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不是真理3----回应<科学的性质>》>>>周嘉惠
任何一个良知未泯的知识分子,除了求真,也多少都会自认有除谬的义务。
我们在求真没错,但真实就是真理吗?在“第2集”的《科学不是真理》(8/4/2009)中已举“皮球例”说明,这里就不赘言了。
“可以证实的正确知识就是科学的知识”,那无法证实的知识带出了些什么讯息?科学知识的不足?或者无法证实的都是错误的知识?我们是应该把无法证实的知识仅仅列为非科学知识、非客观事实吗?还是我们干脆把无法证实的知识一律当成不正确知识,以成就“科学就是真理”的结论呢?
假如“有系统组织而可验证的正确知识”可以说明科学的性质,这句话是否也同时说明了科学的限制呢?一门受限制的学问,是否顶多只能成为这一个框框内的真理?一个被限制在框框内的真理,是不具普世性的,既然这是不具普世意义的“真理”,又怎么成为一般意义的绝对真理呢?建议还是去读《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吧!倘若嫌蒯因的文章又臭又长,那就别理他关于“单身汉是不是未婚的男子”的罗嗦论证,直接跳去看最后部分也行。
假如“哲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那在未跟真理画上等号之前,大家会认为究竟是科学,还是作为科学基础的哲学更接近真理呢?科学的哲学会告诉我们科学的本质是什么,以及置疑科学背后的种种假设,但不会斩钉截铁的告诉我们科学就是真理,或者科学就不是真理。宗教或许会清楚告诉我们答案,哲学则永远只会带来更多的置疑、更多的思考。不用迷信哲学的权威,爱智慧的本质并不是如此。
真理与个人意见,是距离很遥远的两码事;真理不会错,个人意见会错,而且可能很错。本人“科学不是真理”的立场纯粹只是个人意见吗?也不尽然。但是,如果认为我错了,意欲除谬就请以你的智慧说服我,而不是“就跟澡堂里的伙计一样,在大放厥辞以后,打算走开”(摘自柏拉图《理想国》344d)。
5/5/2009 《南洋商报》《言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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