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手”应该被看见的部分>>>周嘉惠
亚当斯密理论中那只著名的“看不见的手”,是所有受过高等教育,或任何有基础学术修养的人都耳熟能详的。不过,在今天要找到一个老老实实看过《国富论》的人恐怕不易,而亚当斯密的另一本著作《道德情操论》更是不为一般人所知。“看不见的手”在以讹传讹的过程中,仿佛成了一只无所不能的手,这跟文本是有所出入的。这里希望对“看不见的手”原初的背景作一粗浅介绍,以还原亚当斯密的意见。
《国富论》里其中一个最经典的例子,很好地说明了“看不见的手”如何在人的自私本性之下,同时造成利己与利他的结局:“不是从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我们期望得到自己的饭食,而是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是向他们乞求仁慈,而是诉诸他们的自利之心,从来不是向他们谈自己的需要,而只是谈他们的好处。”
亚当斯密认为,正是因为人类喜欢交换的天性,加上双方都有的自私打算,最终促成了交易,并推动了市场经济。虽然交易的动机都是利己的,但经过“看不见的手”的协调,即使动机是自私的,最终也会带来既利己又利他的“双赢”结果,谁也没吃亏。
这种出自利己的盘算,完全无意于促进公共利益,但却常常能实际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比有意这样去做更加有效。亚当斯密把这种当事人原本无意图、“不小心”成就的贡献,归结为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用文本上的说法,那是神(providence)的意志的自然展开,成了人类在其指引下,对事物的赏罚、分配进行了某种程度的修正,否则大自然自身终究还是会作出同样的分配决定的。换言之,个人是没有必要以公共效用作为有意识追求的目标的。对于这一点,相信社会上为理想奋斗的各路“斗士”们一定会感到十分难以认同。
在亚当斯密的观念里,个人的德行与社会和谐的直接关系不大,因为“看不见的手”最终将会把自私的富人在满足其个人欲望的行为过程,转化为让许多穷人共同分享经营成果的机会。亚当斯密天真地以为通过自由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结果总会走向社会和谐,而李嘉图就曾经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提出两个“看不见的手”失效的例子加以反驳;皆大欢喜的“双赢”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但更多时候在现实中出现的,却是“一方完全蒙受损失,而另一方则完全获得利益”的局面。
“看不见的手”在上述两本亚当斯密的著作里只各出现过一次,而且,跟后世经济学课本上那只能够自行决定物价的神奇之手,虽然其中渊源密切自是不在话下,但又很明显并不完全是同一回事。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更接近其书中诸如至高无上的主宰、宇宙的主宰、至高无上的引路人、仁慈的上苍,以及其他类似的表达,神学意味是很强烈的。亚当斯密对宗教说不上虔诚,但他成长、生活的环境无可否认是深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从这个角度切入来看待“看不见的手”,应该能够更贴切地理解亚当斯密对人对事的乐观与信心。
与此同时,亚当斯密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启蒙运动的重要特色在于打破圣俗分界的中世纪教义施加于人性的无形枷锁,它要还给现实的人以自由、自主、自制的基本权利;要证明即使没有神的律令,人类也能够形成社会,并且实现进步的愿望。在这个时期,人的精神层面就整体而论,是积极、乐观、向上的;在摆脱了中世纪的各种束缚后,大家都感受到前途一片光明,正是大展身手的好时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亚当斯密虽然对人的黑暗面有透彻的观察,却还是在著作中处处流露出乐观的讯息;事实上作为启蒙时代的重要思想家,他始终都对人性抱持着一种时代的信任。
在17世纪末的英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崛起,一种论述人类行为的新理论开始出现,并断言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的动机如果不是促使人类采取行动的唯一动机,也必是主要动机。这是一种新的个人主义哲学,也是亚当斯密的观点,不过他同时用“看不见的手”赋予自私行为一种功利的意义。
假如有兴趣阅读亚当斯密的著作,中文译本有好几种:2007年由吕宏波、杨江涛翻译的九州出版社版本《道德情操论》,以及2001年杨敬年翻译的陕西人民出版社版本《国富论》都是不错的选择。商务印书馆也出版过亚当斯密的演讲录及通信集,而浙江大学罗卫东教授写的《情感 秩序 美德:亚当·斯密的伦理学世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则是一本很有份量的参考书。
21/6/2008 《星洲日报》《言路》版
附:这是原版。马来西亚的华文报章,或者说评论版的编辑,似乎都假设了本国人民都发过毒誓不看书,所以最后一段整段被删。
5 comments:
缺乏参考本的文章,尤其是以〈“看不见的手”应该被看见的部分〉为题的文章,真是令人尴尬。
删了最后一段的行为不是符合道德的行为!
星洲日报有没有搞错!
路人上
谢谢留言。
曾经有人把写作人比喻为妓女,文章投出了就随编辑高兴怎么搞就怎么搞。一开始就没人逼你去当妓女,我们怎么可以责怪'恩客'呢?
周嘉惠
你的想法还真奇怪。
请问是谁曾经比喻写作人为妓女的?
写作人是在什么情况下成为了妓女的呢?
我就把报章比喻成妓女啦,虽然我从来不曾写于报章、杂志,可是我相信我再花些时间写,所有报章将成为妓女。
自从部落客的开始,媒体的主导权早已转变。政客的参与更是促进了百花齐放的关键时期,可是就没见到有人会利用机会而已。
谁是妓女该由时空证明,不是由自己定夺的。
谢谢回信。
无聊的路人上(请允许我继续用署名,因为任何的理念与名字无关)。
一个相当有名的写作人,姓赖,可惜全名忘记了。
是有点肚懒的赖昭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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