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1, 2010

《人生如戏》>>12/10/2010《对理性讨论的期许》周嘉惠

《对理性讨论的期许》>>>周嘉惠

最近我个人也有份参与的一场纸上论争,主要参与者都纷纷挂上免战牌,看样子是后继无力,该告一段落了。这一场声势不算浩大的论争,是否让读者更清楚认识到赞成与反对宽赦杨伟光的两种对立的观点?其实很值得怀疑。甚至几位作者本身是否从中获益,因一场讨论而扩大了自己的视野?也很值得怀疑。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实在看不出其中有太多理性的讨论,很多时候只是一味在维护自己的立场,以及猛往不同意见者身上贴标签,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说是企图妖魔化对方。

对一件事情,每个人拥有各自不同的立场,这其实很正常,但根本不是重点。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立场后面的一些基本依据。从表面看,譬如方嫩《伟光,加油!》的依据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晚探明的道理则是“刑法就该依法行事”等。更深一层看,张金发、方嫩、川中明月诸君似乎相信“好死不如赖活”,在监牢中干蹲着比一了百了的死刑仁慈。而本人与晚探明的深层思维,则可以诠释为坚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好人,触犯法律的坏人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去。

这些依据是否成立?作者其实不用为担心读者会如何反应而焦虑。理性的读者看了自然懂得作出自己的判断。对于没有理性而立场坚定的读者,则根本不需要知道立场后面的道理,反正他们只想选边站,然后站在自己所认同的阵线上摇旗呐喊,向另一方丢泥巴。至于那些只懂得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一群,貌似中立,实际上恐怕是既没有分析能力,也没有想过要有立场、全然漠不关心,或那等看报只看娱乐版却自认为超脱尘世的人等等,我们最好不加以考虑,以免对自己身体造成不必要的内伤。

对的“我方”可能百分百对吗?错的“敌方”可能百分百错吗?摸着良心来考虑的话,答案绝对是否定的。因此,假如一心一意抱着“我对你错”、“我赢你输”的敌对态度来参与,到底这场讨论的意义何在?一场混战下来,既没从中看清自己思维的不足,也没看见不同意见者所考虑的精彩之处,就这么使力地向对方乱丢泥巴、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然后拍马调头呼啸而去,难道这么做会很有成就感吗?

以我国的国情而论,理性原本就是国民十分缺乏的养分之一。某些群众选择有脑不用,虽然令人感觉遗憾,但那毕竟是个人权力,不容干涉。然而,对于呈现在报上的文字论争,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多用点心,对人对己都是提升。

退休《言论》版编辑萧松先生,曾经跟我说过,他小时候因为家贫,经常在放学后步行半小时去借报纸看。看什么?追看报上的笔战!据萧先生说,那时候的笔战可以一篇文章动辄一大版,而且作者引经据典,逻辑清晰,十分精彩。吾生也晚,那种让人思之神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回到上述的论争,参与者的立场鲜明,应该不至产生误会(晚探明点出我文章中的不足之处,并不代表’否决’了整篇文章。假如方嫩君眼光独到,见我所不能见,那倒真是愿闻其详)。参与者立场背后的理由,也不是那么难以掺透,硬把不认同解读为不能理解,那是门缝看人了。

把立场、道理摆出来,再抛开偏见、平心静气聆听一下不同立场者的论述,这才是讨论的架式。假如自己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就尝试换个方式再说一遍;假如对方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就请对方尝试换个方式再说一遍。对方逻辑上说不过去的地方,可以指出;对方指出自己逻辑说不过去的地方,不妨参考。其实,这也就是所谓的“理性的讨论”了。

理性讨论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别指望不同意见者一旦听了自己的宏论后就“大彻大悟”,进而发生180度的倒戈相向。讨论和传教是两回事,人家不认同就算了,如同青菜豆腐各有所好,犯得着气急败坏吗?即使是想传教,气急败坏也成就不了什么的。

在此我并没有更进一步阐释上述课题的意愿,该说的都说了。我想表达的只是个人对于提高评论文章素质的一点期许,愿与大家共勉,如此而已。

对于川中明月大作中提到的“绞刑直播”例子,忍不住又想来充当一回“魔鬼的辩护士”,故意挑刺。在晚饭时间直播绞刑,真能够“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吗?我认为不行,那种直播顶多只能引导人们得出反对死刑的结论。反过来说,假如能够把一个变态杀人犯的绞刑,跟被这名杀人犯谋杀的被害人死前的录影同时播放,我认为,只有经过这种较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考虑后,或更能做到“引导人们更进一步反思死刑的意义何在”。君以为然否?

12/10/2010 《南洋商报》《南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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