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5, 2006

尼采的道德观──回应周嘉惠和鹏程(下)●胡美人

尼采的道德观──回应周嘉惠和鹏程(下)>>>胡美人

让我举个形像的例子,来说明尼采从价值形而上学出发对现世道德(上帝的道德)的反对具有多大的震撼性。在现实生活中,杀人是恶,捐助器官是善。尼采的哲学将两者都否定了。他并非从生活道德的价值方面来否定这两个行为,他的否定的理由是:杀人与捐助器官的善恶价值仅来自理性的生活考量(比如理性实用主义)或纯粹的实践理性考量,而没有来自理性自身的支持。因为理性没有办法充分解释为何杀人不应该,而捐助器官是应该鼓励的;尼采也没有要颠倒两个价值的意思,他并不认为杀人可以是善,捐助器官可以是恶的行为。他无法这么说,因为这么说也无法得到理性的支持。

所以,无论人们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最终的理性根基。因为凭藉理性而行动在尼采看来只是一个盲目的信仰而已。当然,他说我们应该不断重估价值,不断反省道德的合理性根基,以免陷入道德的盲从。尼采并没有呼吁人们随心所欲地行动,相反,他呼吁人们大胆抛弃现有的一切道德,谨慎作出选择并不断重估之,因为行为的合理根基已经被证明为虚幻了。

若读者尚没有弄懂为什么尼采讲的道德并非伦理学,反而是形而上学的话,我只好要各位想象一下,虽然炼金术也研究化学物,但是它却非化学;同理,康德、黑格尔、柏格森、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时间概念也并非物理学或数学,而是形而上学的概念。

第二节:宗教与道德
这一节我将评论鹏程的三个具体观点。

首先,他否认我所说的道德哲学不一定以宗教哲学为依归。他用三点来反驳我:

第一,鹏程说康德的伦理学是非认识范畴的,这很对。他说康德的伦理学与上帝有关,也没错。不过,他显然没有读过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和《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也没有读过有关康德的伦理学和宗教哲学的二手文献,因为他是在否定我所说的道德不一定奠基在宗教上来提及康德的。鹏程犯的这个常识错误挺严重,因为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宗教是从道德推出来的,而不是相反。让我引述邓晓芒教授在其《康德哲学讲演录》介绍康德的道德哲学观点时所说的话:“但道德比宗教要更基本,道德立足于人的自由意志,道德是宗教的基础。道德本身可以没有宗教,它可以独立,但宗教不能没有道德。”(页91)

道德本身可以没有宗教
第二,鹏程指出没有宗教,就没有道德的可能性,而他竟认为这是由浩瀚的历史文献证实的。我要说,这是武断的言论。请问,儒学有预设一个主宰者吗?如果鹏程把他的论断限制在西方伦理学,也一样不对。读读摩尔、斯蒂文森、黑尔、麦金泰尔、罗尔斯和沃尔泽等伦理学家的著作,哪里有上帝的预设?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的道德哲学讨论的很多问题如道德概念的不可比性等等都没有也不必预设上帝的存在。

第三,鹏程从尼采的超人观是对上帝之否弃的前提推论超人隐藏着人类的骄傲元素,从而得出这里包藏着道德问题。他的前提没错,可是却错将超人视为一种人类。没错,尼采在字面上要人们成为超人,不过,那是一个形而上主体。在西方哲学中,主体并非一定指具体的人,好比海德格尔的此在概念从后现代哲学来看是主体,却不是指人。我无能为主体下一个很好的定义,只能大概地说主体是一个与客体相对的可思维或意志的实体。此外,不知为何鹏程认为骄傲这种人类意向竟然与道德有关。骄傲是心灵哲学的问题,不是道德哲学。

上帝死后真理也没了个准
上述所列的三点乃鹏程反驳我所说的道德不一定以宗教为基,这是我反对他的第一个具体观点。他的第二个具体观点也是不对的,他说:“也许尼采说‘上帝已死’并非是从道德来考量,但明显地,它所带来的结果,必定是道德性的。”正如我在我的第一篇回应文章中指出,常识的观点乃是尼采的“上帝之死”并非一个道德宣告,而是一个形而上宣告,目的在于打破包括真理、善恶等二元体系。鹏程在其断言之前加上“也许”,说明了他并不完全苟同周嘉惠和我的观点。然而,从鹏程的“也许”出发,我们不能得出上帝之死必定带来道德性的结果这一结论。因为,尼采也否定包括真理在内的一切价值。上帝死后,真理也没了个准。真理是没有道德性可言的。应该说,上帝死了,一切价值都在形而上学上被赋予存在的理由。也因此,海德格尔说尼采乃“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因为价值的担保者超人乃是一个新的形而上主体。

鹏程的第三个观点乃尼采因为无法承受上帝之死的打击而发疯。这是一个流行的说法,尤其是在形形色色的尼采传记中。其实,尼采的疯狂究竟与其道德或宗教信念有无关系,尚未有可信的定论。一些学者说他是因其虚无主义而疯,其实是武断的联想多过论证。对此,我觉得应该有所保留。

25/6/2006 《南洋商报》《人文》版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