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与省钱》>>>周嘉惠
省电和省钱有时候并不一定是同一回事,真的。
没人在的空间直接把灯关掉,这种省电法是一定省钱的。定期把灯管拆下来清理,亮度可能马上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如果因而少开一盏灯,电省了,钱也省了。这些都是绝对应该鼓励的用电好习惯。
请人在电表动手脚,电费随时可能少缴一半。这是典型的省钱不省电方式,尽管经常听闻某某人用这种方法省下了大笔电费,但心动就好了,请别付诸行动,偷电是犯法的。
一些具有“特异功能”的新产品,据销售员的讲法是非常省电的,安装后电费单会减低25%到30%。其中一种简单的产品经常在商场设立摊位摆卖,销售员用电流表让你亲眼见识安装前后的差别,十分有说服力。不过请记得,电费不是以电流(current),而是以电力(power)来计算的。他们为什么不直接使用测量电力的瓦表(watt meter)来做说明呢?嘿嘿!你自己猜吧。
另外也听说过某些价格高昂得让人觉得可能真有特异功能的省电产品,有机会的话就请销售员当场示范,只要瓦表证实安装前后确有不同,那才有必要继续谈下去。如果出现瓦表没有带来,瓦表恰巧故障等借词,那还是别浪费时间了,生命苦短啊。
还有一种比较有趣的省电但不省钱情况。这里举例说明,传统灯泡耗电150瓦,节能灯泡耗电90瓦,如果一天开灯10小时,一天就省电0.6单位(kWh),一个月就省电6单位(因为是单相,所以除3)。为了方便计算,假设一单位电费RM0.5,那么使用节能灯泡一个月可省电费约RM3,这当然很好。但是,如果传统灯泡一盏RM350,节能灯泡一盏RM2000,那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省回采用节能灯泡的投资?算术比较好的朋友恐怕连算都懒得去算了,一眼就看出那不会是个好的投资。
然而,从环保的角度来看,则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诠释。孟子说的“何必曰利,只有仁义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很贴切的思考方式。近年来许多地方议会都开始采用节能路灯,用省钱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措施是说不通的(以上所述的价格是目前市场上的路灯灯泡价格),但节能符合环保原则,是一种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仁义”。
即便在那百物尚未再一轮涨价的美好过去,也就是记忆犹新的大选之前,懂得未雨绸缪或生性节俭的人早就想方设法在日常生活中尽力省下五毫一块。今年一开始电费就猛涨,如果能够多费些心谨慎用电,因而既省电又省钱,那真是何乐不为?
偷电明显是自私的行为,当然不可取。只考虑省钱而完全不考虑个人在环保工作上所应该扮演的角色,其实也是自私的。当年亚当斯密认为“看不见的手”会自动调节人们的自私心理而成就一个最好的结局,而我一直都很苦恼自己始终没有养成那种乐观精神!
26/1/2014 《南洋商报》《言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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