签名,希望伟光能避免绞刑之苦,得到重生的机会。法治,对减低罪案率有着有效的作用,惟笔者认为死刑仍存有瑕疵,应重新检讨,必须顾虑罪犯的生活背景和犯案动机。从残酷化的死刑与人性之间找出平衡点,而不是随意用死刑惩治罪犯。
好与坏,只是一时之差,掌握好与坏只在于自己和自身能否不受客观环境所拘泥,惟出淤泥而不染,方能远离不当的行为。我们可以以杨伟光这件事作为借镜,让自己不会误入歧途和做坏事。我相信在全马乃至全世界,兴许有许多的杨伟光,只是我们没常给予留意罢了!最后,虽然他仍需为其罪行付出坐牢的沉重代价,笔者愿杨伟光能守得云开见月明,能得到新加坡总统纳登的赦免与宽恕其死罪。加油,伟光!
27/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P/s. 请问方嫩看懂先前的文章了吗?晚探明什么时候“否决”了我的文章?马来西亚华社600万成员,有590万没有对此事表态,怎么会有人认为六十分之一就可以代表全体华社?小时候没学好算术?
晚探明先生在《南言》发表之《刑法不是教育》,扼述了自己认为刑法可解决任何一件事情,且认为法律只是旨在维护社会安宁,因而否决了周惠嘉先生的《俄狄浦斯王,苏格拉底与杨伟光》和张金发先生的《刑法的真义》。
本人并不苛同晚兄的看法。晚兄认为若不依法行事的先例一开(指赦免杨伟光),只怕潘朵拉的盒子再也关不回去,届时群魔乱舞,谁能来负责?杨伟光若真的被赦免,怎样保证他不会走回头路?那我劝他甭“杞人忧天”了。兴许他真的不知啥是法律不外人请呗。
杨伟光,一个生长在支离破碎的贫穷青年,自小辍学,以应付家庭日渐沉重的负担,进而接触了毒品,让自己踏上了不归路。古人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在世上难免会犯错,难道探明兄就未曾犯过错吗?法律存在的意义虽即是为了防止罪案的发生,但法律只是咱们人类所设的死板板规则。假使我们不墨守成规,不纯粹以法律的角度看待某事,却能以更开明,更开阔的角度看待,则能从中体会到“人性本善”,而不是“人性本恶”。一个人生下来,难道就会愿意做坏事吗?心里的邪念,正是因客观环境影响而逐渐萌生,伟光也只是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思想未成熟,就好像一张刚沾染颜料的白纸一样,入世未深,以致贩卖毒品,铸成大错。
我们虽与杨伟光素不相识,但是没有不对其感到同情的。一个人犯错,即要对自己行为负责,伟光贩毒,也理应接受惩罚,但是罪不至死。难道死刑真的有权决定伟光的人生吗?伟光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忏悔,希望获得普罗大众的三宽,即宽恕,宽厚与宽宏。通过伟光所写的忏悔信,我们可以从语句中得知伟光从佛教中而领略到感悟,以及对家庭和社会之愧疚,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帮助像他一样的青年,悬崖勒马,脱离毒海。因此杨伟光乃是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年轻人,社会阶层应给予重生机会杨伟光,让他有机会从错误中学习,再站起来!
大马华社并不是冷酷无情的,都响应隆雪华堂之“支持杨伟光签名运动”,现已筹集十万多个签名,希望伟光能避免绞刑之苦,得到重生的机会。法治,对减低罪案率有着有效的作用,惟笔者认为死刑仍存有瑕疵,应重新检讨,必须顾虑罪犯的生活背景和犯案动机。从残酷化的死刑与人性之间找出平衡点,而不是随意用死刑惩治罪犯。
好与坏,只是一时之差,掌握好与坏只在于自己和自身能否不受客观环境所拘泥,惟出淤泥而不染,方能远离不当的行为。我们可以以杨伟光这件事作为借镜,让自己不会误入歧途和做坏事。我相信在全马乃至全世界,兴许有许多的杨伟光,只是我们没常给予留意罢了!最后,虽然他仍需为其罪行付出坐牢的沉重代价,笔者愿杨伟光能守得云开见月明,能得到新加坡总统纳登的赦免与宽恕其死罪。加油,伟光!
27/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P/s. 请问方嫩看懂先前的文章了吗?晚探明什么时候“否决”了我的文章?马来西亚华社600万成员,有590万没有对此事表态,怎么会有人认为六十分之一就可以代表全体华社?小时候没学好算术?
《人生如戏》>>27/9/2010《是保树?还是保林?》周嘉惠
《是保树?还是保林?》>>>周嘉惠
借古论今的文章,假如不是为了讽刺的目的,则极可能即代表着作者还没失去理想、对现状尚未死心。实际上假如真的绝望了,只怕连文章都懒得写,哪还会费劲去讽刺些什么呢?
现实往往是令人沮丧的,写作人保留一点理想以为慰藉,也无可厚非吧?只顾及形而下的日常生计,不留一丁点形而上的理想,结果就是今天社会的恶形恶状。反之,只对形而上的理想念念不忘,无视形而下的生活所需,结果徒让人感受到一身不合时宜的酸味。假如感觉我的文字带有酸气,还请晚探明君(〈刑法不是教育〉,24/9/2010)与读者们,对本人身上余毒未清的不合时宜宽容一些。
是的,还是保持中庸之道比较好,理想不失现实,现实不忘理想。但这种境界往往只是滞留在“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状况中,奈何?
言归正传,我何尝不知道时间紧急?但我认为时间再紧急也不能放弃法律的尊严,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不可“穷斯滥”。做人做事一旦“穷斯滥”,其他方面就“其行不远”,多说亦无谓。是一棵树重要?还是一片树林重要?这是目前观点的分歧所在。个人是认为树林比树更重要,惟我不要求别人支持这种观点,仅供参考而已。
死刑很不人道?那为什么早不提出废除死刑?总之,现在提出废除死刑的建议,可能救不了今天的杨伟光,可是一旦死刑废除,就不会有未来的杨伟光继续被送上刑台。所以,同情杨伟光的群众应该即刻组织起来向政府提议废除死刑,是否来得及救杨伟光不得而知,但这起码是具有亡羊补牢的意义的。我国人民对死囚问题从来都不曾表现得那么关心过,何以现在突然一反常态?这一点也值得大家去想一想。
无论如何,死刑从一开始就不是为杨伟光个人设下的,死刑也不会是为杨伟光个人废除的。这完全是个制度问题,假如这个制度今天被普遍认为不再适用,那确实是值得认真探讨废除死刑的可行性的。至于废除死刑后,所有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亡命之徒都将靠我们缴的税钱在牢里度过余生,大家又是否吞得下这口气?此乃余话,这里就不多谈了。
刑法是法律的一部分,不论法律或教育都是大课题,分开也不见得一定谈得清楚,混着谈则很容易不知怎地就弄成一锅粥。一个经典的例子大家应该记忆犹新,怡保市长不久前把爱国教育与刑法混为一谈,说什么商家不挂国旗就不让在怡保做生意,结果只让人联想到法西斯。
教育让人明是非,并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碰上的诱惑起到一定的提醒作用,但教育难以保证让人不犯错。最近的律师涉嫌杀人烧尸案,可以作为一个最好的注解,高学历、律师,还有什么疑问吗?亚里斯多德真的分析得很精彩,在此再重复一次,亚氏认为人们犯错的原因是:(一)欲望;(二)愚蠢;(三)缺乏健全的预见和信念。
至于那一面倒的声援,我觉得还可以多说几句。杨伟光后援会协调员饶兆颖律师为了协调工作而公开电话号码,结果除了声援的电话,同时也接到许许多多抗议的电话。另一种呼声的力度大不大?没人发起连署,没有统计数字,所以难说。但是,任何事都有两面,这倒是毋庸质疑的,我们是否也很应该努力去聆听那声量没有被特意调高的声音?这是我认为声音大不必然等于正义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
明知道暗流汹涌却佯装不知道,那是迟早要吃亏的。报馆刊登评论稿,是否就是希望评论者发挥这个“暗流探测器”的作用呢?我经常作如是想。
然而,在这个课题上我要表达的都已经表达了,就此打住吧。
27/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借古论今的文章,假如不是为了讽刺的目的,则极可能即代表着作者还没失去理想、对现状尚未死心。实际上假如真的绝望了,只怕连文章都懒得写,哪还会费劲去讽刺些什么呢?
现实往往是令人沮丧的,写作人保留一点理想以为慰藉,也无可厚非吧?只顾及形而下的日常生计,不留一丁点形而上的理想,结果就是今天社会的恶形恶状。反之,只对形而上的理想念念不忘,无视形而下的生活所需,结果徒让人感受到一身不合时宜的酸味。假如感觉我的文字带有酸气,还请晚探明君(〈刑法不是教育〉,24/9/2010)与读者们,对本人身上余毒未清的不合时宜宽容一些。
是的,还是保持中庸之道比较好,理想不失现实,现实不忘理想。但这种境界往往只是滞留在“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状况中,奈何?
言归正传,我何尝不知道时间紧急?但我认为时间再紧急也不能放弃法律的尊严,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不可“穷斯滥”。做人做事一旦“穷斯滥”,其他方面就“其行不远”,多说亦无谓。是一棵树重要?还是一片树林重要?这是目前观点的分歧所在。个人是认为树林比树更重要,惟我不要求别人支持这种观点,仅供参考而已。
死刑很不人道?那为什么早不提出废除死刑?总之,现在提出废除死刑的建议,可能救不了今天的杨伟光,可是一旦死刑废除,就不会有未来的杨伟光继续被送上刑台。所以,同情杨伟光的群众应该即刻组织起来向政府提议废除死刑,是否来得及救杨伟光不得而知,但这起码是具有亡羊补牢的意义的。我国人民对死囚问题从来都不曾表现得那么关心过,何以现在突然一反常态?这一点也值得大家去想一想。
无论如何,死刑从一开始就不是为杨伟光个人设下的,死刑也不会是为杨伟光个人废除的。这完全是个制度问题,假如这个制度今天被普遍认为不再适用,那确实是值得认真探讨废除死刑的可行性的。至于废除死刑后,所有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亡命之徒都将靠我们缴的税钱在牢里度过余生,大家又是否吞得下这口气?此乃余话,这里就不多谈了。
刑法是法律的一部分,不论法律或教育都是大课题,分开也不见得一定谈得清楚,混着谈则很容易不知怎地就弄成一锅粥。一个经典的例子大家应该记忆犹新,怡保市长不久前把爱国教育与刑法混为一谈,说什么商家不挂国旗就不让在怡保做生意,结果只让人联想到法西斯。
教育让人明是非,并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碰上的诱惑起到一定的提醒作用,但教育难以保证让人不犯错。最近的律师涉嫌杀人烧尸案,可以作为一个最好的注解,高学历、律师,还有什么疑问吗?亚里斯多德真的分析得很精彩,在此再重复一次,亚氏认为人们犯错的原因是:(一)欲望;(二)愚蠢;(三)缺乏健全的预见和信念。
至于那一面倒的声援,我觉得还可以多说几句。杨伟光后援会协调员饶兆颖律师为了协调工作而公开电话号码,结果除了声援的电话,同时也接到许许多多抗议的电话。另一种呼声的力度大不大?没人发起连署,没有统计数字,所以难说。但是,任何事都有两面,这倒是毋庸质疑的,我们是否也很应该努力去聆听那声量没有被特意调高的声音?这是我认为声音大不必然等于正义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
明知道暗流汹涌却佯装不知道,那是迟早要吃亏的。报馆刊登评论稿,是否就是希望评论者发挥这个“暗流探测器”的作用呢?我经常作如是想。
然而,在这个课题上我要表达的都已经表达了,就此打住吧。
27/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Saturday, September 25, 2010
25/9/2010《刑法是不是教育?》张金发
《刑法是不是教育?》>>>张金发
晚探明以“刑法不是教育”一文来回应本人之“刑法真义”,感谢他的捧场,拙作之言论如有不妥之处,欢迎点评。
深思晚君的文稿:“刑法不是教育”作为题目,让人似懂非懂。请问大学里,法律系学生修的课是什么?
或许咱们先厘清“刑法是不是教育?”这一个观念,晚君的题目显而易见是否决,小弟才疏学浅,刚好有点不认同。
基本原点问题:为什么有刑法的订立?长篇大论不需说,小弟认为法律的订定无非是确立一些基本行为,以便让民众有所依循,它不只作为道德准绳,从法定条文中也可以分析是非黑白对错,只要人人遵守,社会国家的秩序就不致紊乱政纲!
刑法同样是法律条文,只要生活在社区中,人人都必需要了解何种行为是对,何种行为是错的,一旦犯法,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故而有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
刑法学未必需要人人精通,但是人人都会在学校上课时得到这种教育的机会。师长会告诉我们何者为对何者为错,相信晚君同样有这种经历。因此,刑法怎可能与教育区分清楚?
再说,刑法的订定无非就是要让人人遵循法律条文,如没受过基本法律常识教育者,他岂能分辨是非黑白对错,又怎知杀人者死的道理?因此人人都应该有受过基本刑事法律教育才正常。
刑法的真义,并非一定要犯人受死刑才能凸显执法者的公信力!相反的,可协助死刑的一些变通方式,如缓刑、终身监禁等。刑法,是不得已而用之,并非只有这一个方策而已!
其次,杨伟光因为运毒入境新加坡被捕,被判处死刑,坊间呼吁新加宽赦杨的死罪,改判轻罚,让有意悔改之年青人得以重生的机会。这个呼吁并非“坏事”。晚君所谓“有谁可以保证他从此就不会走回老路?”这种说法俨如在问“娶个老婆包生子,万一生个女儿怎么办?”滑稽也!正如这一刻是平常人,谁可以保证你下一刻不会是杀人犯?”杀人者死,平常人下一刻可能是杀人者,也该死!这种逻辑是不通的。
刑法,是不得已才用。明定的法律条文是纲纪,犯罪的情境必需考量在内,才是执行刑法最高的真义。并非一律依书直判,这是读死书而已。
最后,今年3月19日,小弟的一篇文章“死刑与人权观念”刊登在商报的南言版,开宗明义地便说出:“虽说法律不外人情,但我是个鼓励严刑峻罚者。我相信如果没有律法的制约,人人都会以自我为中心,届时没有是非没有黑白,没有道德准绳,社会的秩序将危在旦夕!”,“人权与司法不是用以保护加害人,而是保护受害者,这就是法律存在的实质意义。”
日前,“刑法真义”一文中,“法律对付屡劝不听的惯犯,理当改以重刑,如果立意悔过之犯案者,为何仍然执意死刑对待?法律严明固然重要,人命又岂是草木所能比拟?一部法律学到老,活学活用才能无悔于天下,体认刑法的真义,比严守死硬的法律条文来得更加有人性和有人权。”
新加坡采取严刑峻罚施政并没有错,唯惯犯与初犯面对刑法的量刑,小弟认为多少都有一些差别。当然,司法界的看法会如何,或许自有他们的一套见解。
遵循刑法,重点在教育,立身处世应认清是非善恶,而不是消极避刑责。在国内是好人,在国外变破坏分子,那是什么教育所致?
25/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我思我见》专栏
晚探明以“刑法不是教育”一文来回应本人之“刑法真义”,感谢他的捧场,拙作之言论如有不妥之处,欢迎点评。
深思晚君的文稿:“刑法不是教育”作为题目,让人似懂非懂。请问大学里,法律系学生修的课是什么?
或许咱们先厘清“刑法是不是教育?”这一个观念,晚君的题目显而易见是否决,小弟才疏学浅,刚好有点不认同。
基本原点问题:为什么有刑法的订立?长篇大论不需说,小弟认为法律的订定无非是确立一些基本行为,以便让民众有所依循,它不只作为道德准绳,从法定条文中也可以分析是非黑白对错,只要人人遵守,社会国家的秩序就不致紊乱政纲!
刑法同样是法律条文,只要生活在社区中,人人都必需要了解何种行为是对,何种行为是错的,一旦犯法,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故而有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
刑法学未必需要人人精通,但是人人都会在学校上课时得到这种教育的机会。师长会告诉我们何者为对何者为错,相信晚君同样有这种经历。因此,刑法怎可能与教育区分清楚?
再说,刑法的订定无非就是要让人人遵循法律条文,如没受过基本法律常识教育者,他岂能分辨是非黑白对错,又怎知杀人者死的道理?因此人人都应该有受过基本刑事法律教育才正常。
刑法的真义,并非一定要犯人受死刑才能凸显执法者的公信力!相反的,可协助死刑的一些变通方式,如缓刑、终身监禁等。刑法,是不得已而用之,并非只有这一个方策而已!
其次,杨伟光因为运毒入境新加坡被捕,被判处死刑,坊间呼吁新加宽赦杨的死罪,改判轻罚,让有意悔改之年青人得以重生的机会。这个呼吁并非“坏事”。晚君所谓“有谁可以保证他从此就不会走回老路?”这种说法俨如在问“娶个老婆包生子,万一生个女儿怎么办?”滑稽也!正如这一刻是平常人,谁可以保证你下一刻不会是杀人犯?”杀人者死,平常人下一刻可能是杀人者,也该死!这种逻辑是不通的。
刑法,是不得已才用。明定的法律条文是纲纪,犯罪的情境必需考量在内,才是执行刑法最高的真义。并非一律依书直判,这是读死书而已。
最后,今年3月19日,小弟的一篇文章“死刑与人权观念”刊登在商报的南言版,开宗明义地便说出:“虽说法律不外人情,但我是个鼓励严刑峻罚者。我相信如果没有律法的制约,人人都会以自我为中心,届时没有是非没有黑白,没有道德准绳,社会的秩序将危在旦夕!”,“人权与司法不是用以保护加害人,而是保护受害者,这就是法律存在的实质意义。”
日前,“刑法真义”一文中,“法律对付屡劝不听的惯犯,理当改以重刑,如果立意悔过之犯案者,为何仍然执意死刑对待?法律严明固然重要,人命又岂是草木所能比拟?一部法律学到老,活学活用才能无悔于天下,体认刑法的真义,比严守死硬的法律条文来得更加有人性和有人权。”
新加坡采取严刑峻罚施政并没有错,唯惯犯与初犯面对刑法的量刑,小弟认为多少都有一些差别。当然,司法界的看法会如何,或许自有他们的一套见解。
遵循刑法,重点在教育,立身处世应认清是非善恶,而不是消极避刑责。在国内是好人,在国外变破坏分子,那是什么教育所致?
25/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我思我见》专栏
Thursday, September 23, 2010
24/9/2010《刑法不是教育》晚探明
《刑法不是教育》>>>晚探明
《南言》版连着两天有专栏作者谈论杨伟光的事件,周嘉惠先生的《俄狄浦斯王、苏格拉底与杨伟光》(21/9/2010)与张金发先生的《刑法真义》(22/9/2010)同样都是采用借古论今的手法。
根据我的理解,周嘉惠先生借一把古希腊的余光,尝试说明恶法亦法,如果不按规矩处理,那就准备面对社会可能紊乱的后果。苏格拉底当年就是为了保全雅典的法律制度,而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虽然周先生认为如果法律有缺陷,就应该及时修正,但他似乎忽略了现在杨伟光的情况有若急惊风,恐怕等不及国会三读修法这位慢郎中?那该怎么办呢?
张金发先生则借唐太宗的故事,希望提醒新加坡政府去“体认刑法的真义”。张先生在文章中表达的部分观点,我是不认同的。
首先,杨伟光这位“有意悔改的年青人”,假如真的逃过此一劫,请问有谁可以保证他从此就不会走回老路?克林顿总统当政时亦主张“three strikes”的做法,意即第三次犯罪既判重刑。这对犯罪者当然是仁慈的,但请问第二位、第三位被害人的不幸遭遇是不是嫌太无辜了?
张先生说法律的目的是希望“各人的生命、财产、名誉等得到应有的保障”,而且是基本人权。所以,法律赋予我们的应该是大家免于恐惧的基本人权?还是保护加害人的基本人权?假如两者只得选其一,应该怎么选?就算两者都不放弃,何者应该优先考虑?张先生似乎忽视受害人的权益了。贩毒者死,这是新马二国都有的法律规定,就因为当年的立法者认为贩卖毒品不仅仅不是鸡毛蒜皮,而且危害既深且大!
我个人有种感觉,许多国人对新加坡似乎总有那么一点心理不平衡。张先生指称,新国人民守法只为了避刑责,而对其行为的态度并没有改善,所以才有到我国境内“飞车”为乐、随地乱丢垃圾的行为。愚认为,刑法的目的是阻遏犯罪而已,不在改变人心。摆在眼前的情况是,新国人民在国内奉公守法,一到我国就乱来;我国人民在国内乱来,一到新国马上变得奉公守法。人心不变,浑蛋还是浑蛋,但你认为哪一种环境会让人感觉生活得更舒服一些?新加坡的严刑峻法错了吗?
我跟杨伟光无怨无仇,并不是在主张他非死不可。但是,法律好比是社会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是不可能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量身订做的。不依法行事的先例一开,只怕潘朵拉的盒子再也关不回去,届时群魔乱舞,谁来负责?周先生不见得就是纯粹在杞人忧天啊!
24/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南言》版连着两天有专栏作者谈论杨伟光的事件,周嘉惠先生的《俄狄浦斯王、苏格拉底与杨伟光》(21/9/2010)与张金发先生的《刑法真义》(22/9/2010)同样都是采用借古论今的手法。
根据我的理解,周嘉惠先生借一把古希腊的余光,尝试说明恶法亦法,如果不按规矩处理,那就准备面对社会可能紊乱的后果。苏格拉底当年就是为了保全雅典的法律制度,而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虽然周先生认为如果法律有缺陷,就应该及时修正,但他似乎忽略了现在杨伟光的情况有若急惊风,恐怕等不及国会三读修法这位慢郎中?那该怎么办呢?
张金发先生则借唐太宗的故事,希望提醒新加坡政府去“体认刑法的真义”。张先生在文章中表达的部分观点,我是不认同的。
首先,杨伟光这位“有意悔改的年青人”,假如真的逃过此一劫,请问有谁可以保证他从此就不会走回老路?克林顿总统当政时亦主张“three strikes”的做法,意即第三次犯罪既判重刑。这对犯罪者当然是仁慈的,但请问第二位、第三位被害人的不幸遭遇是不是嫌太无辜了?
张先生说法律的目的是希望“各人的生命、财产、名誉等得到应有的保障”,而且是基本人权。所以,法律赋予我们的应该是大家免于恐惧的基本人权?还是保护加害人的基本人权?假如两者只得选其一,应该怎么选?就算两者都不放弃,何者应该优先考虑?张先生似乎忽视受害人的权益了。贩毒者死,这是新马二国都有的法律规定,就因为当年的立法者认为贩卖毒品不仅仅不是鸡毛蒜皮,而且危害既深且大!
我个人有种感觉,许多国人对新加坡似乎总有那么一点心理不平衡。张先生指称,新国人民守法只为了避刑责,而对其行为的态度并没有改善,所以才有到我国境内“飞车”为乐、随地乱丢垃圾的行为。愚认为,刑法的目的是阻遏犯罪而已,不在改变人心。摆在眼前的情况是,新国人民在国内奉公守法,一到我国就乱来;我国人民在国内乱来,一到新国马上变得奉公守法。人心不变,浑蛋还是浑蛋,但你认为哪一种环境会让人感觉生活得更舒服一些?新加坡的严刑峻法错了吗?
我跟杨伟光无怨无仇,并不是在主张他非死不可。但是,法律好比是社会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是不可能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量身订做的。不依法行事的先例一开,只怕潘朵拉的盒子再也关不回去,届时群魔乱舞,谁来负责?周先生不见得就是纯粹在杞人忧天啊!
24/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22/9/2010《刑法真义》张金发
《刑法真义》>>>张金发
现年22岁的沙巴人杨伟光在2007年因为运毒入境新加坡被捕,被判处死刑。他本定于去年12月问吊,但杨之律师拉维成功入禀法庭,暂缓死刑,并且针对新国驳回杨伟光宽赦申请的决定,提出司法审核。
大马坊间对这案件的声援此起彼落,几乎一致呼吁新国能宽赦杨的死罪,改判轻罚,让有意悔改之年青人得以重生的机会。
杨之运毒案件,从新加坡刑法上看,要脱罪似乎是不可能之事,新国以严刑峻法闻名于世,他们的人民生活在新加坡奉公守法,社会井然有序。不过,当他们离开新加坡时,是否同样的行为操守?一些事实显示,新国人民一旦开车离开新国进入大马领域,他们多以“飞车“为乐。
新加坡城市以清洁整齐同样闻名天下,他们的行为在新国可说是可圈可点,但是,他们却把大马领土当作垃圾场,随地乱丢垃圾,这与他们在新加坡的行为根本南辕北辙。因此,新加坡实施严刑峻法并没有让民众体认刑法的真义,新国人民只有避刑责,而对行为的态度没有从根本彻底改善。
这让我回想起《旧唐书。刑法志》记载着一则涉及“唐律”中有关“十恶”的处罚内容,和“缘坐与连坐”的发展变化。
故事大致如下:唐朝贞观年间,有位同州(今之陕西大荔)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作统军,因为谋反而伏诛,按当时的律法,房强应依律适用“缘坐法”被处死。
唐太宗录囚(皇帝亲自视察监狱中在押囚犯,以防止冤狱的制度)时得知此案实情,怜悯其将死,因而由此动容。于是乎对大臣说:“因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百姓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杀无辜,实施重刑呢?这岂不是更显得君主不德。 ”
他思索的是,因风俗教化未能博施,如果对人用刑,他反思己身,认为是君主(自己)的德行不彰,才遭致他人甘冒犯下“十恶不赦”的刑法。
唐太宗进一步再说:“用刑之道,应当视情节之轻重,再加之以刑罚。怎可不察其缘由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 ”
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恤刑”与“重视人命”。
刑法,是一条条生冷无情的条文,基本上都是为了各人的生命、财产、名誉等得到应有的保障,实为基本人权。所谓情理法,无律法就难以统一规划各种行为准则,也不能订定刑罚轻重,然而,法再严也应考虑人情世故。诚如唐太宗所说,当视犯者之状况若何再作定夺,故未参与谋反或大逆罪之人,却因他人犯罪而受牵连,岂不冤哉?古代中国有幸遇上明君,因唐太宗悲天悯人的德行,从此自古传承下来的法定死刑观念得以除去大半。
唐太宗审核该死刑案件时,出于“德礼”与“恤刑”的考虑,认为房强之弟固然该判以死刑之罪,但是房强不应受“缘坐法”定罪同处死刑。这个案件在当时并非大案,但却引发了一项重要的法律变革,体现了司法制度不断走向文明的进步当中。
法律对付屡劝不听的惯犯,理当改以重刑,如果一意悔过之犯案者,为何仍然执意死刑对待?法律严明固然重要,人命又岂是草木所能比拟?一部法律学到老,活学活用才能无悔于天下,体认刑法的真义,比严守死硬的法律条文来得更加有人性和有人权。
22/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我思我见》专栏
现年22岁的沙巴人杨伟光在2007年因为运毒入境新加坡被捕,被判处死刑。他本定于去年12月问吊,但杨之律师拉维成功入禀法庭,暂缓死刑,并且针对新国驳回杨伟光宽赦申请的决定,提出司法审核。
大马坊间对这案件的声援此起彼落,几乎一致呼吁新国能宽赦杨的死罪,改判轻罚,让有意悔改之年青人得以重生的机会。
杨之运毒案件,从新加坡刑法上看,要脱罪似乎是不可能之事,新国以严刑峻法闻名于世,他们的人民生活在新加坡奉公守法,社会井然有序。不过,当他们离开新加坡时,是否同样的行为操守?一些事实显示,新国人民一旦开车离开新国进入大马领域,他们多以“飞车“为乐。
新加坡城市以清洁整齐同样闻名天下,他们的行为在新国可说是可圈可点,但是,他们却把大马领土当作垃圾场,随地乱丢垃圾,这与他们在新加坡的行为根本南辕北辙。因此,新加坡实施严刑峻法并没有让民众体认刑法的真义,新国人民只有避刑责,而对行为的态度没有从根本彻底改善。
这让我回想起《旧唐书。刑法志》记载着一则涉及“唐律”中有关“十恶”的处罚内容,和“缘坐与连坐”的发展变化。
故事大致如下:唐朝贞观年间,有位同州(今之陕西大荔)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作统军,因为谋反而伏诛,按当时的律法,房强应依律适用“缘坐法”被处死。
唐太宗录囚(皇帝亲自视察监狱中在押囚犯,以防止冤狱的制度)时得知此案实情,怜悯其将死,因而由此动容。于是乎对大臣说:“因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百姓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杀无辜,实施重刑呢?这岂不是更显得君主不德。 ”
他思索的是,因风俗教化未能博施,如果对人用刑,他反思己身,认为是君主(自己)的德行不彰,才遭致他人甘冒犯下“十恶不赦”的刑法。
唐太宗进一步再说:“用刑之道,应当视情节之轻重,再加之以刑罚。怎可不察其缘由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 ”
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恤刑”与“重视人命”。
刑法,是一条条生冷无情的条文,基本上都是为了各人的生命、财产、名誉等得到应有的保障,实为基本人权。所谓情理法,无律法就难以统一规划各种行为准则,也不能订定刑罚轻重,然而,法再严也应考虑人情世故。诚如唐太宗所说,当视犯者之状况若何再作定夺,故未参与谋反或大逆罪之人,却因他人犯罪而受牵连,岂不冤哉?古代中国有幸遇上明君,因唐太宗悲天悯人的德行,从此自古传承下来的法定死刑观念得以除去大半。
唐太宗审核该死刑案件时,出于“德礼”与“恤刑”的考虑,认为房强之弟固然该判以死刑之罪,但是房强不应受“缘坐法”定罪同处死刑。这个案件在当时并非大案,但却引发了一项重要的法律变革,体现了司法制度不断走向文明的进步当中。
法律对付屡劝不听的惯犯,理当改以重刑,如果一意悔过之犯案者,为何仍然执意死刑对待?法律严明固然重要,人命又岂是草木所能比拟?一部法律学到老,活学活用才能无悔于天下,体认刑法的真义,比严守死硬的法律条文来得更加有人性和有人权。
22/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我思我见》专栏
Monday, September 20, 2010
《人生如戏》>>21/09/2010《俄狄浦斯王、苏格拉底与杨伟光》周嘉惠
《俄狄浦斯王、苏格拉底与杨伟光》>>>周嘉惠
古希腊哲人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指出(863-864页),导致我们犯错的原因有三:1.欲望,2.愚蠢,3.缺乏健全的预见和信念。
假如报章的报道是没有偏差的,那么杨伟光犯罪的原因,可说十分吻合柏拉图在2千3百年前所作的分析。杨伟光在新加坡因贩毒罪而被判死刑一事,也让我联想起古希腊流传的民间故事“俄狄浦斯王”。
俄狄浦斯王的完整故事许多人可能并记不清楚,但提及故事中的“弑父娶母”情节、“早上四只脚、中午两只脚、晚上三只脚”的谜语,相信倒是有助于唤起记忆。
俄狄浦斯的弑父娶母完全是无心之失,他甚至为了躲避这个可怕的预言而逃离家庭,但要发生的悲剧,终究还是发生了(古希腊的命运悲剧并不是在提倡或反映宿命论,这点往后有机会再谈)。误杀生父在法庭上或许尚有申诉的余地,乱伦的事实却是无论如何都无从辩护的,这种事情根本就已超越了动机的考量范围。
杨伟光贩毒的动机或许只是单纯地希望改善家境,但这貌似善良的出发点,却掩盖不了丑陋的事实:他的犯罪行为或已间接、甚至直接地导致了许多家庭家破人亡。
对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无心之失并不会减低内心的罪恶感;俄狄浦斯王无法忍受自己所犯下的滔天大罪,觉得唯有完全自绝于人类社会,良心上才说得过去,结果自瞽双目,随后自我流放。为什么不省事些直接选择自杀呢?因为在阴间还有死去的父母,自杀后他又该如何去面对他们?
提及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并不是因为我个人觉得应该鼓励杨伟光自残,或再也别踏进马来西亚国土。事实上,惩罚显然是必不可免的,但除了死刑之外,在考虑到各种因素后,是否还能有更恰当的惩罚才是现今讨论的重点所在。当下的舆论大多也仅仅属于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似乎没有达致什么客观的共识,而法院的判决最后仍可能被新加坡总统的特赦所改变。
我们需要理解,法律不一定完美,但它毕竟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一面倒的声音不见得就代表着正义;苏格拉底就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被判处死刑的,而那个判决明显是很有问题的。
当苏格拉底被按上莫名其妙的罪名判处死刑,在法律与个人的生死之间,苏格拉底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以维护法律制度的完整(无独有偶,苏格拉底的徒孙亚里士多德也一度面对相似的遭遇,但他则宣称不能够让雅典再次犯下杀害哲学家的错误,于是逃离出境)。虽然,我们不能奢望一般人拥有类似苏格拉底或俄狄浦斯王的情操,但同时我们也不应该指望法律因为杨伟光或任何特定人士“法外开恩”、打折扣。
假如发现法律本身有缺陷,那就应该及时修正,而不是因为被告很可怜、很无知、家世很显赫、后台很强硬,以及种种合理或不合理的原因而放弃法律的尊严,否则社会极可能因此发生紊乱。杨伟光现今假如对社会还有什么特殊意义的贡献,就是他提供了这个修正的契机。
新加坡政府肯定是清楚听到新柔海峡隔岸群众的呼声了,但要如何处理自有他们的现实考量,最后的决定无论是什么,我们都应该尊重。不管我们个人的主观意愿再如何强烈,还是得接受一个现实:罪不至死的,不一定就不死;罪该万死的,不一定就死。
至于杨伟光个人最后的命运如何,只能说,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21/0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古希腊哲人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指出(863-864页),导致我们犯错的原因有三:1.欲望,2.愚蠢,3.缺乏健全的预见和信念。
假如报章的报道是没有偏差的,那么杨伟光犯罪的原因,可说十分吻合柏拉图在2千3百年前所作的分析。杨伟光在新加坡因贩毒罪而被判死刑一事,也让我联想起古希腊流传的民间故事“俄狄浦斯王”。
俄狄浦斯王的完整故事许多人可能并记不清楚,但提及故事中的“弑父娶母”情节、“早上四只脚、中午两只脚、晚上三只脚”的谜语,相信倒是有助于唤起记忆。
俄狄浦斯的弑父娶母完全是无心之失,他甚至为了躲避这个可怕的预言而逃离家庭,但要发生的悲剧,终究还是发生了(古希腊的命运悲剧并不是在提倡或反映宿命论,这点往后有机会再谈)。误杀生父在法庭上或许尚有申诉的余地,乱伦的事实却是无论如何都无从辩护的,这种事情根本就已超越了动机的考量范围。
杨伟光贩毒的动机或许只是单纯地希望改善家境,但这貌似善良的出发点,却掩盖不了丑陋的事实:他的犯罪行为或已间接、甚至直接地导致了许多家庭家破人亡。
对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无心之失并不会减低内心的罪恶感;俄狄浦斯王无法忍受自己所犯下的滔天大罪,觉得唯有完全自绝于人类社会,良心上才说得过去,结果自瞽双目,随后自我流放。为什么不省事些直接选择自杀呢?因为在阴间还有死去的父母,自杀后他又该如何去面对他们?
提及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并不是因为我个人觉得应该鼓励杨伟光自残,或再也别踏进马来西亚国土。事实上,惩罚显然是必不可免的,但除了死刑之外,在考虑到各种因素后,是否还能有更恰当的惩罚才是现今讨论的重点所在。当下的舆论大多也仅仅属于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似乎没有达致什么客观的共识,而法院的判决最后仍可能被新加坡总统的特赦所改变。
我们需要理解,法律不一定完美,但它毕竟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一面倒的声音不见得就代表着正义;苏格拉底就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被判处死刑的,而那个判决明显是很有问题的。
当苏格拉底被按上莫名其妙的罪名判处死刑,在法律与个人的生死之间,苏格拉底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以维护法律制度的完整(无独有偶,苏格拉底的徒孙亚里士多德也一度面对相似的遭遇,但他则宣称不能够让雅典再次犯下杀害哲学家的错误,于是逃离出境)。虽然,我们不能奢望一般人拥有类似苏格拉底或俄狄浦斯王的情操,但同时我们也不应该指望法律因为杨伟光或任何特定人士“法外开恩”、打折扣。
假如发现法律本身有缺陷,那就应该及时修正,而不是因为被告很可怜、很无知、家世很显赫、后台很强硬,以及种种合理或不合理的原因而放弃法律的尊严,否则社会极可能因此发生紊乱。杨伟光现今假如对社会还有什么特殊意义的贡献,就是他提供了这个修正的契机。
新加坡政府肯定是清楚听到新柔海峡隔岸群众的呼声了,但要如何处理自有他们的现实考量,最后的决定无论是什么,我们都应该尊重。不管我们个人的主观意愿再如何强烈,还是得接受一个现实:罪不至死的,不一定就不死;罪该万死的,不一定就死。
至于杨伟光个人最后的命运如何,只能说,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21/09/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Friday, August 27, 2010
《人生如戏》>>27/08/2010《品格》周嘉惠
《品格》>>>周嘉惠

怡保市长:国庆不挂国旗,就是不爱国。商家不爱国,就不允许在怡保做生意。
Patrick Teoh: Niamah!
最近读了一本2005年出版的书《国家的品格》,作者是日本的数学教授藤原正彦。作者有感于日本人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对自己的国家失去了信心,同时对当下社会沉迷于金钱游戏,以致道德普遍沦丧的乱象,感到忧心忡忡。作者大声疾呼应该重新建立“国家的品格”,否则不足于力挽狂澜。这本书在日本出版后,半年内即狂销二百万册,平均一天一万册。
在全球化的今天,沉迷于金钱游戏、道德沦丧等等问题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们每天也在面对着。然而,可能由于我不是日本人之故,也可能我个人的神经末梢久经修炼,已百毒不侵,读了这本书后实际上并感受不到太大的心灵冲击。不过,这本书还是引发了我一个疑问,我们似乎比日本多了一个很根本的问题:什么是我们失去的国家品格?这一点很重要,假如我们甚至不能确定、确实地回答这个问题,那等于在一片混乱之中没有方向。那么,我们只好继续混乱下去。
我想,文化与品格,放在国家层面来说,总该是有点关联的吧?否则台上的伟大人物何以动不动就声嘶力竭地疾呼这个、那个不是我们的文化?怎么样的文化,就会产生怎么样的品格要求,是不是这样呢?
譬如说,伟大人物认为抗议游行不是我们的文化,可是近来这种事情还真的是时有所闻。当一个不符合我们文化的行为竟然发生了,我们是不是该检讨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到底是对文化的认知出问题?还是行为出问题?
我个人参加过2007年11月10日在首都的游行,而且还挨了几颗催泪弹。至今不明白的是,一伙人穿上黄色衣服站在大街上,至少当时在我所站的位置附近范围内,大家既不吵又没闹,这样的行为究竟与国家文化产生什么冲突?印象中伟大人物不曾有过令人信服的说明。
当天下午三点钟镇暴警察在10公尺外举起盾牌准备冲撞时,我心中其实是十分平静的,但心里却也同时怀着一个很大的问号,不解决国民心中的不满,只一味的压制,这是国家的文化吗?这样的国家会有品格吗?管理者不允许随地吐痰,却努力制造一个乌烟瘴气的环境,让大家时刻憋着满腔的浓痰。试问,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道理?
国家其实是个很抽象的概念,国家就是一面国旗吗?就是地图上画的那个轮廓吗?就是台上那些教人直想要他们闭嘴的伟大人物吗?似乎是,也似乎不是,隐隐然我们谁都可以察觉到,问题其实没怡保市长想的那么简单。不论有心人如何企图模糊其界限,国家和政府终究不是同一回事。抽象的国家自己不会书写历史,只是让事件随着时间一件一件在这片土地上展开。然而,执政54年的政府却拥有权力按自己心意书写国家的历史。
一旦由不尊重史实者掌握了话语权,历史实际上已失去承载记忆的功用。没有受认可的集体记忆就不会有受认可的集体文化、传统可言,为所欲为后剩下的假如不是胡说八道,充其量也只是自说自话。这也是为什么伟大人物在宣扬什么是我们的文化时,呈现出来的永远是一副可笑的嘴脸。
时至今日连随地乱丢垃圾都已经成为国民的生活习惯,很明显的,其他方面更是等而下之,恶形恶状。人一旦活到了无耻的境界,那已是到了极至,倒真是让人无从要求了。譬如近来作为技术官僚的中学校长,公开在周会建议华裔学生“回中国”,气愤?人家还振振有词自认为言之有理呢!等着瞧,类似好戏还会陆续上演的。自己看开点吧,技术官僚原就不讲究德高望重。所以对个人来说,假如还未完全绝望,目前我们只能以不随地吐痰作为判断品格高下的标准。根据个人观察所得,我国有63%国民属于品格高尚的。
至于国家层面的追求,在艳星被推选为老大独当一面,贪官污吏、小拿破仑横行,种族主义高涨的现实中,我们当下的问题其实不在如何重建国家的品格;我们面对更大的挑战是,这需要大家扪心问一问:到底什么才是我们国家的品格?界定了标准,我们才可能把握住方向啊!
难不成,竟有谁打算继续由得人家笑话,我们就是喜欢生活在一个“没品”的空间?
27/08/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怡保市长:国庆不挂国旗,就是不爱国。商家不爱国,就不允许在怡保做生意。
Patrick Teoh: Niamah!
最近读了一本2005年出版的书《国家的品格》,作者是日本的数学教授藤原正彦。作者有感于日本人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对自己的国家失去了信心,同时对当下社会沉迷于金钱游戏,以致道德普遍沦丧的乱象,感到忧心忡忡。作者大声疾呼应该重新建立“国家的品格”,否则不足于力挽狂澜。这本书在日本出版后,半年内即狂销二百万册,平均一天一万册。
在全球化的今天,沉迷于金钱游戏、道德沦丧等等问题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们每天也在面对着。然而,可能由于我不是日本人之故,也可能我个人的神经末梢久经修炼,已百毒不侵,读了这本书后实际上并感受不到太大的心灵冲击。不过,这本书还是引发了我一个疑问,我们似乎比日本多了一个很根本的问题:什么是我们失去的国家品格?这一点很重要,假如我们甚至不能确定、确实地回答这个问题,那等于在一片混乱之中没有方向。那么,我们只好继续混乱下去。
我想,文化与品格,放在国家层面来说,总该是有点关联的吧?否则台上的伟大人物何以动不动就声嘶力竭地疾呼这个、那个不是我们的文化?怎么样的文化,就会产生怎么样的品格要求,是不是这样呢?
譬如说,伟大人物认为抗议游行不是我们的文化,可是近来这种事情还真的是时有所闻。当一个不符合我们文化的行为竟然发生了,我们是不是该检讨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到底是对文化的认知出问题?还是行为出问题?
我个人参加过2007年11月10日在首都的游行,而且还挨了几颗催泪弹。至今不明白的是,一伙人穿上黄色衣服站在大街上,至少当时在我所站的位置附近范围内,大家既不吵又没闹,这样的行为究竟与国家文化产生什么冲突?印象中伟大人物不曾有过令人信服的说明。
当天下午三点钟镇暴警察在10公尺外举起盾牌准备冲撞时,我心中其实是十分平静的,但心里却也同时怀着一个很大的问号,不解决国民心中的不满,只一味的压制,这是国家的文化吗?这样的国家会有品格吗?管理者不允许随地吐痰,却努力制造一个乌烟瘴气的环境,让大家时刻憋着满腔的浓痰。试问,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道理?
国家其实是个很抽象的概念,国家就是一面国旗吗?就是地图上画的那个轮廓吗?就是台上那些教人直想要他们闭嘴的伟大人物吗?似乎是,也似乎不是,隐隐然我们谁都可以察觉到,问题其实没怡保市长想的那么简单。不论有心人如何企图模糊其界限,国家和政府终究不是同一回事。抽象的国家自己不会书写历史,只是让事件随着时间一件一件在这片土地上展开。然而,执政54年的政府却拥有权力按自己心意书写国家的历史。
一旦由不尊重史实者掌握了话语权,历史实际上已失去承载记忆的功用。没有受认可的集体记忆就不会有受认可的集体文化、传统可言,为所欲为后剩下的假如不是胡说八道,充其量也只是自说自话。这也是为什么伟大人物在宣扬什么是我们的文化时,呈现出来的永远是一副可笑的嘴脸。
时至今日连随地乱丢垃圾都已经成为国民的生活习惯,很明显的,其他方面更是等而下之,恶形恶状。人一旦活到了无耻的境界,那已是到了极至,倒真是让人无从要求了。譬如近来作为技术官僚的中学校长,公开在周会建议华裔学生“回中国”,气愤?人家还振振有词自认为言之有理呢!等着瞧,类似好戏还会陆续上演的。自己看开点吧,技术官僚原就不讲究德高望重。所以对个人来说,假如还未完全绝望,目前我们只能以不随地吐痰作为判断品格高下的标准。根据个人观察所得,我国有63%国民属于品格高尚的。
至于国家层面的追求,在艳星被推选为老大独当一面,贪官污吏、小拿破仑横行,种族主义高涨的现实中,我们当下的问题其实不在如何重建国家的品格;我们面对更大的挑战是,这需要大家扪心问一问:到底什么才是我们国家的品格?界定了标准,我们才可能把握住方向啊!
难不成,竟有谁打算继续由得人家笑话,我们就是喜欢生活在一个“没品”的空间?
27/08/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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