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味》>>>周嘉惠
什么是人?这是我的疑问。
莎翁剧本《麦克白》第四幕有这么一句:“虽然小人全都貌似忠良,可是忠良的一定仍然不失他的本色。”同样逻辑可以套用在我的问题上:虽然披上画皮的妖魔鬼怪全都似乎人模人样,但真正的人一定不失他的本色。
人的这个“本色”,我称其为“人味”。
人味不同于人情味,人情味太高级了。假如没有人情味就等同不是人,那吉隆坡的人类老早已经绝种。把标准定得那么高似有存心刁难的意味,未免过分。如果允许拿死鱼来作比喻的话,“人情味” 的强烈气味如同曝尸三天的死鱼,“人味”则有如刚死的鱼,虚无缥缈,似有还无,但总是存在着一丝淡淡的、异于平常的气味。只要求有那么一点点味道,就算合乎标准。
举例说明是必要的。当车祸发生时,总是有那么一堆人围在现场。提供协助者,散发着十分浓烈的人味,毫无疑问。至于那些在一旁拍照留念的、抄车牌号码准备买彩票的、趁乱偷窃伤者或死者财物的,请问应该作何解释?教育的彻底失败?荀子强调教育对人性塑造的重要性,难道不曾受过任何教育,人性就会沦落到如此田地?但是我们又确知完全没受过教育的人在这年头实在不多见。
赵明福神秘坠楼后,某些大官迫不及待地发表了许多落井下石、往伤口撒盐的言论。当时就满腹狐疑,到底是我的嗅觉失灵?还是这些大官确实连身上的最后一丝人味也蒸发了?虽然死者已没有反应,难道我们可以因此抛弃一切对所有人原就都该抱有的起码尊重了吗?他们受的到底是怎么样的教育?他们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长大,才说得出那样的言论?
就是类似这些的行为,令我倍感困惑,甚至引起身份认同的焦虑。我怎么可能跟他们属于同一种物种?
是不是因为缺乏信仰的关系,才导致现今社会许许多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所谓信仰并不是指宗教信仰,而是指对某一些价值观的真心诚意认同。人是不是应该具有一些甚至不需要宗教提点也可以接受的价值观?
确实,价值观不是阳光、雨水或氧气,不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虽然进化论已抹去了分开人类世界与动物世界的界线,但假如我们还是认为人毕竟要比其他物种稍微高级一些,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低标准?个人不是在此鼓励大家去当个文明边缘的原始人,却也不再兴趣奢谈伟人、圣人的公因数,我只是想知道:什么才是作为人的最基本素质?
说得白一点,身为人类的最基本义务,就是起码需要表现得更像个人。猪狗不如固然可悲,有如猪狗也不值得开香槟庆祝,作为万物之灵,人无论如何总得比飞禽走兽稍微强一些。
在考虑任何社会地位之前,我们必须认清自己首先是人,然后才可能是其他的。我在想,一种简单的、普世的“良知”是否能够成为人性的阿基米德点?如此确立人味的条件,这样的最低标准大概不算过分。
唯有透过人类特有的人文内涵的铺陈与演绎,人性的光辉才可能得以彰显,最起码的人味才能够成功展现。在这一片人文缺席的丛林,人文教育或许是我们唯一的,并且也是最后的出路。
我们要对得起远道而来的外星人,别让人家捉了只王八却还以为是人!
13/03/2011 《南洋商报》《言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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