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5, 2009

专栏《人生如戏》>>6/2/2009《奸》>>周嘉惠

奸>>>周嘉惠

常言所说的“无商不奸”,其实它源自“无商不尖”。以前商人在卖米时,额外多添点米形成小小“尖头”,是一种让顾客心里舒服的惯例,因此“无商不尖”的说法并不含贬义。但是,“无商不奸”这种比较现代的说法,显然对商人没太多敬意。这虽然具有很高“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偏见成份存在,但无可否认的,它是公众用血汗钱换来的经验之谈。

前一阵子,因为霸级超市配合政府呼吁的减价行动,官大爷还在价目表前翘起拇指笑呵呵的拍照片,一派公司代言人的模样。我一再尽自己微小的力量提醒国民,本国的官大爷都是些日子过得十分快乐的活宝们,“何似在人间”的他们跟我们是绝对活在截然不同的空间的。相信活宝的表演,还不如去找个灵媒求一组真字买彩票来得实际些。

100克庄的袋装茶售价1.99令吉,200克庄卖4.19令吉;一盒纸巾卖79分,4盒卖3.29令吉。这些不是虚构的价格,是我实地考察得到的资讯,而且这里只是举例说明,同样的把戏还多得很。任何一个有小学程度算数能力的人,都不应该被这些奸商的鬼把戏欺骗;任何一个尚有起码自尊的人,都应该对这种被当白痴的欺骗手段感到愤怒。一来大家想当然尔的认为买多一定便宜,二来官大爷翘拇指当代言人让一些做事不经大脑的民众没来由的信心满满,结果许多人被坑了还把奸商当善长仁翁,实在是荒谬得可笑。

假如大家非常乐意多花一点小钱当大傻瓜,那请继续过你的快乐日子,否则的话,请务必多利用大脑,别再把大野狼当成小红帽;更别指望官大爷会关心起你我的利益,想想各种“大盗”合约是怎么签的?奸商加上里应外合的翘拇指官大爷(有哪一次出卖公众利益的开幕仪式中,官大爷不是猛翘拇指拍照片的?),虽然大家难逃被当小猪给卖掉,但既然知道被卖掉了,还请抗议一下、骂几句!猪被宰也要干嚎几声,我们总不好意思乖得连猪都不如吧?

同样道理,政治青蛙“人民需要我”的往自己脸上贴金呼声,不管其言论是否动听,不论青蛙目前在朝在野,假如相信反复无常的他们是为了人民在那边折腾,不必医生诊断也该知道一定是脑袋出问题,不是脑壳坏掉,就是妈妈少生一根筋之类。高喊“人民需要我”的肯定是政客,政治家努力推销的是自己的理念与方案,不会是地位。

不要脸是政客的本色,老奸巨猾(或曰“精明”)是商人的特色,本质上他们是接近的。物以类聚只能导致最后官商勾结的结局,这是很明白的道理。那些热心于出席商家开幕仪式的官大爷,以及热衷于邀请官大爷剪彩,并在报上刊登感谢启事的商家,都是大家应该提高警惕的对象。过分热乎的官与商关系,透露出来的不是“以民为本”的讯息。

先前热闹得不可开交的新纪元学院风波,刹那间偃旗息鼓,仿佛不曾发生过任何事端。也不是唯恐天下不乱,但各方人马倾力折腾了大半年的风波,难道不该借问一下,华社到底从中学到了什么教训?把问题扫到地毯底下,以等待下一次风波的再起?如此的周而复始似乎不是什么好办法。

只求一时风平浪静的表象是阿Q精神,华社、华教不会因为没有人当众声泪俱下而进步,我们需要的岂是这样的和谐假象?害群之马最终可以用制度把它剔除,问题是太明显的害群之马一开始怎么会被当成活宝捧上台?值得检讨的地方太多了,舆论不该纵容事情就这么风过水无痕的不了了之。

假如要选一个字来形容对目前社会的整体观感,我想,“奸”字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6/2/2009 《南洋商报》《南言》版
今天感觉被国阵政府强奸了。民意居然可以就这样被否定掉,真他妈的。Raja Petra所强调的“第四权”,显然也是不能指望的一堆狗屎。确实认为马来西亚有许多人连猪都不如,但是南洋商报未经同意就硬是企图把我包装成一副温柔敦厚的样子。或许,强奸民意原就是我们的文化?http://www.nanyang.com/index.php?ch=29&pg=26&ac=92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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